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發票推行暨「稅佳創意 E 化簡報達人秀」租稅教育活動比賽
壹、宣導目的:
為推廣電子發票及宣導各項稅務法令資訊,以租稅為主題,透過租稅懶人 包簡報設計比賽,藉由活動的趣味性與獎金的設立,激發學生主動認識稅 務之動力,達到稅務教育向下扎根之目的。
貳、主辦單位: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承辦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
協辦單位: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所屬分局及稽徵所、雲林縣稅務局 財團法人環球科技大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
叁、簡報徵件比賽
一、設計主題:
(一)認識電子發票及共通性載具-手機條碼(含愛心碼)及其便利性。
(二)國稅 E 化(網路報稅、線上申辦或多元繳稅)。
二、參賽資格:
就讀或戶籍在中部五縣市(苗栗縣、臺中市、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可組隊參賽,一隊最多 3 人)。
三、作品規格及徵件方式:
(一)簡報電子檔,投影片至少 15 頁,包含動畫,須轉換成 WINDOWS 環境 下不需額外安裝應用程式即可直接播放之檔案格(例如 Microsoft Office. PPS、PPSX),及另存成 WMV 影片檔,播放時間 2 到 3 分鐘(不超過 3 分鐘)。
(二)作品內容不得標識參賽者姓名或辨識記號。
(三)參賽作品燒錄成光碟,內含 2 種檔案格式(Microsoft Office. PPS 或 PPSX 及 WMV 影片檔),連同報名表及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以掛號或於上班時間親送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服務管理課(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簡報達人秀比賽】,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府文路 35 號 3 樓。
(四)同 1 人參賽,作品最多 2 件為限(作品須不同主題);如同一主題之簡 報內容重複達 20%以上者(即相似投影片內容達 3 頁以上),則取消作品後送達者之參賽資格。
(五)活動相關訊息、報名表可至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http://www.ntbca.gov.tw)「最新活動」下載及詳閱。
四、徵件期間:
即日起至 106 年 9 月 10 日截止(郵戳為憑)
五、評選作業:
(一)評選期間:
106 年 9 月 11 日至 9 月 15 日,邀請相關領域專業人士本局人員 3 名擔任評審。
(二)評分項目及比重:
租稅主題切合與正確性 50%、內容創意(含色彩及動畫運用)30%、簡 報項目之完整性 20%。
(三)得獎公告:
106 年 9 月 18 日,並由承辦單位另行通知應檢附資料及領獎方式。
六、獎勵方式:
- 第一名 1 名:獎金 18,000 元、獎狀(框)1 個。
- 第二名 1 名:獎金 15,000 元、獎狀(框)1 個。
- 第三名 1 名:獎金 12,000 元、獎狀(框)1 個。
- 佳作 5 名:每名獎金 4,500 元、獎狀(框)1 個。
◎參加獎:投稿之作品經初步審核符合上述主題及作品規格,即可獲得神秘小禮物 1 份(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七、頒獎活動:
106 年 9 月 24 日(星期日)上午於雲林縣古坑綠色隧道舉行,詳細內容將公告於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
八、注意事項:
(一)財政部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以下簡稱本分局)辦理本活動,係依據
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第 8 條規定及特定目的(統一發票 推行暨「稅佳創意 E 化簡報達人秀」租稅教育)之合理關聯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參賽者提供的個人資料,於相關法令及 契約約定保存期間,在中華民國境內作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及其所 屬機關辦理活動評選、活動聯繫、租稅宣導及機會中獎獎品獎金所 得扣繳等用途。參賽者得依個資法第 3 條規定行使權利,惟於評選 及活動期間,因拒絕提供或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刪除個人資料,致影響其活動參與資格或受領獎權益,應自負責任;如提供 之個人資料有錯誤缺漏或假冒情事,本分局得取消資格或為必要處 置,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二)所有參賽作品一律不退回,且參賽作品應屬個人原創未曾發表,且無抄襲他人等情事,如涉及違法智慧財產權或版權,由參賽者自行負責;得獎作品事後經查明係抄襲他人作品者,將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及獎狀。
(三)若參賽作品之水準未臻理想,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
(四)各獎項獎金,依稅法規定扣繳稅款並黏貼印花稅票,另依全民健康 保險法之規定扣取及繳納補充保費。
(五)除法律規定外,參賽者得向本活動聯絡窗口,就個人資料請求掣給 副本、提供查詢閱覽、請求補充或更正,以及請求停止蒐集、處理 、利用或刪除。惟參賽者徵選評審活動期間,請求承辦單位停止利用或刪除上述個人資料,就其得獎及受領獎項權益受損應自負責任 。參賽者就上開欄位填寫之資料如有錯誤、缺漏或有假冒情事,主 辦單位得取消參賽資格或為必要處置,並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參賽者同意遵守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及 承辦單位有權修正、補充之,並以財政部中區國稅局網站公告之內 容為準。
(七)作品上不得出現參賽者姓名、單位及任何可能影響評審公平性之文字、符號或記號。
肆、參加稅務知識及簡報製作技巧研習營注意事項
一、課程時間:
106 年 7 月 26 日(星期三)10 時至 16 時
二、課程地點:
財團法人環球科技大學存誠樓 3 樓
三、課程內容:
- 9:30~10:00 報 到
- 10:10~11:00 電子發票與生活
- 11:10~12:00 國稅 E 化
- 12:00~13:00 中午休息
- 13:00~16:00 簡報製作技巧
(中午提供便當)
四、報名資格:
限就讀或戶籍在本轄中部五縣市(苗栗縣、臺中市、 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高中(職)及大專院校學生
五、報名期間:
即日起至 106 年 7 月 20 日截止(限額 50 名,郵戳為憑)
六、報名方式:
檢具「稅務知識及簡報製作技巧研習營報名表」(附件 2)
及學生證影本親送或郵寄至本分局服務管理課(地址:雲林縣斗六市府文 路 35 號 3 樓)。
相關附件: 附件 1【簡報製作徵件比賽報名表】
附件 2【稅務知識及簡報製作技巧研習營報名表】
附件 3【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
相關連結:
- 雲林分局辦理統一發票推行暨「稅佳創意E化簡報達人秀」租稅教育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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