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109年度交通安全教育藝文競賽
一、 目的:
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宣導,減少交通事故,促進交通安全。
二、 依據:
109年度院頒「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交通部
四、 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五、 承辦單位:
臺中市后里區內埔國民小學
六、 參賽資格:
本市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學學生。
七、 收件期程:
即日起至109年5月8日止。
八、 競賽組別及項目:
分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2組。每組有書法、連環漫畫等2項。
九、 優勝錄取名額:
各組項錄取前三名及佳作若干名,頒發獎品、獎狀以資鼓勵。
十、 辦理方式:
(一) 請各校先於校內舉辦初賽並於各項作品擇優代表學校參賽,二個項目各校均應提報學生乙名參加。寄送作品每項以乙件為限,若單項超過乙件者,由承辦學校隨機挑選乙件參賽,不得異議。
(二) 比賽方式採不分區收件方式並以集中評分為原則。
(三) 因送件作品數量很多,避免誤植名單,請務必使用正確的作品標籤格式,黏貼於作品背面左下角,否則不予評分(見附件一)。
(四) 參賽作品均不予退件。
十一、報名比賽方式:
參賽作品連同報名表請於109年5月8日前寄達(請註明交通安全比賽作品)或親送至承辦單位內埔國小(寄件地址:42150臺中市后里區文化路30號) 。報名後不得變更,未於期限內寄(送)達,不予受理。確定參賽學生後,請於109年5月8日(星期五)前至內埔國小網站(網址: http://www.npps.tc.edu.tw/)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如有疑義,請洽學生事務處生教組蘇峻飛組長,連絡電話:25562003轉822。
十二、作品規格說明:
(一) 書法:
題目如附件二,以毛筆正楷書寫,紙張由各校自備,字之大小,國小學生組、國中學生組皆為 7 公分見方(以上用 6 尺宣紙 4開「90 公分×45 公分」書寫)。(若用紙自備有困難者,可洽承辦學校。)
(二) 連環漫畫:
提示如附件二,作品以平面設計為限,紙張由各校自備,畫紙以四開圖畫紙為限,創作以四到六格連環漫畫呈現。
注意事項:參賽者參考或引用資料、圖片來源,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若經發現檢舉,取消得獎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十三、各組評分標準:
內容須符合交通法規與政令宣導,各項目評分標準如下:
(一)書法:筆勢與功力50%、整潔與美觀30%、正確20%。
(二)連環漫畫:內容新穎創意表達60%、色彩美感30%、字體10%。
備註:每生以參加一項為限,作品不得抄襲,違者取消競賽資格。
十四、獎懲:
依據「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辦理。
(一) 指導學生獲得名次者,第一名指導教師(限一名)嘉獎乙次,第二、三名指導教師(各限一名)核頒本局獎狀乙幀,以資鼓勵。
(二) 承辦學校主要承辦人乙名,核予嘉獎貳次;相關工作人員8名,每人核予嘉獎乙次。
(三) 主辦單位業務督導及主辦人員,每人核予嘉獎乙次。
備註: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為必填欄位,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含有合格教師證之代理、代課教師),若無校內指導老師則填「無」,俾利辦理敘獎事宜。
十五、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工作人員,評審當日、分送獎品等作業,請惠予公(差)假登記,本局不另發文。
十六、各組項入選作品
得由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彙整作巡迴展示,所有作品版權仍屬原著作所有,本活動之指導單位、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對於參賽作品擁有非專屬無償使用權,得以任何形式展覽、攝影、出版、宣導、重製、推廣公佈發行之權利,參賽作者不得異議。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授權本市拍攝製作本比賽之光碟、影帶、圖書等相關教材及宣傳品,分送獲獎學校或社教相關單位多元利用,以推廣交通安全教育。
十七、經費:
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9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相關業務經費項下支應。
十八、附則:
(一) 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翻譯之情形,且以未曾參賽(展)或在任何形式媒體發表、出版者為限。
(二) 參賽者如有涉及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由參賽人員自行負責。
(三) 參賽者如身分不符,經舉發屬實,取消參賽資格。
(四) 得獎作品經檢舉有抄襲之嫌,經查證屬實,承辦單位得取消名次並追回獎項。
(五) 主辦單位得視作品件數增減錄取名額。
(六) 作品遺失、破損處理:承辦單位應盡力維護參賽與展出觀摩作品完整與安全,倘若相關作品於活動期間仍不慎遺失或破損嚴重(輕微者由承辦單位進行簡易維修),承辦單位應向作者及所屬學校說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