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全國平面設計作品展覽徵稿

第二屆全國平面設計作品展覽徵稿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11-28

主辦單位: 中國美術家協會吉林藝術學院

主辦單位電話: +86-010-59759687(楊雷)

為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文化思想,激發全民族文化創新創造活力,發揮平面設計在塑造國家形象、彰顯民族精神、提升國家文化軟實力等方面的引領作用,促進藝術設計在公共服務和文化產業中的應用,更好地服務人民群眾的高品質生活需求, 中國美術家協會吉林藝術學院定於2025年3月舉辦“ 第二屆全國平面設計作品展覽”。

現將本次展覽的徵稿事宜通知如下:

一、組織架構

主辦單位: 中國美術家協會吉林藝術學院

承辦單位:中國文聯美術藝術中心、中國美術家協會平面設計委員會、吉林藝術學院設計學院

協辦單位:吉林藝術學院學科建設辦公室、吉林藝術學院科研產業處、吉林藝術學院美術館

二、展覽組委會

名譽主任:范迪安

主 任:馬鋒輝、張東航、韓 緒

副 主 任:王 平、蘇 威

秘 書 長:李 偉、陳正達、鄭 藝

委 員:(按姓氏筆劃排序)

王菲菲、蘇大偉、吳軼博、何 潔、張紅梅、苗登宇、金 巍、宮春潔、賀絢絢、徐科銳、章 雲

辦 公 室:賀絢絢、陳正達(兼)、吳軼博

展覽編輯:楊 雷、郭昱峰

三、評選委員會、監評委員會

展覽由中國美術家協會在評委庫中抽選專家若干名組成評選委員會,同時由監評委員會對評選過程進行監督。

四、展覽日期:

2025年3月

五、展覽地點:

吉林長春

六、展覽規模:

本次展覽將展出作品約260件(以實際評選結果數量為準)。

七、作品徵集

本次展覽採取徵稿和推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展覽作品徵集。

(一)面向國內公開徵集原創作品。 每位作者限投稿1件作品參加徵集(包括個人和團隊作品);

(二)藝委會推薦中國美協會員作者提供作品送評、參展;

(三)所有參評作品,由展覽評選委員會進行初評、複評,最終確定參展作品。

八、參展要求

(一)投稿作品應是2020年「首屆全國平面設計大展」之後創作,未參加過「全國青年平面設計作品展覽」和「全國美展」的作品。

(二)徵集作品類別:

1.標誌、視覺形象系統設計:1-1.標誌; 1-2.活動展覽形象系統; 1-3.品牌形象系統

2.字體設計:2-1.字庫字體; 2-2.定製字體; 2-3.創意字體; 2-4.動態字體

3.海報設計:3-1.文化創意海報; 3-2.活動展覽海報; 3-3.社會公益海報; 3-4.商業推廣海報

4.包裝設計

5.文創設計:5-1. IP形象設計; 5-2.創意產品設計; 5-3.文化衍生品設計

6.跨界設計:以平面設計形式為主的其他綜合性專案

(三)初評投稿作品以PDF、JPEG或TIFF格式提交,投稿作品需編排在一張A2幅面的圖片裡(精度為300dpi),檔內不出現作者相關資訊,同時應附《作品報名表》。 作品提交後作者署名、次序不得更改。 初評只接收u盤介質寄送。

(四)進入複評的作品需提供印刷品質的檔案用於宣傳和出版,作品圖片檔格式以JPG格式提交,精度300dpi,單張圖片尺寸不小於A4幅面,總量不超過10張; 視頻及動態類檔格式以MOV格式提交,並提供不小於A4幅面的靜幀畫面用於出版,總量不超過8張。

(五)投稿作品應為作者原創作品,嚴禁使用高仿、代筆、抄襲他人、複製自己的作品參展。 否則造成任何法律糾紛或責任,作者自負,並在中國美協網站進行公告,取消其參展資格。 中國美協現已啟動評選識別排重系統,與歷次展覽參展作品進行排查,凡重複的作品一律取消參展資格。

九、評選

(一)初評:投稿作者需將作品PDF、JPEG或TIFF格式的電子檔、《作品報名錶》以u盤為存儲介質保存,另附身份證影印件,寄至位址:北京市朝陽區北沙灘1號院32號樓中國美協,郵編:100083,收件者:楊雷,辦公電話:010-59759687,信封註明:第二屆全國平面設計作品展覽。 截稿時間:自本通知發佈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8日止,以收件地郵戳為準。 一人僅限投稿1件作品(含合作),多投者(重複投稿者)不予受理。 為避免檔案損壞,請務必檢查u盤中相關檔案可正常打開後再寄送。

作品初評結果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公佈。

(二)複評:進入複評的作者按要求郵寄作品實物(海報為印刷打樣稿)和《作品報名錶》,收件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實物寄送須妥善包裝並上保險,通過正規物流公司郵寄,防止郵寄中破損遺失。 初評未入圍作者不另行通知,投稿資料不退。 複評未入選作品實物退件。

作品複評結果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公佈。

十、相關事項

(一)主辦單位向參展作者頒發入選證書。

(二)參展作品由主辦單位編輯出版展覽畫冊或圖錄,每位參展作者獲贈畫冊一本。

(三)參展作品在展覽結束後退還作者(已確認為收藏作品的除外)。

(四)展覽作品徵集收藏遵循自願原則。 作品收藏費由收藏單位與擬收藏作品的作者協商確定。 收藏單位向作者頒發收藏證書。

(五)展覽有關申報加入中國美術家協會的資格條件的資訊,在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發佈。

十一、

主辦單位對參展作品有展覽、研究、攝影、錄像、出版和宣傳權。

十二、

凡投稿作者均視為確認並遵守本徵稿通知的各項規定和《中國美術工作者職業道德公約實施細則》。 詳細資訊可登錄中國美術家協會網站( www.caanet.org.cn)查看。

中國美術家協會

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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