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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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相關競賽:
- 第十三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第十三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 徵件至2023年5月31日截止。採線上申請,並須郵寄紙本。 三好經費獎助原則: (一)大專校院組:以獎助最高30萬為原則。 (二)高中職、國中、國小組: 初申請學校:按學校規模最高獎助8萬至20萬元。 續申請學校:按學校規模最高獎助6萬至10萬元。
- 2021第十一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2021第十一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 徵件日期2021年5月31日截止採線上申請,並須郵寄紙本。 實施對象與申請條件: 中華民國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各級學校。設立於海外之學校得提出申請,惟不提供經費補助。 連續獲選5年三好校園者,須間隔兩年始得再提出申請。凡非連續申請之學校。
- 2020第十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2020第十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 為使星雲大師倡導的三好運動「做好事.說好話.存好心」--做有益於人間的好事、說令人受用的好話、常懷祝福別人的好心--能為校園的品德及生命教育注入活水,以期增進友善的師生關係,型塑優質校園倫理文化;進而由學校向家庭與社區擴展,以促進社會祥和,爰辦理本項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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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星雲大師教育基金「第十二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一、報名期限:111年5月31日前。 二、詳情逕上活動網站(網址: http://3goodness.vmhytrust.org.tw/register )查詢,或電洽「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 (一) 聯絡人:楊媛甯小姐。 (二) 聯絡電話:(02)2762-9118。 (三) 電子信箱:purelanfshw01@gmail.com。 (四) 地址:11087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8號10樓。 三、相關辦法如附件。
- 【轉知】公益信託星雲大師教育基金辦理「第十三屆三好校園實踐學校選拔與獎勵辦法」一、活動目標: 1.遴選並獎勵能具體落實三好教育教學與活動之學校,樹立推動典範。 2.鼓勵實踐學校能將推動經驗,推廣到其他學校與社區,落實三好社會。 二、獎勵方式: 依學校提出之計畫書內容及學校規模,通過選拔之學校,由主辦單位提供實踐計畫所需之獎助金三十萬至六萬元不等。 三、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12年5月31日止。 四、相關事宜逕上活動網站(網址: http://3goodness.vmhytrust.org.tw/register )查詢,或電洽「三好校園實踐學校」工作小組: (一)聯絡人:楊媛甯小姐 (二)聯絡電話:(02)2762-9118 (三)電子信箱:purelandshw01@gmail.com (四)地址:11087臺北市信義區松隆路327號10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