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

臺北市政府「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

 總獎金: 56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2020-08-01 ~ 2020-09-18

主辦單位: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主辦單位電話: 02-27236513分機23(吳小姐)

主辦單位Email:wyh@mail.hsiliu.org.tw

種菜贏獎金 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8/1起報名

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今年已邁入第3年,參賽團隊及民眾逐年增加,顯見推廣成效,今年台北市政府因應喜愛農作民眾的期待,籌辦109年度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並於8/1起受理參賽報名作業,歡迎有興趣的城市農夫們來一較身手。

臺北市政府田園城市政策歷經市府團隊與民間夥伴逐年推動下,田園基地遍市全市,除為城市點綴綠意外,也使得許多市民朋友們主動投身於耕作行列中,培養了不少在地田園達人,讓都市氣氛瀰漫著果菜的清香味與耕作者的人情味。為獎勵耕作團隊豐富多樣之田園基地建置成果,並表揚團隊成員之用心付出,北市府自107年起辦理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以激勵市民朋友們參與田園城市熱情,將田園城市理念逐漸由民間分享傳遞。

工務局公園處處長陳榮興表示,本次競賽分為鄰里社區組及公家機關組兩大組別,參賽基地可為快樂農園或綠屋頂,為勉勵本市田園基地耕作團隊之努力,凡通過報名資格檢核者人人有獎,且競賽獎項囊括許多面向,舉凡具景觀設計特色、環境友善性、環境永續性、創新與創意性或社會公益性之基地,皆有機會獲得獎金,其中以鄰里社區組優等獎項之獎勵最為豐碩,獲獎者各可獲得新臺幣3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為讓市民朋友們更了解競賽詳情,工務局公園處將於7/1於大安森林公園-大安綠化教室舉辦競賽說明會,讓參賽者清楚掌握競賽資訊。

工務局公園處園藝科科長楊國瑜表示,本次競賽除基地建置成果競賽外,亦含表揚部分,表揚對象為對田園基地有功之快樂園丁及建有優良田園基地之企業。每處田園基地能長期運作,其中必有幾位功不可沒的角色,本次表揚活動開放耕作團隊各自推薦1位有功成員接受表揚,歡迎團隊們踴躍舉薦。民間企業於其所屬場地經營田園基地,除可增益員工福祉外,亦可為整體環境帶來效益,故本次表揚將舉薦此等企業,以樹立典範。

競賽及快樂園丁表揚受理報名期間為8月1日至9月18日,競賽部分將於9月23日至10月20日進行兩階段審查作業,各組類別獲獎名單將於11月份公布於臺北市政府田園銀行網路平臺「最新訊息」區,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將另行公布。

更多經賽相關資訊請洽臺北市政府「田園銀行網路平臺

臺北市「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 競賽辦法

109年5月22日府授工公字第1093028305號奉核簽

壹、 依據:

依臺北市田園城市推廣實施計畫辦理。

貳、 目的:

一、 激勵市民主動建置田園基地( 含田園綠屋頂 )並提升本市田園城市參與人數。

二、 推廣田園城市、社區營造及節能減碳,增加本市綠資源面積,進而改善都市生態。

三、 拓展田園基地建置示範點。

參、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 以下簡稱工務局公園處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以下簡稱教育局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三、 協辦單位:臺北市政府工務局、臺北市政府民政局、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臺北市政府地政局、臺北市都市更新處、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臺北市政府秘書處、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臺北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及本市12區公所

肆、 辦理方式:

一、 競賽部分:
( 一 ) 參賽資格:本市已建置完成之田園基地之經營或認養單位( 含快樂農園與綠屋頂 ),且符合以下條件:
1. 位於校園、社區空地、公園、政府機關辦公處、公有土地或其他閒置空間( 含綠屋頂 )。
2. 為開放或非屬個人使用之空間。
3. 栽種至少5種或面積達1/3之可食作物。
4. 須於109年8月底前建置完成之田園基地。
( 二 ) 參賽組別及條件:每經營或認養單位僅可擇一組類別參賽。
1. 鄰里社區組:參賽類別及條件如下:
( 1 ) 快樂農園類:由里辦公處、NGO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管理委員會、公共住宅自治會( 與社區管理委員會性質類似之自治會 )等團體認養之快樂農園。
( 2 ) 綠屋頂類:由里辦公處、NGO團體、社區發展協會、社區管理委員會、公共住宅自治會( 與社區管理委員會性質類似之自治會 )等團體認養之綠屋頂。
2. 公家機關組:由公家單位經營或認養之快樂農園或綠屋頂。
3. 學校田園城市組:由教育局主政辦理( 相關辦法由教育局另行制定及公布 )。
二、 表揚部分:
( 一 ) 快樂園丁表揚:表揚對本市已建置完成之快樂農園或綠屋頂有功之經營或認養團隊內成員( 每團隊限表揚1名成員 ),且符合以下條件:
1. 須持續承擔該基地經營、維護或管理工作,且實際參與耕作工作者。
2. 經營、維護或管理之田園基地須符合以下條件:
( 1 ) 為開放或非屬個人使用之空間。
( 2 ) 栽種至少5種或面積達1/3之可食作物。
3. 承擔該田園基地各項工作皆未領取薪資者。
( 二 ) 企業表揚:表揚由企業自行或委託其他單位管理之位於企業所屬場地( 須位於本市 )且符合以下條件之快樂農園或綠屋頂:
1. 為開放或非屬個人使用之空間。
2. 栽種至少5種或面積達1/3之可食作物。
3. 須於109年8月底前建置完成之田園基地。

伍、 實施期程與方式:

一、 競賽部分:

( 一 ) 主辦單位:

1. 鄰里社區組及公家機關組:由工務局公園處主政辦理競賽及頒獎典禮。
2. 學校田園城市組:由教育局主政辦理競賽,得併同工務局公園處辦理頒獎典禮。

( 二 ) 辦理流程:

1. 報名:以郵寄或電子郵件方式繳交報名書。
2. 報名文件檢核:由工務局公園處依參賽資格及各組類別之參賽條件進行報名資格檢核,報名資格、文件與競賽辦法規定不符者不予進入審查階段。
3. 第一階段審查:由內外聘專家學者成立「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評分小組」( 以下簡稱評分小組 ),依評分指標進行書面評核,於鄰里社區組快樂農園類選出前23名、鄰里社區組綠屋頂類選出前10名、公家機關組選出前10名進入第二階段審查。但本階段錄取件數,得為不足額,以實際通過審查件數為準。
4. 第二階段審查:由評分小組依評分指標進行現地評核。
5. 公布獲獎名單:於109年11月於臺北市政府田園銀行網頁內之「最新訊息」欄公布獲獎名單。
6. 頒獎:由主辦單位辦理頒獎典禮,另行公布頒獎時間。

( 三 ) 辦理期程:

項目 日期 備註
宣傳 109年6月15日( 一 )至7月31日( 五 )
受理

報名

109年8月1日( 六 )至9月18日( 五 ) 收件截止期限為109年9月18日
報名文件檢核 109年8月1日( 六 )至9月21日( 一 )
第一階段審查 109年9月23日( 三 )至9月30日( 三 ) 辦理競賽初賽( 書面審查 )
第二階段審查 109年10月6日( 二 )至10月20日( 二 ) 辦理競賽複賽( 現地審查 )
公布獲獎名單 109年11月 獲獎名單將公告於臺北市政府田園銀行網頁內之「最新訊息」欄
頒獎 另行公布

( 四 ) 評分方式:
1. 評分指標:

項次 指標 說明 評分比例
1 整體景觀設計特色 針對基地設計及整體特色進行評分 25%
2 環境友善性及永續性 1. 環境友善性:針對基地是否使用自然農法等對環境友善之耕作方式進行評分

2. 環境永續性:針對基地內之水資源回收設計、生態性及環保再利用性等項目進行評分

25%
3 創新與創意 針對基地內是否設置創新性設施或是否含有具創意之設計進行評分 25%
4 社會公益回饋 針對基地之產出物之捐贈、辦理共餐等公益行為進行評分 25%

2. 各獎項評定方式:

( 1 ) 鄰里社區組:

A. 快樂農園類:

i. 先辦理書面評核,評分小組從參賽者書面評核總得分選出前23名進入第二階段現地評核階段,由評分小組從進入第二階段參賽者現地評核總得分選出3名優等,再從第二階段其餘參賽者由評分小組依各評分指標得分選出特色地景獎、環境友善及永續獎、創新創意獎、社會公益獎各5名,另其餘未進入現地評核階段參賽者獲得佳作獎。
ii. 參賽者若同時為2個以上獎項之獲獎者時,由評分小組召開會議討論決定獲得獎項,參賽者不得同時獲得2個以上獎項。
iii. 優等:以4項評分指標之總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3名為獲獎單位。
iv. 特色地景獎:以評分指標「整體景觀設計特色」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5名為獲獎單位。
v. 環境友善及永續獎:以評分指標「環境友善性及永續性」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5名為獲獎單位。
vi. 創新創意獎:以評分指標「創新與創意」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5名為獲獎單位。
vii. 社會公益獎:以評分指標「社會公益回饋」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5名為獲獎單位。
viii. 佳作獎:未進入第二階段審查之參賽單位皆可獲得本獎項。

B. 綠屋頂類:

i. 先辦理書面評核,評分小組從參賽者書面評核總得分選出前10名進入第二階段現地評核階段,由評分小組從進入第二階段參賽者現地評核總得分選出2名優等,再從第二階段其餘參賽者由評分小組依各評分指標得分選出特色地景獎、環境友善及永續獎、創新創意獎、社會公益獎各2名,另其餘未進入現地評核階段參賽者獲得佳作獎。
ii. 參賽者若同時為2個以上獎項之獲獎者時,由評分小組召開會議討論決定獲得獎項,參賽者不得同時獲得2個以上獎項。
iii. 優等:以4項評分指標之總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者之2名為獲獎單位。
iv. 特色地景獎:以評分指標「整體景觀設計特色」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2名為獲獎單位。
v. 環境友善及永續獎:以評分指標「環境友善性及永續性」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2名為獲獎單位。
vi. 創新創意獎:以評分指標「創新與創意」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2名為獲獎單位。
vii. 社會公益獎:以評分指標「社會公益回饋」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2名為獲獎單位。
viii. 佳作獎:未進入第二階段審查之參賽單位皆可獲得本獎項。

( 2 ) 公家機關組:

A. 先辦理書面評核,評分小組從參賽者書面評核總得分選出前10名進入第二階段現地評核階段,由評分小組從進入第二階段參賽者現地評核總得分選出2名優等,再從第二階段其餘參賽者由評分小組依各評分指標得分選出特色地景獎、環境友善及永續獎、創新創意獎、社會公益獎各2名,另其餘未進入現地評核階段參賽者獲得佳作獎。
B. 受評基地之類型為綠屋頂,各評分指標之實際得分為評分小組所評分數加乘1.05倍,以推廣於屋頂建置田園基地。
C. 參賽者若同時為2個以上獎項之獲獎者時,由評分小組討論召開會議決定獲得獎項,參賽者不得同時獲得2個以上獎項。
D. 優等:以4項評分指標之總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者之2名為獲獎單位。
E. 特色地景獎:以評分指標「整體景觀設計特色」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2名為獲獎單位。
F. 環境友善及永續獎:以評分指標「環境友善性及永續性」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2名為獲獎單位。
G. 創新創意獎:以評分指標「創新與創意」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2名為獲獎單位。
H. 社會公益獎:以評分指標「社會公益回饋」之得分為獲獎依據,取得分最高之2名為獲獎單位。
I. 佳作獎:未進入第二階段審查之參賽單位皆可獲得本獎項。

( 3 ) 以上各組類若有2組以上得分同分時,由評分小組討論決定較優者。

( 五 ) 報名方式:

1. 受理窗口( 擇一即可 ):

( 1 ) 紙本寄送:以A4大小信封密封,需於封面標註「109年度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競賽部分-參賽組類別-參賽名稱」,逕寄「11059 臺北市信義區松平路135-1號 財團法人台北市錫瑠環境綠化基金會收」,收件截止日期為109年9月18日,以郵戳為憑( 親送者請於17時前送達,逾時不候 )。
連絡電話:02-27236513分機23( 吳小姐 )。
( 2 ) 電子郵寄:於109年9月18日24時前寄送,以電子郵件寄達時間為憑,寄送信箱 wyh@mail.hsiliu.org.tw ( 請註明「109年度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競賽部分-參賽組類別-參賽名稱」 )。

2. 應繳文件:

( 1 ) 109年度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競賽部分報名書( 附件一 )。
( 2 ) 認養事實證明文件:「臺北市政府田園基地認養契約」或其他認養事實證明文件( 公家機關組參賽單位免繳 )。
( 3 ) 其他補充文件( 其他可供評分小組作為加分參考之文件,避免與上列文件重複 )。
( 4 ) 繳交方式與份數:

A. 紙本寄送:依上列1~3順序裝訂成冊,採左側裝訂,繳交一式5份。
B. 電子郵寄:依上列1~3順序編輯檔案,繳交一式1份。

二、 表揚部分:

( 一 ) 快樂園丁表揚:

1. 主辦單位:由工務局公園處主政辦理。

2. 辦理流程:

( 1 ) 舉薦:本市已建置完成之快樂農園或綠屋頂由經營或認養團隊舉薦團隊內經營、維護或管理該田園基地有功之成員參與表揚。
( 2 ) 公布獲獎名單:於109年11月於臺北市政府田園銀行網頁內之「最新訊息」欄公布獲獎名單。
( 3 ) 頒獎:由主辦單位辦理頒獎典禮,另行公布頒獎時間。

3. 辦理期程:

項目 日期 備註
受理

推薦

109年8月1日( 六 )至9月18日( 五 )
公布獲獎名單 109年11月 獲獎名單將公告於臺北市政府田園銀行網頁內之「最新訊息」欄
頒獎 另行公布

4. 報名方式:

( 1 ) 受理窗口( 擇一即可 ):

A. 紙本寄送:以A4大小信封密封,需於封面標註「109年度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快樂園丁表揚-田園基地名稱」,逕寄「11059 臺北市信義區松平路135-1號 財團法人台北市錫瑠環境綠化基金會收」,收件截止日期為109年9月18日,以郵戳為憑( 親送者請於17時前送達,逾時不候 )。
連絡電話:02-27236513分機23( 吳小姐 )。
B. 電子郵寄:於109年9月18日24時前寄送,以電子郵件寄達時間為憑,寄送信箱 wyh@mail.hsiliu.org.tw ( 請註明「109年度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快樂園丁表揚-田園基地名稱」 )。

( 2 ) 應繳文件:109年度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快樂園丁表揚舉薦表( 附件四 )。

( 二 ) 企業表揚:

1. 主辦單位:由工務局公園處主政辦理舉薦及頒獎典禮。

2. 辦理流程:

( 1 ) 舉薦:由工務局公園處辦理舉薦,若受舉薦組數大於3組,則由評分小組依各企業表揚舉薦表( 附件五 )內容選出前3名。
( 2 ) 公布獲獎名單:於109年11月於臺北市政府田園銀行網頁內之「最新訊息」欄公布獲獎名單。
( 3 ) 頒獎:由主辦單位辦理頒獎典禮,另行公布頒獎時間。

3. 辦理期程:

項目 日期 備註
舉薦 109年8月1日( 六 )至9月30日( 三 )
公布獲獎名單 109年11月 獲獎名單將公告於臺北市政府田園銀行網頁內之「最新訊息」欄
頒獎 另行公布

陸、 頒獎方式:

一、 頒獎時間:另行公布頒獎時間。
二、 頒發獎項:

( 一 ) 競賽部分:

1. 鄰里社區組:
( 1 ) 快樂農園類:選出優等3名,另選出特色地景獎、環境友善及永續獎、創新創意獎、社會公益獎各5名,及佳作獎數名。
( 2 ) 綠屋頂類:選出優等2名,另選出特色地景獎、環境友善及永續獎、創新創意獎、社會公益獎各2名,及佳作獎數名。
2. 公家機關組:選出優等2名,另選出特色地景獎、環境友善及永續獎、創新創意獎、社會公益獎各2名,及佳作獎數名。
3. 學校田園城市組:頒發獎項及各獎項名額依教育局相關計畫辦理。

( 二 ) 表揚部分:

1. 快樂園丁表揚:依受薦人數而定,選出數名快樂園丁獎。
2. 企業表揚:選出企業獎1-3名。

三、 獎勵方式:

( 一 ) 競賽部分:

組別 獎項 獎勵 總獎金
鄰里社區組 快樂農園類 優等( 3名 ) 各3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29萬元
特色地景獎( 5名 )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環境友善及永續獎( 5名 )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創新創意獎( 5名 )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社會公益獎( 5名 )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佳作獎( 數名 ) 各1張獎狀及1份紀念品
綠屋

頂類

優等( 2名 ) 各3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14萬元
特色地景獎( 2名 )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環境友善及永續獎( 2名 )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創新創意獎( 2名 )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社會公益獎( 2名 )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佳作獎( 數名 ) 各1張獎狀及1份紀念品
公家機關組 優等( 2名 ) 各1萬元獎金及1張獎狀 6萬元
特色地景獎( 2名 ) 各5仟元獎金及1張獎狀
環境友善及永續獎( 2名 ) 各5仟元獎金及1張獎狀
創新創意獎( 2名 ) 各5仟元獎金及1張獎狀
社會公益獎( 2名 ) 各5仟元獎金及1張獎狀
佳作獎( 數名 ) 各1張獎狀及1份紀念品
學校田園城市組 頒發獎項及各獎項名額與獎勵依教育局相關計畫辦理

( 二 ) 表揚部分:

組別 獎項 獎勵
快樂園丁表揚 快樂園丁獎

( 數名 )

各1張獎狀及1份紀念品
企業表揚 企業獎( 1-3名 ) 各1座獎座及1張獎狀

柒、 重要規範與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參與本競賽時,即視為同意接受本競賽辦法規範,若本競賽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舉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競賽及相關獎項。相關競賽辦法之新增、修改將公告於臺北市政府田園銀行網頁( http://farmcity.taipei/ )內之「最新訊息」及臺北市田園城市臉書粉絲專頁( FB )。

二、 參與競賽團隊應無條件配合參與本計畫相關系列活動舉辦( 如109年度田園城市建置成果競賽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等 )及開放參觀相關事項,此外於競賽中所提供之文檔、影音與圖說等資料,皆須無條件授權開放供主辦單位後續運用,以利競賽辦理與其後相關活動推廣;如前開文檔、影音與圖說資料涉及其他相關侵權問題,將由參賽單位自行處理,本府無須負擔任何責任與處理事宜。

三、 獲獎者須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扣繳稅款,且須依規定填寫簽領單( 如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民者,另需提供居留證與護照影本 )方可領獎。若未配合者,則視為放棄獲獎資格。

四、 獲獎獎金,建議用於獲獎之田園基地營造與社會公益之用。

五、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更改及審議後另行公告,另主辦單位保有本辦法解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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