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屆郎靜山紀念攝影獎

第二十二屆郎靜山紀念攝影獎

 總獎金: 9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2022-10-15 ~ 2022-12-10

主辦單位: 中華藝術攝影家學會

主辦單位電話: 0939-133-058

主辦單位Email:wphoto.tw@msa.hinet.net

一、宗旨:

為紀念本會創始人郎靜山大師對攝影藝術之貢獻,特舉辦『郎靜山紀念攝影獎』。

二、主辦單位:

中華藝術攝影家學會

三、協辦單位:

台灣攝影學會、台北攝影學會、新北市攝影學會、台中市攝影學 會、高雄市攝影學會、桃園攝友聯誼會、桃園市攝影藝術協會

四、參賽資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五、題材:

不限,彩色或黑白照片均可。

六、規格及張數:

參賽者須提出長邊 12 吋短邊不限,整套系列作品十二張,後面需標明編號順序,不得裝裱,如規格及張數不符者不予評審。

七、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11年12月10日截止( 以作品收到日期為準 )。

八、收件地點:

22162 新北市三重區忠孝路三段15巷35號1樓

「郎靜山紀念攝影獎委員會」主任委員 王智明先生收。

九、獎 勵:

錄取『郎靜山紀念攝影獎』

  • 金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5 萬元
  • 銀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3 萬元
  • 銅獎一名。獎金新台幣 1 萬元

每人限得一獎並頒發證書一張、精美獎座乙座,於次年會員大會中隆重頒獎。

十、附 註:

( 一 )參加者請詳填參加表( 可影印 )並將作品一併寄送。( 每幅作品背面須填寫作品排列順序編號 )

( 二 )得獎作品不退件( 得獎人須交得獎全部作品數位檔長邊 3600 和作品 創作文字 word 檔,以利各媒體發表之用 )。未得獎之作品,作者須附足退件掛號郵資,於評審後一個月內掛號郵寄退還。或一個月內親自至本會領取,如逾期或未附郵資者,本會不負退件責任。

( 三 )對於得獎作品,本會及指導單位有權以任何方式發表,不另給酬, 得獎人不得有異議。

( 四 )應徵作品本會將盡量妥善保管,如有意外或郵遞耗損,本會不負任何賠償責任。

( 五 )應徵者不得借用或冒用他人作品,一經查證屬實即取消得獎資格,得追回證書及獎座,並自負法律責任。

( 六 )如需索取簡章及報名表者,請附回郵及信封,寄至22162 新北市三重區忠孝路三段15巷35號1樓 「郎靜山紀念攝影獎委員會」收,或至本會 facebook 社團下載簡章及報名表。

( 七 )凡應徵參加本攝影獎者,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並視同承認本簡章之一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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