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兒童天地106學年度學童作文暨書法比賽
一、目的:
透過作文及書法學藝競賽活動,提升學童藝文興趣與能力,以促進學校語文教育目標之達成。
二、指導單位: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主辦單位:
兒童天地雜誌社
四、承辦單位:
臺中市東區進德國民小學
五、協辦單位:
南屯區惠文國民小學、西區忠孝國民小學、南區樹義國民小學、北區賴厝國民小學
六、參賽方式:
(一)對象:臺中市公私立國民小學
(二)分組:
- 作文:分四、五、六年級三組,各校每組至多遴派1名學童參加比賽。
- 書法:分中、高年級二組,各校每組至多遴派1名學童參加比賽。
(三)報名:
即日起至106年11月29日(星期三)截止,請先上網報名,網址連結如下: http://140.128.182.1/join.php/ ,紙本報名表
(如附件一)逐級核章後逕送、郵寄或置放交換信箱至東區進德國民小學教務處。(臺中市東區進化路135號,TEL:04-22126834)。
(四)比賽時間:
- 報到:106年12月06日(星期三) 下午1時30分至1時50分。
- 比賽:106年12月06日(星期三) 下午2時至3時30分。
- 書法:下午2時至下午3時(共60分鐘)
- 作文:下午2時至下午3時30分(共90分鐘)
(五)比賽地點:(如附件二)
臺中市東區進德國民小學
(臺中市東區進化路135號,TEL:04-22126834)。
(六)題目:當場公佈。
(七)命題及評審:由承辦單位遴選適當人員擔任。
(八)獎勵:
- 各組錄取第一名1位、第二名2位、第三名3位、第四名4位、第五名5位、佳作6位。得獎學童由教育局頒發獎狀,並頒發獎品。
- 前三名得獎作品在『兒童天地』刊登。
- 所有得獎學童之指導老師由教育局發給獎狀,獲第1名者另行通知其服務單位予以記嘉獎乙次。
七、辦理經費:
由兒童天地雜誌社業務經費支出。
八、比賽規則及注意事項(比賽規則):
(一)競賽員逾報到時間即不受理報到,並以棄權論。
(二)作文:比賽用紙為500字稿紙,參賽學童請自備墊板、筆(不得以紅筆、鉛筆書寫)、修正帶(液)等文具。
(三)書法:書寫內容均當場公布,一律以傳統毛筆書寫楷書(不得使用其它筆類如自來水筆等,以教育部公布之標準字體為準,字之大小為7公分見方,作品需落款(不可書寫校名),一律採用現場提供之比賽用紙。
(四)場內不得攜入任何參考資料或字典。
(五)請各校指派教師帶領學童參加,並詳閱參賽人員須知(如附件三)及注意交通安全。
(六)參賽學童完成報名手續後,不得臨時要求更換名單。
(七)其餘比賽未盡事宜,請參閱全國語文競賽之規定。
九、獎勵:
承辦本活動之有功人員依臺中市中小學教職員獎勵要點之規定辦理敘獎。
十、本計畫奉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相關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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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兒童天地雜誌社學童作文暨書法比賽 參賽人員須知
【作文比賽】
- 請學生查對座號與作文題本封面左上角編號是否符合。
- 作文題本上請勿書寫校名及姓名。
- 作文題本稿紙第一行請先寫上題目。
- 只能採用藍或黑色筆書寫(不可使用鉛筆、紅筆),必要時可使用修正帶(液)。
- 提早寫完者可先交件,然後安靜離開。
- 不得攜帶任何的參考書籍或字典入場(墊板可)。
- 每位參賽者限用承辦學校所發之題本(500字稿紙兩張)一份,寫錯不再提供。
【書法比賽】
- 請學生查對座號與書法用紙左上角編號是否符合。
- 書法比賽字體不拘,作品需落款,但請勿書寫校名。
- 提早寫完者可先交件,然後安靜離開。
- 不得攜帶任何參考資料入場。
- 每位參賽者限用承辦學校所發之試紙一張(28字,7.5公分見方,需落款不可書寫校名),寫錯不再提供。
【帶隊教師注意事項】
- 請各校指派教師帶領學童參加,並注意交通安全。
- 報到時間:106年12月06日(三)13:30~13:50,
- 報到地點:本校進學樓穿堂。
- 比賽時間:106年12月06日(三)
- 書法:下午2時至下午3時(共60分鐘)
- 作文:下午2時至下午3時30分(共90分鐘)
- 比賽教室如場地配置公告
- 比賽開始後請帶隊教師離開比賽場地至休息區休息,請自備環保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