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
一、目的:
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多語並存之價值,保存臺灣本土語言文化的多樣性,特舉辦閩、客語文學獎活動,鼓勵社會大眾、各級學校教師及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共同參與本土語言文學創作活動。
第九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徵件延長至112年11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活動總獎金高達新臺幣162萬元,歡迎各界文學創作者踴躍投稿,讓大家共同欣賞臺灣本土文學之美,詳情及簡章請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網站電子布告欄。( https://depart.moe.edu.tw/ED2400/News_Content.aspx)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 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遠景出版事業有限公司
三、收件期間:
112年9月1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延長至112年11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徵選語言別:
「閩南語及閩東語」、「客語」
五、徵選組別及資格:
(一)教師組: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聘書之專兼任教師。
(二)學生組: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
(三)社會組:前兩組以外之民眾。
註:投稿者以參加1組為限。
六、徵選文類:
(一)現代詩:60行以內。
(二)散文:2,500字至4,500字。
(三)短篇小說:5,000字至1萬3,000字。
註:投稿者得同時參與多項文類之徵選;各類參選作品以1件為限,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
七、獎勵方法:
「閩南語及閩東語」與「客語」兩組各文類錄取前3名各1名,每位得獎人,由教育部頒發獎狀、獎座及獎金,獎金額度如下:
(一)現代詩:
- 第1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
- 第2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 第3名:獎金新臺幣1萬元。
(二)散文:
- 第1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
- 第2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
- 第3名:獎金新臺幣2萬元。
(三)短篇小說:
- 第1名:獎金新臺幣5萬元。
- 第2名:獎金新臺幣4萬元。
- 第3名:獎金新臺幣3萬元。
註: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由主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得獎者所得之獎金如超過新臺幣2萬元以上者,代扣10%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代扣20%稅金。
八、徵選規定:
(一)徵選限制
1、曾獲得前點所定同組同文類第1名達2次者,不得報名參選該類組。
2、參選作品不得曾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發表,並不得曾經獲得其他單位發給獎項。
3、參選作品不得有抄襲、臨摹他人作品或有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
4、違反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撤銷參選資格或獲獎資格,其已發給之獎狀、獎座應予追回,其已發給之獎金應予追繳。
(二)繳交資料
1、紙本
(1)參選作品一式5份。
(2)作者資料表1份(兩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分別繳交,如附件1-1)、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1份(如附件1-2)。
註:撰稿格式一律由左至右、由上至下方式繕打,內文文字設定為14pt,固定行高25pt,以A4規格紙張雙面列印,逐頁編列頁碼。另臺羅拼音搭配之字型,可於活動網頁或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語文成果單元下載使用。
2、電子檔
(1)參選作品word或odt格式檔。
(2)作者資料表電子檔(格式如附件1-1),兩人以上共同創作者,應分別繳交。
(三)收件方式
1、紙本一律以掛號郵寄至「22044新北市板橋區松柏街65號5樓」第九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評審委員會。
2、請填寫、列印本活動專屬寄件封面(如附件3);以普通郵件寄送若遺失,參選者應自負責任。
3、電子檔繳交方式(擇一辦理):
(1)以光碟燒錄資料或隨身碟儲存,隨報名信件一併附上。
(2)以電子郵件寄至「 vista.literature@gmail.com」。
(四)注意事項
1、作品稿件不得署名或註記任何符號。
2、未附參選資格證明文件、資料不齊或其他不符本簡章及報名規定之事項者,經主辦單位要求補正,未能在期限內補正者,應不予受理。
3、繳交之資料,概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4、投稿者所繳交同一作品紙本、電子檔等,其內容應相同,如因內容差異而產生之任何後果,概由投稿者自行負責。
5、獲獎者得簽署著作財產授權協議書(格式如附件2-1;若為共同創作者請填附件2-2。)如未簽署著作財產授權協議書,得獎作品將無法列入本部製作之成果選輯中,但不影響獲獎資格。
6、投稿閩南語之作品,以拼音書寫者,應使用教育部公告之「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投稿客語之作品,以拼音書寫者,應使用教育部公告之「客家語拼音方案」。
7、作品用字應尊重作者書寫習慣,但本部出版發行或使用得獎作品時,得依公告之「臺灣閩南語推薦用字」及「臺灣客家語書寫推薦用字」修正。
九、評審方式:
(一)由辦理單位聘請委員評審,評審方式由辦理單位定之。
(二)作品評審期間,不受理有關評審之查詢。
十、得獎名單公布:得獎人名單經教育部核定後擇期於教育部網站( http://www.edu.tw )公布,並另行舉辦頒獎典禮及作品發表。
十一、聯絡方式:
連 絡 人:沈小姐、施先生
電 話:(02)2251-7298
傳 真:(02)2254-2136
電子郵件: vista.literature@gmail.com
地 址:22044新北市板橋區松柏街65號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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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詳細內容請參閱→活動簡章 https://bit.ly/44N0b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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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第九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一、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多語並存之價值,保存臺灣本土語言文化的多樣性,教育部特舉辦閩、客語文學獎活動,鼓勵社會大眾、各級學校教師及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共同參與本土語言文學創作活動。 二、旨揭活動徵件日期自112年9月1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詳情及簡章資料下載請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網站( https://depart.moe.edu.tw/ED2400/Default.aspx )電子布告欄,或電洽:(02)2251-7298 沈小姐、施先生。 三、祥請參閱附件。
- 「第九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徵文活動一、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多語並存之價值,保存臺灣本土語言文化的多樣性,教育部特舉辦閩、客語文學獎活動,鼓勵社會大眾、各級學校教師及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共同參與本土語言文學創作活動。 二、旨揭活動徵件日期自112年9月1日起至112年10月31日止,詳情及簡章資料下載請至教育部終身教育司網站( https://depart.moe.edu.tw/ED2400/Default.aspx )電子布告欄,或電洽:(02)2251-7298 沈小姐、施先生。 三、檢附宣傳海報及徵文簡章電子檔供參考、利用,紙本海報將由活動承辦單位遠景出版事業有限公司另行寄送。
- 第九屆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活動簡介 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多語並存之價值,保存臺灣本土語言文化的多樣性, 特舉辦閩、客語文學獎活動,鼓勵社會大眾、各級學校教師及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共同參與本土語言文學創作活動。 活動主題 徵選語言別:「閩南語及閩東語」、「客語」 徵選文類: (一)現代詩:60 行以內。 (二)散文:2,500 字至 4,500 字。 (三)短篇小說:5,000 字至 1 萬 3,000 字。 註:投稿者得同時參與多項文類之徵選;各類參選作品以 1 件為限,與他人共 同創作者亦同。 參賽資格 (一)教師組: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聘書之專兼任教師。 比賽網站 : https://depart.moe.edu.tw/ED2400/News_Content.aspx?n=115F1082F1FB6842&s=C5FE3D61B0E506B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