紹興市演藝集團、紹興市歌舞劇院及紹興越劇團徵集標誌LOGO競賽
紹興市演藝集團、紹興市歌舞劇院、紹興越劇團介紹
紹興市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是經紹興市委、市政府批准組建的市屬大型國有文化企業,集文藝創作、演出交流、劇場管理、文化傳承、公共服務、藝術培訓、文旅融合等功能於一體。集團下設紹興市演出有限公司、紹興大劇院管理經營有限公司、紹興越劇藝術發展有限公司、浙江紹劇藝術研究院、規劃中的新紹興大劇院及新組建的紹興歌舞劇院、紹興越劇團、紹興市演藝研究院等單位。
紹興市歌舞劇院是集舞劇、歌劇、話劇等文藝演出於一體的綜合藝術團體,旨在為人民大眾展現特色鮮明,內容豐富的文藝演出,提高百姓文化生活水平。
紹興越劇團是以表演紹興傳統戲劇–越劇,展現和弘揚紹興越劇特色為要領,以弘揚越劇文化為職責,力求將紹興越劇文化代代傳承。
根據集團組建、發展需要,經研究,紹興市演藝集團決定面向全社會啟動公開徵集紹興市演藝集團形象標識( LOGO )、紹興市歌舞劇院形象標識( LOGO )和紹興越劇團形象標識( LOGO )徵集活動,有關事宜如下:
徵集內容
紹興市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形象標識( LOGO )
紹興市歌舞劇院形象標識( LOGO )
紹興越劇團形象標識( LOGO )
註:可參加一個或多個徵集活動
徵集對象
各界機構與個人
徵集時間
徵集時間自公佈之日起至2021年1月10日24:00截止( 電子郵件以收件時間為準,過期視為無效作品 )
徵集要求
1、設計作品能準確反映紹興演藝事業文化特色,充分展現紹興古城魅力與當代藝術文化,準確傳達歌舞藝術和戲曲文化的專業特色。設計語言由圖形、文字、英文等要素組成,整體形象簡潔大方、創意新穎,易於宣傳推廣和視覺識別,具有強烈的視覺感染力和傳播衝擊力。
2、設計方案及說明:提供彩色平面設計稿和可供編輯和輸出的矢量電子源文件,格式分別為JPG和AI或CDR的圖形文件,作品分辨率不低於300dpi,每件應徵作品必須提交200字以內完整設計說明,並附上設計者姓名及聯繫方式。
3、具有完整知識產權,不得與其他標識( LOGO )雷同或相似,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
評選流程
1、初選:由評選委員會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初選,選出每個單位各6件作品進入終審。
2、終選:最終由評選委員會終審,確定採用作品並進行獎勵。獲獎結果通過相關媒體對外公佈。
獎項設置
1.紹興市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形象標識( LOGO )
- 採用獎1名:獎金6000元/名( 稅前 )
- 入圍獎5名:獎金500元/名( 稅前 )
2.紹興市歌舞劇院形象標識( LOGO )
- 採用獎1名:獎金6000元/名( 稅前 )
- 入圍獎5名:獎金500元/名( 稅前 )
3.紹興越劇團形象標識( LOGO )
- 採用獎1名:獎金6000元/名( 稅前 )
- 入圍獎5名:獎金500元/名( 稅前 )
註:各設計單位或個人所獲獎金的稅金和作品設計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自理。
投稿方式
電子信箱: sxsyyjt@163.com ,文件名為“作者姓名( 單位 )+ 設計方案徵集”。郵件主題填寫為“紹興市演藝集團形象標識( LOGO )設計徵集”或“紹興市歌舞劇院形象標識( LOGO )設計徵集”或“紹興越劇團形象標識( LOGO )設計徵集”。
聯繫電話:0575-85025212。
註:提交投稿作品時請投稿人自留底稿,所有提交的作品一律不予退還。
知識產權
1、所有獲獎應徵作品的著作權及相鄰權等一切知識產權歸屬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對獲獎的作品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開發、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未經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
2、應徵作品如侵犯了他人著作權由投稿人負責,主辦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此給主辦單位造成損失,投稿者應承擔賠償責任。
3、應徵作品在評選結果公佈前不得重複參加其他相關評選活動,作品因重複投稿發生的法律糾紛,由該作品投稿者承擔。
注意事項
1、如出現應徵作品多個相同的情況,按時間順序選用最先送達者的作品。
2、所有應徵作品投稿概不退還,創作者請自留底稿。
3、紹興市演藝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對本次活動規則有最終解釋權,凡投稿者均視為認可本通知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