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屆財團法人張文津基金會澎湖縣學生英語演說暨朗讀比賽
一、 依據:
財團法人張文津基金會旨標。
二、 活動目的:
(一) 響應澎湖縣推動國際教育,提高學生國際視野與英語文交流。
(二) 營造情境,提供學生發表觀摩的舞台,促進英語文學習成效。
(三) 活化學生多元學習機緣,落實生活英語文的溝通與表達分享。
三、 指導單位:
澎湖縣政府
四、 主辦單位:
五、 承辦單位:
澎湖縣馬公市馬公國民小學
六、 協辦單位:
國立澎湖科技大學
七、 參加對象:
澎湖縣高級中學、國中小學學生。
八、 報名時間:
113年1月19、20日。
九、 比賽時間:
113年3月9日(星期六)。
十、 比賽類組
(一) 高中組:演說類30名,依報名先後額滿為止。
(二) 國中組演說:演說類30名,依報名先後額滿為止。
(三) 國中組朗讀:各校依規模報名,朗讀總名額共76名,依報名截止後,如有餘額,依報名先後遞補候補,額滿為止。
1. 國中部學生人數在300人以上者(馬公國中),最多可報名12位(如果同一學校超過12位,第13位以後請另填一份新的報名表,列為候補)。
2. 國中部學生人數在300人以下、100人以上者(文光國中、中正國中、湖西國中),最多可報名8位(如果同一學校超過8位,第9位以後請另填一份新的報名表,列為候補)
3. 國中部學生人數在100以下者(除以上4所學校外,其餘學校),最多可報名4位(如果同一學校超過4位,第5位以後請另填一份新的報名表,列為候補)。
(四) 國小組演說:演說類30名,依報名先後額滿為止。
(五) 國小組朗讀:依學校規模報名,總名額135名。依報名截止後,如有餘額,依表單填寫時間先後遞補候補,額滿為止。
1. 國小部學生人數350人以上者(文澳國小、石泉國小、中興國小):朗讀及演說類各校最多報名12位(如果同一學校超過12位,第13位以後請另填一份新的報名表,列為候補)。
2. 國小部學生人數 350人以下、100以上者(馬公國小、中正國小、文光國小、中山國小):朗讀及演說類各校最多報名8位(如果同一學校超過8位,第9位以後請另填一份新的報名表,列為候補)。
3. 國小部學生人數50人以上、100以下者(東衛、五德、湖西、西溪、龍門、隘門、赤崁):朗讀及演說類各校最多報名3位(如果同一學校超過3位,第4位以後請另填一份新的報名表,列為候補)。
4. 國小部學生人數50人以下者(其餘23所國小):朗讀及演說類各校最多報名2位(如果同一學校超過2位,第3位以後請另填一份新的報名表,列為候補)。
十一、 報名方式
(一) 由學校填寫線上報名表後,請至各校承辦老師登錄之電子信箱確認。
報名網址 https://www.surveycake.com/s/MZpPB
(二) 聯絡人:陳河開主任,聯絡電話:9272165#112。
高欣蕙老師,聯絡電話:9272165#118
十二、 比賽地點:
馬公國小校區
十三、 抽籤及領隊會議時間:
(一) 113年 2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地點:馬公國小視聽教室)
(二) 國中小組均請於 2 月 26 日(星期一)領隊會議前繳交 4 份演說稿(以 A4 紙張版面,英文 Times New Roman,並註明校名、姓名,格式如附件二)
(三) 未出席人員由承辦單位代為抽籤上台序號,不得異議。
十四、 比賽方式及評分標準:
(一) 比賽方式
1. 比賽當日按序號上台,唱名三次未到者,視同棄權。
2. 朗讀時間:每人均為2分鐘。時間一到,給「一長鈴聲」,應立即下台。
3. 演說時間:3分鐘以內,計時以開口說話起至結束說話止,2分30秒給「一短鈴聲」,3分鐘到給「一長鈴聲」。
4. 朗讀題目:由大會提供之題目中,上台前抽出一篇(文章如附件),抽完題即開始朗讀篇目。
5. 演說題目:各類組自選一。
6. 道具與服裝項目不列入評分。
(二) 評分等第:
評審平均分數達90分以上為特優,80~89分為優等,70~79分為甲等。
(三) 評分標準
評 分 標 準 |
評分項目 | 演說比例 | 朗讀比例 |
內容 | 40% | / | |
發音、語調 | 40% | 70% | |
儀態、情感 | 20% | 30% |
十五、 獎勵:
績優者於賽程全部結束後頒發獎狀乙紙及獎金如次:
(一) 朗讀類組:特優獎金捌佰元,優等獎金伍佰元,甲等獎金貳佰元。分數未達70分者,不列等第。
(二) 演說類組:特優獎金壹仟捌百元,優等獎金捌佰元,甲等獎金伍佰元。
分數未達70分者,不列等第。
(三) 國小組獎勵採分區制,分區學校如下:
A 組:中正、中興、馬小、文澳、文光、石泉、中山、東衛8所
B 組:興仁、五德、山水、嵵裡、風櫃、湖西、白沙、西嶼等21所學校
C 組:離島8所
(四) 獎勵名額預計公布於秩序冊內,於領隊會議時發放。
(五) 得獎者之指導老師一人頒予獎狀乙紙鼓勵。
十六、 活動補助:
凡報名並完成參賽的離島學生,贊助師生費用項目
(一) 交通費(檢據覈實支給,不支雇船費)
(二) 住宿(師生每人每晚700元檢據核銷)。
(三) 膳費(早餐50元、午晚餐各100元檢據核銷)
十七、 版權:
主辦單位有權使用所有參賽者之成果,或錄製光碟發送參酌。
十八、 注意事項:
(一) 飲用茶水請自備隨身杯,大會僅提供飲水機。
(二) 申訴:申訴書限於當日比賽完後 1 小時內向承辦單位提出,逾時不予受理(公布成績時註明時間)。申訴事項以競賽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對評審委員之評分及其他技術性、學術性不得提出申訴。
(三) 競賽當日若遇天災或疫情宣布停止上班上課,即停止辦理競賽,另擇期舉行。若比賽之前因災情嚴重交通無法通行,致無法參賽,應向承辦學校報備,將視各方配合條件以調整競賽日期。(確定日期則公告於本校及教育處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