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推行「稅油畫饗幸福」租稅宣導活動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特舉辦統一發票推行暨「稅油畫饗幸福」租稅宣導活動,期能透過油畫創作比賽吸引喜愛畫畫之學生及社會大眾參與,達到藝術傳承、租稅推廣與藝文交流目的,歡迎中部五縣市高中(職)以上學生及社會大眾踴躍參加。
一、參賽資格:
中部五縣市(含苗栗縣、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之高中職以上學校師生及一般社會大眾。
二、競賽主題及規格:
(一)創作主題不限,冀透過藝術作者的力量,集結創作能量揮灑創意與熱情,提升全民美學素養,同時鼓勵及培育藝術先進、新秀,為優秀作品提供最佳展現舞臺。
(二)以油畫創作參賽,畫作尺寸規格為25 號(P、F 均可)。
(註:同一參賽者提出參加作品以 1 件為限,參賽作品佳作以上獎項供承辦單位典藏不退件,其餘於活動結束 30 日內退件,若未於時限內至承辦單位取回將交由承辦單位自行處理。)
三、活動期程:
即日起至 108 年 9 月 30 日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四、收件方式:
(一)參賽作品請勿表框並妥善包裝連同報名表,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郵寄 (掛號)或於上班時間親自送達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服務管理課(54062 南投縣南投市復興路 2 號 4 樓)。
(二)報名表可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 https ://www.ntbca.gov.tw )「宣導活動」下載。
五、競賽方式:
(一)邀請具有專業素養之評審委員,依主題及創意:50%、技巧:30%、內容構思:20%。
(二)評選結果將另函通知得獎者並於本局網站公布。(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六、獎勵方式:
佳作以上得獎者除獲贈獎牌乙面外,同時頒發各名次之獎金如下;但如因參賽作品水準未及給獎標準,承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
名次 | 獎金 |
第一名(各1名) | 新台幣30,000元 |
第二名(各1名) | 新台幣28,000元 |
第三名(各1名) | 新台幣25,000元 |
第四名(各1名) | 新台幣23,000元 |
第五名(各1名) | 新台幣21,000元 |
第六名(各1名) | 新台幣19,000元 |
佳作(各9名) | 新台幣1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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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
- 主辦單位電話 : 0492223067#427
- 主辦單位 Email : nb04553@ntbc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