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屆姚一葦劇本獎

第二屆姚一葦劇本獎

 總獎金: 130000

最高獎金: 8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04-01

主辦單位: 姚一葦基金會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系

主辦單位電話: 02-2896-1000分機3212

主辦單位Email:chien@theatre.tnua.edu.tw

一、活動主旨

2022 年為臺灣戲劇家與教育家姚一葦老師百年冥誕,此徵獎活動目的為紀念並延續姚一葦老師的貢獻與精神,鼓勵當代劇本創作。

二、 主辦單位:

姚一葦基金會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系

策畫執行:

《本行》編輯委員會

三、 收件及截稿日期

即日起開始收件,至 111 年 4 月 1 日截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 參加辦法及收件方式

(一) 徵文對象:不拘(無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中文創作)。

(二) 作品體例:當代原創舞台劇本,惟不含兒童戲劇劇本與戲曲劇本;演出長度估計不少於 60 分鐘。

(三) 獎勵名額:首獎一名、評審獎一名、優等獎兩名。

(四) 獎勵方式:

1. 獎金

■首獎頒發獎金 8 萬元,獎狀乙紙。

■評審獎頒發獎金 3 萬元,獎狀乙紙。

■優等獎每名頒發獎金 1 萬元,獎狀乙紙。

2. 提供發表管道

得獎者除獲頒獎金及獎狀外,主辦單位亦提供得獎作品發表管道,作品將收錄於《本行》劇作集成中出版。(五)收件方式:請填寫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一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系 第二屆姚一葦劇本獎工作小組收」。

五、參選者資格限制

(一) 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部落格等公開媒體發表;曾經辦理售票演出、座談會等活動,視為曾公開發表之作品,未售票之讀劇會不在此限。

(二) 已參加比賽得獎、已獲文學補助之作品或已輯印成書者,不得參加。

(三) 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或文學補助申請案。

(四) 違反上述規定者,將撤銷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六、評審方式

(一) 評審作業:採初審、複審及決審三階段進行;初審為資格審查,複審及決審均聘請知名作家及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

(二) 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決選評審委員決定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七、注意事項

(一) 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授權主辦單位集結於《本行》劇作集成出版,且自得獎公告日起 5 年內,有在任何地區以合理方式利用、轉授權該著作進行非營利推廣之權利,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二) 每人以一篇為限。倘未依規定送件,將取消參賽資格,不列入評選。

(三) 參選作品請以 A4 紙張列印一式 5 份送件,格式為直式橫書電腦繕打、Word 12 號新細明體,左邊裝訂送件;如採稿紙書寫者,請以工整字體謄錄。

(四) 參選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五) 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不列入評選。(六)報名表上,具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非中華民國籍者請附上護照影本。

(七) 來稿長度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八) 若發生著作權授權書簽署內容不實之情事,作品抄襲或者侵害他人著作權,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並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投稿者往後不得參加姚一葦劇本獎徵文活動,且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八、 得獎名單揭曉及頒獎日期

將於 111 年 7 月間於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系網站公佈得獎名單(除得獎者以專函、專電通知外,餘不另行個別通知),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九、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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