第三屆航港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
活動緣起
交通部航港局建置「航港發展資料庫」提供用戶一站式航港資訊服務,蒐集豐富且大量之航港相關新聞、海運業專業網站資訊、各國際組織訊息,以及海運重要國家之海運與港務相關資訊。另外,今(112)年刻正進行航港發展資料庫網頁全新改版,以「iMarine航港發展資料庫」為命名,期能成為國內最豐富完整的海運資料庫,包含全球航運指數、臺灣數據統計、航港法規、海運焦點新聞及海運組織等相關資訊,並提供即時方便分析工具,讓使用者輕鬆取得多元且豐富的航港資料內容,了解航港的發展現況與未來趨勢。(備註:倘競賽期間新版網頁上線亦可採用,請詳航港局公告,繳交報告書時並請敘明使用舊版網頁或者新版網頁)
為充分發揮「航港發展資料庫」資料的價值,本活動旨在透過舉辦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活動,鼓勵各使用者運用本平臺提供之數據報表等相關資料,進行更深入的加值應用,以激發產官學界對智慧航港應用之創意。並且期望藉由此活動,促進與航港相關單位之交流互動,以創造出更多未來航港創新應用之發想。
競賽議題與內容
智慧運輸技術:
智慧港口管理、 智慧物流管理、 智慧航港創新應用、 智慧港口大數據應用、 人工智慧在航港業的應用
航港韌性與創新發展:
高度韌性港口、 綠色港口發展、 自由港區創新、 智慧港埠創新、 航運產業鏈脆弱度與恢復力、 能源糧食礦產大宗物資運能趨勢
綠色航運與永續經營:
永續發展政策、 航運產業脫碳策略、 自主船舶發展、 綠色船舶監理、 國際環保政策下之因應策略
參賽資格與規範
參賽資格
- 學生組:全國各大專院校系所大學部、研究所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 社會組:各界社會人士、從業之個人、團體、公司等,包含各公務單位(航港局內部人員除外)。
參賽規範
- 組隊規則:每隊組隊參賽人數可最多6人,每人只能參加1個隊伍,不得重複參加。
- 指導老師:參賽隊伍如為學生組,可邀請指導老師,指導老師須非為「航港發展資料庫」建置與維運案即本案所特聘之顧問。
- 作品原創性:參賽作品不得仿作或抄襲,若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開放資料應用
本競賽參賽作品之主題範圍,可針對「航港發展資料庫」所提供之資料,以及競賽推廣網站公開之數據資料,進行航港、海運、船舶、船員等領域之研究與應用。
- 競賽使用資料均須註明資料來源。
- 必須運用航港局提供之「航港發展資料庫」之公開資料(含結構資料與非結構資料)網站網址 https://data.motcmpb.gov.tw/
- 可使用其它開放之資料,如政府資料開放平臺,或其它單位之公開資料,惟必須註明資料來源。
- 參賽之作品範圍不侷限於資訊技術或軟體應用,凡涉及航港資料之分析與應用,資料來源參考含「航港發展資料庫」或「iMarine航港發展資料庫」之資料者,皆可做為競賽作品報名參賽。
※備註※
航港局刻正辦理航港發展資料庫改版作業(新版網頁命名為iMarine 航港發展資料庫),倘競賽期間新版網頁上線亦可採用,繳交報告書時並請敘明使用舊版網頁或者新版網頁;新網站iMarine網址,請詳本屆競賽網站之公告。
競賽時程
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112年9月14日 中午12時 截止。
參賽者線上評審說明會
預計112年9月15日舉辦。
初審
預計112年9月15日。
預賽評選
預計112年9月16日至9月26日。
公開預賽評選結果
預計112年10月3日前公告於本競賽活動網站,並通知各入選決賽隊伍主要聯絡人。
決賽評選
預計112年11月3日前舉辦。
頒獎/發表會
預計112年11月24日前舉行。
參賽者評審說明會
本競賽將分為預賽與決賽兩個階段進行,並於112年9月15日舉辦參賽者線上評審說明會,進行競賽方式及評審相關規範之說明。
辦理時間:
112年9月15日。
辦理地點:
線上會議室。
辦理方式:
將針對競賽規範及決賽評分標準進行說明,說明會議程如下
項次 | 議程規劃 | 時間 |
---|---|---|
1 | 進入線上會議室 | |
2 | 競賽議程說明 | 10分鐘 |
3 | 評分規範說明 | 10分鐘 |
4 | 競賽規範Q&A | 10分鐘 |
競賽方式說明
預賽
- 評審時間:112年9月16日至9月26日。
- 評審方式:
- 參賽之隊伍於報名截止日(112年9月14日中午12時)未上傳完整報告及各報名階段所須提交之資料,以棄權視之。
- 計畫書未依規定格式撰寫、主題偏離競賽議題範圍,以及未清楚標示資料來源取得處之隊伍,作品將不予計分,視為淘汰。
- 採書面評審,由本競賽評審小組針對報告書進行書面審查。
- 錄取學生組至多10組、社會組至多10組參賽隊伍進入決賽。
- 評審結果:經評審通過進入決賽之參賽名單於112年10月3日前公告於本競賽之活動網頁,並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參賽隊伍主要聯絡人。
決賽
- 決賽時間:預計於112年11月3日前辦理。
- 決賽地點:交通部航港局。(採實體方式辦理)
- 決賽方式:
- 決賽隊伍繳交簡報日期及方式:
參賽隊伍於報名階段投稿之完整報告書以簡報方式呈現並提交簡報檔案至承辦單位。 - 收件截止日:
預賽結果出爐後至112年10月25日(三)中午12時截止。 - 收件方式:
以電郵寄送提供承辦單位可下載簡報檔案之雲端連結,送達之簡報檔案由承辦單位於決賽日期前五日,先行提供評審小組審閱。進入決賽之隊伍,應於主辦單位通知決賽日期時間與地點進行現場簡報,簡報順序將依照報名順序排序。 - 每隊參賽隊伍作品簡報時間視隊伍數調整,原則以不超過二十分鐘為限,並接受評審委員統問統答五至十分鐘。
- 由本競賽評審小組綜合評量參賽隊伍之作品,評定優勝序位,每排名序位以一隊伍為限。
- 缺席決賽之參賽隊伍,將取消決賽資格。
- 決賽時間將以一天為原則,屆時將視決賽隊伍之多寡調整決賽辦理時間。
- 所有進入決賽之各組隊伍,將贈予每人活動T-Shirt 1件,決賽簡報當日請著活動T-Shirt。
- 決賽隊伍繳交簡報日期及方式:
頒獎/發表會
本競賽發表會預計訂於112年11月24日(五)前舉行,將邀請各組優勝隊伍出席,進行得獎作品之發表。(無法參加發表會之隊伍,將取消其獎金)
組別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佳作 |
---|---|---|---|---|
學生組 | 每隊獎金10萬元 頒發獎盃乙座 每人獎狀乙紙 |
每隊獎金5萬元 頒發獎盃乙座 每人獎狀乙紙 |
每隊獎金2萬元 頒發獎盃乙座 每人獎狀乙紙 |
每隊獎金8千元 每人獎狀乙紙 |
指導教授獎金限額1萬元 | ||||
社會組 | 每隊獎金10萬元 頒發獎盃乙座 每人獎狀乙紙 |
每隊獎金5萬元 頒發獎盃乙座 每人獎狀乙紙 |
每隊獎金2萬元 頒發獎盃乙座 每人獎狀乙紙 |
每隊獎金8千元 每人獎狀乙紙 |
權利歸屬與相關規定
- 獲獎隊伍應配合主辦單位參加頒獎/發表會進行作品發表,每隊至少派員1人。
- 本局得視業務需要,與本競賽決賽隊伍後續合作,該隊伍之競賽成果如獲主辦單位推廣使用,應協助參與後續工作。
-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保證無抄襲仿冒之情事、且未曾於其他公開競賽獲獎之作品或未曾自行或提供他人用於直接或間接之營利目的或未曾接受任一單位補助(如國科會、交通部、其他政府機關或民間單位,但不含所屬學校、系、所本身之經費),如發現參賽作品有違反本比賽規則所規範事項者,提交評審委員會決議取消其參賽資格;如為得獎作品,追回已頒發之獎項;如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參賽者需自行負擔相關法律責任,不得異議。
- 所有參賽作品所衍生之智慧財產權為參賽隊伍所有,其相關法律責任亦由該隊伍承擔;惟各原創者應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對所有入選作品進行攝影、出版、著作、公開展示及發行於各類型態媒體宣傳之權利,供主辦單位依需求推廣競賽作品。另對於得獎作品,其衍生之智慧財產權,主辦單位具有無償使用之權利。
- 得獎之參賽者須依照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8 類之競技、競賽及機會中獎之獎金或給與,依同法第 88條規定,應由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按中獎人身分辦理扣繳,中獎人如為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應按中獎額扣取10%之扣繳稅款,惟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 2,000 元者,免予扣繳,但應依同法第 89 條第 3 項規定列單申報主管稽徵機關及填發免扣繳憑單;中獎人如為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則無論中獎金額多寡,均按中獎額之20%扣繳並列單申報。
- 主辦單位不退回參賽者所繳交之各項文件或資料,參賽者必須保留參賽作品原始檔以供查核、簡報之用。
- 本活動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技術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填寫)之資料產生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等情形,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另參賽隊伍於參賽期間應善盡資安作為,若參賽隊伍資料夾帶病毒、惡意軟體(程式)及不當資料存取等違反資安行為,肇致其他參賽者、主承辦單位資料發生遺失、竄改、偽冒、無法辨識、毀損或相關未公開公務資料外洩等情形,須負相關法律責任。
- 本競賽活動如遇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或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改、暫停或終止之權利,本活動一切更動將以主辦單位網站公布為主,惟不再個別通知。
-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競賽辦法之各項內容及規定。
主辦單位: 交通部航港局
協辦單位:訊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報名規範
- 參賽隊伍須於隊員中指派一名主要聯絡人,提供聯絡方式,須包含姓名、連絡電話、電子信箱等。參賽隊伍應於報名截止前將報名表及所有隊員簽立之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如附件(一)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檢附於報名表單。
- 承辦單位收到報名資料將會進行審核作業,依報名順序向參賽隊伍主要聯絡人確認報名資料。
-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9月14日中午12時截止。報名期間於競賽網頁上傳完整報告書及各項附件資料,(報告書撰寫規則如附件(四))。倘報名完成未上傳完整報告書者,則參賽隊伍須於報名截止前繳交上傳。
- 參賽者如於線上報名時係因網路或其它因素造成報名失敗,而無法收到報名成功之通知信件時,請參賽者逕自聯絡承辦單位,惟仍須於報名截止日期前完成電子郵件寄送至承辦單位提供之信箱,茲以證明參賽隊伍符合初審階段之資格。
作品收件
請於報名截止日 (112年9月14日中午12時)前提交報名表及完整報告書PDF檔案, 如未於報名表單完成/成功上傳檔案,請主動與承辦單位聯繫:
聯繫方式02-2501-5568 #2535 李小姐
或將檔案以Email方式寄送至: chloe_li@dimension.com.tw
※注意※
- 電子檔格式:應整併為單一PDF檔案,檔案大小不超過30MB。
- 報告書不得標示參賽隊伍成員姓名、服務單位/就讀學校或科系等任何可資辨識並影響評審公平性之背景資料,違反者取消該隊伍之參賽權利。
- 完整報告書收件:
預賽之完整報告書請按主辦單位期程採網路上傳方式繳件,每一隊伍各階段限提交乙份檔案。
完整報告書格式規定
中英文一律採取橫式書寫,由左至右、由上至下,如遇特殊圖片或表格不在此限,並須包含但不限以下內文規定:
文件封面格式:白底黑字,字體為18號字標楷體
- 第一行:
「第三屆交通部航港局航港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 - 第二行:
發想作品名稱。 - 目錄:
字體為14號字標楷體,須包含圖表目錄。 - 摘要:
字體為14號字標楷體,以1頁為限。
內文:須至少包含目的、適用範圍、名詞解釋、內容、參考資料來源、附件等
- 標題為16號字標楷體,內文字體為14號字標楷體,行距為固定行高20點
- 數字標號:依序為壹、一、(一)、1、(1),其餘標號自訂。
- 頁數不得少於10頁。
電子檔格式:應整併為單一PDF檔案,檔案大小不超過30MB。
報告書不得標示參賽隊伍成員姓名、服務單位/就讀學校或科系等任何可資辨識並影響評審公平性之背景資料,違反者取消該隊伍之參賽權利。
航港發展資料庫創新應用之書面報告(計畫書)內容呈現:
- 研究主軸、目的
- 創新性(或亮點)說明
- 現況分析
- 資料分析模式與方法(導入大數據分析尤佳)
- 研究流程、推論邏輯與理論依據
- 未來資料之應用
- 實際案例與國外文獻等(有助充實作品內容)
資料應用
聯絡方式
訊達電腦
地址:
台北市中山區建國北路二段147號 2F
電話:
02-2501-5568 李小姐
交通部航港局
地址: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三段1巷1號
電話:
02-8978-6844 邱小姐
相關連結:
航港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相關競賽:
- 第三屆航港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第三屆航港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 報至112年9月14日 中午12時 截止 學生組第一名:每隊獎金10萬元頒發獎盃乙座每人獎狀乙紙(指導教授獎金限額1萬元) 社會組第一名:每隊獎金10萬元 頒發獎盃乙座 每人獎狀乙紙 競賽議題與內容: 智慧運輸技術、航港韌性與創新發展、綠色航運與永續經營
- 第二屆航港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第二屆航港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 徵件日起至 111 年 9 月 14 日中午 12 時止。 第一名每隊獎金 10 萬元。 參賽資格與規範: 學生組:全國各大專院校系所大學部、研究所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社會組:各界社會人士、從業之個人、團體、公司等,包含各公務單位,航港局除外。
延伸閱讀:
- 「第3屆航港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一、交通部航港局「航港發展資料庫對外公開資訊平臺」(以下簡稱公開資訊平臺),蒐集豐富且大量之海運業專業網站資訊、各國際組織訊息及海運重要國家之海運與港務等相關資訊,爰辦理旨案競賽,鼓勵利用公開資訊平臺資料及報表,激發產官學各界對航港資料應用之創意,透過互動與交流,以創造對未來航港創新應用之發想。 二、本競賽: (一)統一採線上報名方式。 (二)報名期間:公告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星期四)中午12時止。 (三)分為學生組及社會組競賽兩大類,各分組冠軍獎金新臺幣(以下同)10萬元、亞軍5萬元、季軍2萬元及佳作若干名每隊各8千元;另外,提供學生組前三名指導教授1萬元(各隊限1萬元)。 (四)旨揭競賽內容、規範及報名作業等,請至交通部航港局航港發展資料庫對外公開資訊平臺( https://data.motcmpb.gov.tw/ ),或競賽報名網址( https://data.motcmpb.gov.tw/competition/2023/ )查詢。
- 第三屆航港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參賽資格與規範 1. 參賽資格 (1) 學生組:全國各大專院校系所大學部、研究所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2) 社會組:各界社會人士、從業之個人、團體、公司等,包含各公務單位(航港局內部人員除外)。 2. 參賽規範 (1) 組隊規則:每隊組隊參賽人數可最多 6 人,每人只能參加 1 個隊伍,不得重複參加。 (2) 指導老師:參賽隊伍如為學生組,可邀請指導老師,指導老師須非為「航港發展資料庫」建置與維運案即本案所特聘之顧問。 (3) 作品原創性:參賽作品不得仿作或抄襲,若經查證屬實,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競賽議題與內容(擇一) 主題:智慧運輸技術 子項: ‧智慧港口管理 ‧智慧物流管理 ‧智慧航港創新應用 ‧智慧港口大數據應用 ‧人工智慧在航港業的應用 主題:航港韌性與創新發展 比賽網站 : https://data.motcmpb.gov.tw/competition/2023/
- 「第3屆航港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112/9/14截止)一、有關「第3屆航港大數據創意應用競賽」因故延長報名期間,並同步調整相關活動方案,重要修訂內容如次: (一)報名期間:延長至112年9月14日(星期四)中午12時 (二)參賽者線上評審說明會:延至112年9月15日(星期五)(實際日期依主辦單位公告) 二、旨揭競賽內容、規範及報名作業等,請至交通部航港局航港發展資料庫對外公開資訊平臺( https://data.motcmpb.gov.tw/ ),或競賽報名網址( https://data.motcmpb.gov.tw/competition/2023/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