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屆全國版畫作品展覽徵稿
全國版畫作品展覽自1954年啟動以來,持續推動著中國版畫事業的穩步發展。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推出更多增強人民精神力量的優秀作品,發掘更多優秀版畫人才,增強新時代版畫創作研究的學術積累,檢閱近年來中國版畫創作的新成就,同時傳承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 中國美術家協會、 江蘇省文化和旅遊廳擬於2023年12月舉辦“第二十五屆全國版畫作品展覽”。
現將本次展覽的徵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主辦單位:
承辦單位:
中國文聯美術藝術中心、中國美術家協會版畫藝術委員會、江蘇省美術館
二、展覽組委會
名譽主任:范迪安
主 任:馬鋒輝、楊志純
副 主 任:朱 斌、周京新、蘇新平
秘 書 長:李 偉、李 康
委 員:(按姓氏筆畫排序)
萬新華、王 平、王華祥、王 法、王菲菲
孔 亮、代大權、劉彤彬、劉春傑、孫 蓓
楊 萍、張敏傑、陳 琦、陳新建、羅擁軍
官天濤、賀絢絢、欒 劍、黃啟明、黃 洋
章 雲、廖 鵬、戴政生
辦 公 室:王 法、賀絢絢、李 康(兼)
展覽編輯:楊 雷、吳 揚
三、評選委員會、監評委員會
展覽由中國美術家協會在評委庫中抽選專家若干名組成評選委員會,同時由監評委員會對評選過程進行監督。
四、展覽日期:
2023年12月
五、展覽地點:
江蘇省美術館
六、展覽規模:
本次展覽將展出作品約260件(以實際評選結果數量為準)。
七、作品徵集
本次展覽採取徵稿和邀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徵集。
1.面向國內公開徵集原創作品。每位作者限投稿1件作品參加徵集;
2.組委會邀請作者提供作品參加徵集;
3.所有徵集作品,由展覽評選委員會進行初評、復評,最終確定參展作品。
八、投稿要求
1.作品內容:作品應為2021年“第二十四屆全國版畫作品展覽”以後創作的新作品,應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創作導向,注重思想性、藝術性和學術性,精研版畫技藝、探索形式語言、反映時代新貌,鼓勵傳統木版畫推陳出新,鼓勵銅版、石版、絲網版等多版種表現現實主義精神和中華審美理想,不斷追求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
2.作品尺寸:不超過180釐米(高)×120釐米(寬),不展出版畫原版。
3. 投稿作品應為作者原創作品,嚴禁使用高仿、代筆、抄襲他人、複製自己的作品參展。否則造成任何法律糾紛或責任,作者自負,並在中國美協網站進行公告,取消其參展資格。中國美協現已啟動評選識別排重系統,與歷次展覽參展作品進行排查,凡重複的作品一律取消參展資格。
九、評選
1.初評:投稿作者需提供10吋作品照片1張,一人僅限投稿1張(含合作),多投者(重複投稿者)不予受理。照片背面貼上《展覽報名表》,並附身份證影印件。作品照片截稿時間: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至2023年9月12日止,以收件地郵戳為準。照片收件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1號院32號樓中國美協,郵編:100083,收件人:楊雷,辦公電話:010-59759687,信封註明:第二十五屆全國版畫作品展覽。
作品初評結果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公佈。
2.復評:初評入圍作者按要求郵寄原作參加復評(收件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原作寄送須妥善包裝並上保險,通過正規物流公司郵寄,防止郵寄中破損遺失)。作品郵寄可用五合板相夾或畫筒、塑料筒。作品背面右下角請註明:姓名(以身份證為準,要求身份資訊真實,精準有效)、作品名(與畫面相同)、聯絡電話,並附《展覽報名表》和身份證影印件。初評未入圍作者不另行通知,照片不退。復評落選作品退件。
作品復評結果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公佈。
十、相關事項
1.主辦單位向參展作者頒發入選證書,每位參展作者獲贈畫冊一本。
2.展覽作品徵集收藏遵循自願原則。作品收藏費由收藏單位與擬收藏作品的作者協商確定。收藏單位向作者頒發收藏證書。
3.參展作品由主辦單位編輯出版展覽畫冊或圖錄。
4.參展作品在展覽結束後退還作者(已確認為收藏作品的除外)。
5.展覽有關申報加入中國美術家協會的資格條件的資訊,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發佈。
十一、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影、出版和宣傳權。
十二、
凡投稿作者均視為確認並遵守本徵稿通知的各項規定和《中國美術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實施細則》。詳細資訊可登錄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 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國美術家協會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