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五屆台灣影展

第五十五屆台灣影展

報名時間: 2022-09-05 ~ 2022-10-25

主辦單位: 台灣攝影學會

主辦單位電話: 02-2976-5682

主辦單位Email:twphoto.tw@msa.hinet.net

台灣攝影學會本著推展攝影藝術,及促進影藝交流,特舉辦台灣影展。往年幸賴各地區攝影同好的鼎力支持,得以不斷成長,謹致上 最高的謝意。希望能藉此與各位同好探索攝影藝術美學,並誠摯邀請各地區攝影愛好者,惠賜大作共襄每年台灣影展之盛舉。

一、主辦 單位:

台灣攝影學會

二、資 格:

凡愛好攝影人士均歡迎參加

三、題 材:

不限,但須健康題材,並未公開發表者。

四、規 格:

設彩色自由題材、黑白(單色)自由題材二組,同一作者二組作品不得重覆。每人每組限投十張以內,並可同時參加二組。照片長邊14~18英吋,短邊不拘。黑白、彩色不限所使用之相紙,不得裝裱,且不且不可留白邊,組合作品每組不得超過四張,且須自行黏貼並註明順序,否則不予評審,獲得優選獎位以上作品,評審後十天內須附相片之大檔案或底片作覆審,規格不符規定者,該獎項從缺不予遞補繳件時務必同時繳交檔案大小3MB 以上,jpg 格式之檔案,寄Email: twphoto.tw@msa.hinet.net

四、參 加 費:

1.國內參加者,每人新台幣600元,(本會會員每人400元,但以繳清111年度常年會費為準),參加費勿與作品混寄,以防遺失。請以郵政劃撥帳號:50272055,戶名:台灣攝影學會,― 並註明 『第55屆台灣影展參加費』(未繳足費用者不予以評審)。

2.國外參加者,每人40元美金(含影集郵資)。

五、影展影集:

凡參加本影展者,每人均贈精美台灣攝影年鑑壹冊如需額外訂購者,國內每冊700 元,國外每冊美金40元,但必須先繳付費用。

五、收件日期:

民國111年10月25日(星期二)前寄達郵戳為準。(作品亦可交由各地活動中心統一郵寄)。

六、收件地點:

241新北市三重區昌隆街53號1樓 台灣攝影學會 影展主席 侯炎崑 先生收。

七、評審地點:

民國111年11月5日(星期六)中午十三時起,假鹿港鎮公所,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4樓,公開進行評審。

八、退 件:

需退件者請貼足退件郵資,一律以掛號郵件計算,不足者一律不予退。九、頒 獎:於台灣攝影學會112年度會員大會舉行頒獎,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十、獎 勵:

1.彩色自由題材組:

  • 金牌獎 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及數位相機乙台
  • 銀牌獎 二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及SSD 1T 2.5吋行動固態硬碟乙台
  • 銅牌獎 三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及SSD 500GB 2.5吋行動固態硬碟乙台
  • 優選獎 十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及 64GB 隨身碟乙個
  •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 乙張 及 32GB 隨身碟乙個

2. 黑白(單色)自由題材組

  • 金牌獎 一名,獨得精緻獎牌乙面及數位相機乙台
  • 銀牌獎 二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及SSD 1T 2.5吋行動固態硬碟乙台
  • 銅牌獎 三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及SSD 500GB 2.5吋行動固態硬碟乙台
  • 優選獎 六名,各得精緻獎牌乙面及 64GB 隨身碟乙個
  • 入選獎若干名,各得獎狀 乙張 及 32GB 隨身碟乙個

3. 影展特別獎

a. 二組最高績分獎:獨得精緻獎牌乙面及 數位相機乙台。

b. 彩色自由題材組最高績分獎:獨得精緻獎牌乙面及SSD 1T 2.5吋行動固態硬碟乙台

c. 黑白(單色)自由題材組最高績分獎:獨得精緻獎牌乙面及SSD 1T 2.5吋行動固態硬乙台

d. 鹿港鎮長獎- 許鎮長 志宏先生 提供精美禮品一份,限鹿港地區題材。

註:影展特別獎如積分相同時,以最高獎位者獨得。

4. 活動中心獎勵獎

活動中心參賽總張數 ,前三名獲得精美禮品,第一名20 份,第二名10 份, 第三名 5 份。

十一、附 則:

1. 入選以上作品依例辦理展覽(一律不退件)。

2. 本影展入選以上作品,本會得以任何形式發表不另計酬。

3. 金、銀、銅獎次,每人每組限得一獎。

4. 參賽作者請填寫參賽表,註明組別、題名、姓名、電話、地址(請務必填寫郵遞區號)、所屬活動中心。

5. 參加本影展作品,如不符本簡章之規定,經檢舉屬實,取消得獎資格 (取消獎次不予遞補)。

6. 入選以上得獎者,須於111 年度會員大會時,本人或出具委託書託人代領獎牌(狀)獎品

7. 參加本影展者,即視同承認本簡章之一切規定,不得有異議。

8. 經評審委員決議,因作品因素部份獎項得以從缺。

9. 繳件時務必同時繳交檔案大小3MB 以上,jpg 格式之檔案。

10. 參加台灣影展兩年內優選以上作品,可由作者提出申請併入博、碩學會士沙龍成績計算,但若影展得奬與沙龍投件作品相同者,得擇一方式計分,其計分方式如下:

  • a. 台灣影展金牌作品,沙龍成績以 6 分計,等同於優選作品。
  • b. 台灣影展銀牌作品,沙龍成績以 4 分計,等同於佳作作品。
  • c. 台灣影展銅牌作品,沙龍成績以 2 分計,等同於入甲作品。
  • d. 台灣影展優選作品,沙龍成績以 1 分計,等同於入乙作品。

11. 本簡章若有任何未盡事宜,得隨時於本會官網公告補充之。

影展日程

收 件 地 址 241-101 新北市三重區昌隆街 53 號一樓 台灣攝影學會 侯炎崑先生 收
收 件 截 止 日 期 111 年 10 月 25 日(星期二)
評 審 日 期 111年 11 月 5 日(星期六)中午十三時起
評 審 地 點

鹿港鎮公所,彰化縣鹿港鎮民權路168號4樓

入 選 通 知 111 年 11 月21日前公告於 本會官網
頒 獎 日 期 、地 點 配合 112年年度會員大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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