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發票推⾏暨「悠遊靚影.稅吸睛」租稅宣導活動

統⼀發票推⾏暨「悠遊靚影.稅吸睛」租稅宣導活動

 總獎金: 171500

最高獎金: 2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09-15

主辦單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主辦單位電話: 05-534-5573分機408(鍾小姐)

1、活動⽬的:

⿎勵⼤眾發揮創意及運⽤創新概念,將使⽤載具儲存電⼦發票、統⼀發票兌獎APP及領獎資料設定、購物消費以⾏動⽀付並使⽤載具儲存雲端發票、e化繳( 退 )稅或納稅者權利保護法之重要稅政,以詼諧幽默之元素進⾏創意發想,透過拍照⽅式進⾏梗圖創作,幫助⼤眾了解重要稅制議題及使⽤,達到落實租稅教育,進⽽建構正確稅制觀念。

統⼀發票推⾏暨「悠遊靚影.稅吸睛」租稅宣導活動

2、主辦單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承辦單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

協辦單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所屬分局及稽徵所、雲林縣稅務局

3、徵件主題:( 擇1參加 )

( 1 )主題1:下載並使⽤「財政部統⼀發票兌獎APP」,運⽤歸⼾及設定領獎資料~就可輕鬆對獎&兌獎。註

( 2 )主題2:雲端發票結合⾏動⽀付,讓您想Pay就Pay~獎⾦加碼再加碼,享有額外專屬獎樂透感~環保、⾃動( 對 )兌獎免煩惱。註

( 3 )主題3:別讓權利睡著了,納保法保護您!~保護權益找→納保官!!~納保官是您最具稅務專業的好朋友。註

4、參賽資格:

須上傳「『財政部統⼀發票兌獎APP之登錄後畫⾯截圖』及『設定領獎帳⼾畫⾯截圖』」,惟本比賽主辦單位及所屬同仁、承辦單位及協辦單位與本次評審委員不得參加。

5、比賽分組:

( ⼀ )學⽣組:全國⾼中( 職 )以上在校學⽣( 含應屆畢業⽣ )。

( ⼆ )社會組:具中華⺠國國籍之⼀般社會⼤眾

6、活動期間:110年7⽉⾄9⽉15⽇⽌因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延期至 110 年 10 月 12 日止

7、參賽⽅式:

( 1 )報名:⼀律⾄本活動專屬網站( https://contest.bhuntr.com/tw/ydmb6vze270fln9lcb/home/)登錄報名資料,並於報名截⽌前,依指⽰上傳資料及作品:

1.依規定將參賽作品以JPG檔案格式上傳⾄活動專屬網站。

2.另將參賽作品AI檔或SVG檔存放在網路空間後,提供網路空間路徑由承辦單位下載。

3.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及切結書親⾃簽名後拍照( 或掃描 )上傳⾄活動專屬網站。

( 2 )參賽作品須各填寫1張報名表,同1參賽者以3張作品為限。

( 3 )參賽作品於競賽期間不得⾃⾏公開。

( 4 )活動相關訊息、檔案可⾄本活動專屬網站下載及詳閱。

8、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須為數位檔案,以AI檔或SVG檔編輯,並轉出JPG檔格式,檔案⼤⼩必須在15MB以下且解析度須300dpi以上,並上傳繳交。

9、評選作業:

( 1 )評選委員:聘請相關領域專業⼈⼠及主、協辦機關⼈員擔任。

( 2 )評選作業期間:110年9⽉22⽇⾄10⽉7⽇。

( 3 )評分項⽬及比重:

階段 評分項⽬ 百分比
評審 主題切合性 35%
創意設計 35%
表現技巧 30%

10、網路票選活動:

( ⼀ )最佳⼈氣獎票選:於本活動專屬網站辦理參賽作品最佳⼈氣獎票選

活動,由⺠眾票選出⼼⽬中最佳的作品,並以得票數最⾼前3名作品獲得「最佳⼈氣獎」,本獎項不影響評審結果。

( ⼆ )網路票選期間:110年9⽉22⽇⾄110年9⽉29⽇,每⼈每天在所有作品中擇⼀投票,投票者需登入Facebook帳⼾驗證。

( 三 )任何以不正當⾏為或利⽤電腦、網路漏洞進⾏灌票或竄改票數,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式意圖參與活動,若經檢舉或查證,承辦單位保有取消得獎資格及刪除灌票票數之權利,並將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項( ⾦ )。

11、獎勵⽅式:

( 1 )獎項及得獎⼈數

社會組 學⽣組
第⼀名 1 1
第⼆名 1 1
第三名 1 1
第四名 1 1
第五名 1 1
佳作 10 10
最佳⼈氣獎 3

( 2 )獎⾦

1.社會組

獎項 名額 獎⾦
第⼀名 1 20,000
第⼆名 1 18,000
第三名 1 15,000
第四名 1 10,000
第五名 1 8,000
佳作 10 3,000

2.學⽣組

獎項 名額 獎⾦
第⼀名 1 15,000
第⼆名 1 12,000
第三名 1 9,000
第四名 1 6,000
第五名 1 4,000
佳作 10 2,000

3.網路票選⼈氣獎:3名,1,500元。

( 三 )教師指導參賽獎勵( 指導作品有得獎者 )

獎項 名額 商品禮券
第⼀名⾄第五名 各1 1,000
佳作 10 500

( 四 )前五名及佳作作品另獲獎狀1紙。

12、得獎公告:

( ⼀ )於110年10⽉19⽇上網公告,並由承辦單位通知得獎者領獎事宜。( ⼆ )得獎名單公告後,為維護中獎⼈權益,輔以郵寄⽅式( 附回郵信封 )寄送中獎通知,中獎⼈須於承辦單位通知領獎期限內,繳交已簽名的正本領據及領獎相關資料( 以郵戳為憑,最後截⽌⽇如遇假⽇,請順延⾄次⽇ ),核對資料無誤後,續辦理兌獎作業,逾期視同放棄中獎資格,獎項留供其他租稅教育或宣導活動使⽤。

13、注意事項:

( 1 )本賽事分為學⽣組及社會組,不得跨組參賽,參賽作品須提供符合指定條件之檔案。若不符合活動規則,將取消參賽資格,並不另⾏通知。另比賽作品或是參賽者資格不符,獎項得從缺或減之,不遞補。

( 2 )凡學⽣⾝分參賽者報名時須仍具學⽣⾝份,於線上報名時,請同時上傳學⽣證及⾝分證之正反⾯照片檔以利查驗;如為應屆畢業⽣,於線上報名時,請同時上傳畢業證書及⾝分證之正反⾯照片檔以利查驗。社會組參賽者報名時須具中華⺠國國⺠⾝分,於線上報名時,請同時上傳⾝分證正反⾯之照片檔以利查驗。報名截⽌期限後,若發現參賽資格、報名表與繳交資料不完整,應由參賽者⾃⾏負責,並取消參賽資格,不予另⾏通知與補件。

( 3 )報名本活動請務必詳實填寫相關資料,因資料不全或錯誤導致無法聯絡或獎項無法寄送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 4 )參賽者應⾃⾏將參賽作品檔案備份,所有參賽作品⼀律不退回,且參賽作品限於完全未曾公開發表,亦不得於本次徵件比賽同⼀時期內重複參賽等公開發表⾏為;另參賽作品應屬個⼈原創且無抄襲他⼈等情事,如涉及違法智慧財產權或版權,由參賽者⾃⾏負責;得獎作品事後經查明係抄襲他⼈作品者,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及獎狀,所有權仍歸主/承辦單位所有。

( 5 )作品使⽤之元素( 如:相片及圖片 )應具有合法授權。

( 6 )上傳本活動照片與⽂案皆不得設有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字、圖片之內容,若有違反者,主辦及承辦單位得不經通知立即取消立即刪除照片,並取消參加本活動資格。

( 7 )攝影作品若涉及著作權、肖像權等法律問題,參賽者須⾃⾏處理,與主辦單位無關;若有糾紛者,⼀律取消參賽資格,入圍者取消獎項。

( 8 )經網路報名後,應⾃⾏檢視有無報名成功,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及承辦單位之事由,⽽使參加本活動者所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及承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本活動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9 )作品上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單位及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字、符號或記號。

( 10 )未滿20歲參賽者,著作財產權同意書及切結書須經由法定代理⼈( 家長 )同意並親⾃簽章。

( 11 )參賽作品如有2件以上,倘同時獲獎且名次為前5名者,取名次最佳者1件,各獎項如無適當作品入選,經評審委員決議,主辦及承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

( 12 )參賽作品著作權歸屬主辦及承辦單位,且同意不對主辦及承辦機關⾏使著作⼈格權,並得提供租稅宣導、展覽活動及複製使⽤,如果製作成宣導品、選刊、錄製光碟或編印,不另給酬。

( 13 )承辦單位辦理本活動,係依據個⼈資料保護法( 以下簡稱個資法 )第8條規定及特定⽬的( 統⼀發票推⾏暨「悠遊靚影稅吸睛」租稅宣導活動 )之合理關聯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參賽者個⼈資料。參賽者提供的個⼈資料,於相關法令及契約約定保存期間,在中華⺠國境內作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及其所屬機關辦理活動評選、活動聯繫、租稅宣導及機會中獎獎品獎⾦所得扣繳等⽤途。參賽者得依個資法第3條規定⾏使權利,惟於評選及活動期間,因拒絕提供或請求停⽌蒐集、處理、利⽤、刪除個⼈資料,致影響其活動參與資格或受領獎權益,應⾃負責任;如提供之個⼈資料有錯誤缺漏或假冒情事,承辦單位得取消資格或為必要處置,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 14 )各獎項獎⾦,依稅法規定扣繳稅款並黏貼印花稅票,另依全⺠健康保險法之規定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

( 15 )參賽者同意遵守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及承辦單位有權修正、補充之,並以主辦及承辦單位網站公告之內容為準。

14、活動聯絡⼈: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服務管理課鍾⼩姐

05-5345573分機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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