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ViewSonic創新教師獎
【數位教學新篇章】
活動目的:
全球揮別疫情時代,回歸實體課堂,台灣也正迎接班班有大屏、生生用平板時代。作為教育解決方案的提供者,ViewSonic 致力陪伴教師數位轉型,用科技支持教師優化教學模式。本屆 ViewSonic 創新教師獎,鼓勵教師運用 myViewBoard 數位教學平台設計師生共同參與的教材,並將智慧互動電子白板搭配使用,為學生創造更豐富、更具互動性的學習體驗,在軟硬體整合的教室裡,一起開啟數位教學新篇章。
主辦單位:
協辦單位:
台灣優派創新學會活動辦法:
請設計一份運用 myViewBoard 數位教學平台的互動教材,並依照下表繳件流程完成繳交。
- 教材設計之內容需為「一個完整單元」或「一個完整主題」。請於教案表中說明「引起動機」、「發展活動」、「總結活動」。
- 教材設計之適用學齡範圍: 幼兒園所、國小、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之學生。
繳件流程
步驟 | 項目 | 說明 |
1 | 填寫【報名表單】 | ● 報名表單 https://pse.is/52evgx |
2 | 上傳作品至個人雲端資料夾,包含:
(1)教學設計說明表 word 檔 (2)教材 olf 檔 (3)教材 pdf 檔 (4)教材說明影片(影片長度限8 分鐘內) |
● 請於個人雲端中建立一個資料夾,資料夾命名方式為【oo縣市oo國中小ooo老師_第三屆 ViewSonic 創新教師獎】。
建立雲端資料夾方式請參考 https://pse.is/52rvn4。並上傳左列四項檔案至您的資料夾中。 ● 教學設計說明表範本請參考 https://pse.is/4zt5hw ● 教材說明影片請以「說課」方式逐頁簡短說明您設計的教材即可。建議使用 myViewBoard 的「螢幕錄製」功能進行影片錄製。(若影片檔案過大不便放置於雲端,可先上傳至 YouTube 再提供聯結。) |
3 | 將您的 myViewBoard 教學設計以貼文形式分享至臉書【ViewSonic 創新教學社群】,貼文請附上:
(1)教材 olf 檔雲端連結 (2)教材說明影片 |
● 請於貼文中附上 Hashtag (#第三屆ViewSonic創新教師獎 #數位教學新篇章 #InnoEducator )
● 檔案上傳至臉書社群方式請參考 https://pse.is/52wrgy |
4 | 填寫【繳件表單】 | ● 徵件繳交表 https://pse.is/4wq3h4 |
活動時間:
● 報名時間:2023/07/03(一)至2023/08/18(五) 中午12:00。
● 繳件時間:2023/07/03(一)至2023/09/04(一) 中午12:00。
● 公告結果:2023/10/06 (五)。
參與對象:
- 個人為單位報名,每位教師或師培生限報名一次。
- 【教師】全國公私立幼兒園所/小學/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之正式、代理、代課、實習教師、非學校型態之實驗學習團體、補教單位教師皆可報名。
- 【師培生】全國具師資培育資格之學生(含師培生、教程生)皆可報名。
評選辦法:
由 ViewSonic 團隊進行收件與第一輪篩選。第二輪審核將由八名熟悉教育科技之受邀教師擔任評審委員,根據下表標準進行教學設計評選:
評分項度 | 評分標準 |
教學設計 | 1. 教學目標明確。
2. 教學設計內容完整,訂定具體、明確、可量化的學習目標。 3. 教學設計融入多元領域與議題,讓學習的內容更貼近生活、應用於生活。 |
教學理念及實踐 | 1. 以學生為中心的教學理念,活動組織有序,適當運用各類資源開展教學,引導學生主動學習。
2. 教學活動包含多元評量方式,以利了解學生學習成果。 3. 教學實踐充分運用數位工具展現師生互動、生生互動。 |
教學差異化 | 1. 針對目標學生程度、學習需求、興趣與傾向之差異,提供差異化學習內容與評量活動。(例如: 特教領域、學習扶助課程等) |
工具應用 | 1. 善用 myViewBoard 數位工具,為學生搭建學習鷹架,提升學生的學習動機。
2. 教學設計融入 myViewBoard 的互動工具或是 ClassSwift 生生用平板工具,發展師生雙向互動。 3. 教學設計運用 myViewBoard 搭配外部資源,創造教學的深度與廣度。 |
獎勵辦法:
參加徵選之作品,依下列規定說明給予贈獎:
(一) 經評審優良之作品,獲頒【ViewSonic 創新教師獎 TOP 10】
- 根據評選標準,頒發 ViewSonic 創新教師獎 TOP 10,共十名。
- 獲頒獎座一座、獎狀一張與獎金 20,000 元。
(二) 教育新勢力特別獎
- 另設置教育新勢力特別獎,共三位。
- 獲頒獎狀一張與獎品一份(ViewSonic AirPen 簡報筆)
- 教育新勢力特別獎-獎項說明:
○ 師培生為各學科學層的教育新勢力,為此向下扎根,邀請全國大學校院師資生依據中等、小學、幼兒、特殊教育學程的教學內容進行創新。此獎項旨在鼓勵師培生於求學階段踴躍參與教育相關競賽,發揮師培生最大潛能!
(三) 完成報名與繳件者即可獲得數位參賽證明、myViewBoard Entity 帳號、ClassSwift 使用序號,與抽獎資格。
- 完成報名並繳件流程者,可獲得數位參賽證明一張、myViewBoard Entity 半年期帳號、ClassSwift 半年期使用序號一組(2024年啟用)。
- 主辦單位將於公告結果日進行電腦隨機抽獎,共抽出六名,獲頒獎品一份。
(ID2456 24 吋手寫觸控顯示器*1、AirPen 簡報筆*2、ACP501 ViewStylus iPad/ 電容式雙用觸控筆*3)
*主辦單位得依參加作品件數、教學內容與適配性等情形,調整獎項與獲獎名額。
*上述獎勵應依相關稅法繳納競技競賽稅,並於獎項頒發前扣繳。
*獎品以實物為準,如遇產品缺貨或其他不可抗力之事由,主辦單位得保留更換等值獎品之權利,不另行告知。
注意事項:
一、 徵件規範
1. 徵件作品一律不予歸還,參賽者須自行備份。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者不得撤回或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2. 欲參與本徵件之作品不得發表或參與其他競賽,如有違反,則取消其資格;凡經專案補助完成之教學設計,未經報備核可之前,無參賽資格。
3. 徵件作品內容以自行設計為主,勿抄襲他人作品,作品引用素材應符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如有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或其他法令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並追繳其獎狀與獎品,相關法律責任概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4.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個人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賽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賽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二、 著作權相關規定
1. 參賽作品:您同意主辦單位有權為本活動宣傳推廣之目的,針對您所參與本徵件之作品,於活動期間以及活動期間結束後之合理期限內,進行重製、編輯、出版、修改、公開口述、公開發表、公開上映、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傳播等利用行為(以下簡稱「利用行為」),主辦單位不另給酬,且您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2. 得獎作品:您同意倘您所參與本徵件之作品經主辦單位公布獲獎,自公布得獎日起,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應由您與主辦單位共有之,主辦單位於本活動期間及結束後,仍得獨自及永久進行前述利用行為,並得再授權第三人為之,不受前述目的之限制,主辦單位不另給酬,且您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三、 個人資料告知及同意事項:
針對您於參加本活動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我們除嚴格遵守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外,更會以非常嚴謹的態度與具體作為,來管理及保護您的個人資料,以下為主辦單位對您個人資料保護的說明,請您詳細閱讀及了解。
1. 個人資料蒐集目的:為本活動之目的範圍內,依法令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參加本活動者之個人資料。
2. 蒐集資料類別、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與方式:
a. 類別: 您參加本活動提供各項個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姓名、電話、地址與電子信箱)。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參加本活動者視為了解及同意主辦單位於該活動之需要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其個人資料。
b. 期間:本次活動執行業務所必須保存的期間。
c. 地區:全國(包括台、澎、金、馬)。
d. 對象: 主辦單位與執行本活動相關人員。
e. 方式: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3. 參加本活動者如欲閱覽、變更、刪除個資或要求主辦單位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請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辦理 (註:參加者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
4.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惟您如未能完整提供本活動要求填寫之各項個人資料,將無法參與本活動。參加本活動者同意主辦單位將其個人資料使用於各項活動之行銷廣告通知。參與者不同意個資被使用時可通知主辦單位取消使用。
5. 參與本活動即視為參與者已了解以上之告知事項,並已清楚了解主辦單位蒐集、處理、利用參加者個人資料之目的及用途,並同意主辦單位於上述告知事項範圍內,得蒐集、處理、利用參與者個人資料。
四、 其他注意事項
1. 若因不可抗力之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參與者視同承認本規定之效力,如有未盡之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終止、變更活動時間、內容細節之權利,且不另行通知。
2. 主辦單位將以網站公告或電子郵件或電話等方式通知得獎訊息,如因參與者填寫之資料有誤,導致無法聯繫到得獎者時,視同得獎者自動放棄得獎資格。
3. 獎項詳細內容與規格皆以實物為準,得獎人不得要求獎項更換或轉讓。
4. 參與者參與徵件,即同意接受本活動簡章之規範,如有違反,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保留對本活動簡章的最終解釋權、追回獎項和獎品的權利。
5. 依據所得稅法第 88 條及各類所得扣繳規定,機會中獎獎品價值達新台幣20,000 元者,依法須預先扣繳機會中獎稅金(稅額以獎品市價計算,本國人扣繳 10%),中獎者應自行負擔機會中獎扣繳稅款,本公司將依法代為繳交稅款。凡獎品價值達新臺幣 1,001 元以上,本公司將依法規定於次年度寄發扣繳憑單,提供兌獎人所得申報。
6. 得獎者應於主辦單位通知之期限內,填妥依主辦單位要求之領獎文件後領取獎項,逾期則視為棄權,且不再補發。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得獎者資料不符時,主辦單位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若無證明文件或文件內容不符,主辦單位得不予頒發獎項。
聯絡資料:
https://www.youtube.com/playlist?list=PLYJzE9PqG-iQN08Ei49mIiGr6G3BViAOT | https://viewsonictw.pse.is/EduCommunit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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