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107學年度全國「金筆獎」徵選
一、宗旨:
激發全國高中職以下學生寫作潛能,獎勵創作有成的青少年作家,以培養文壇新秀。
二、主辦單位:
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
三、協辦單位:
立法委員王定宇服務處、立法委員林俊憲服務處、立法委員陳亭妃服務處、郭信良議長服務處、李啟維市議員服務處、林美燕市議員服務處、林燕祝市議員服務處、曾信凱市議員服務處、蔡旺詮市議員服務處、國語日報臺南分社
四、參加資格:
凡就讀於國內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之學生皆可參加。
五、獎額及獎勵:
- 第一名:獎金五千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只。
- 第二名:獎金四千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只。
- 第三名:獎金三千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只。
- 第四名:獎金二千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只。
- 第五名:獎金一千元,獎盃乙座,獎狀乙只。
- 入選獎:獎金五百元,獎狀乙只。
六、徵選辦法:
(一)應徵規定:
1.參加徵選之文章須為在國內報章雜誌公開發表之文藝作品(海外刊物及校內刊物作品不列入評審)。
2.參加徵選之文章,有效期間為民國一0七年八月一日,至一0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止。
3.發表之作品須將當日報紙或當期雜誌原樣保留,請勿由報紙、雜誌剪下(無法求證 是否在有效期間之作品不列入評審)。
4.發表之作品須具備文章要件(文章最少須有三段),且國小低年級之文章須在200字以上,國小中年級以上之文章須在300字以上,否則不列入評審。(詩不得超過五篇)
(二)徵選方式:
1.作品整理:
(1)需用塑膠透明資料簿存裝整理,把每篇作品裝入透明袋裡,每篇一頁。
※注意:需當日報紙或雜誌原樣,影印或剪下無效。(繳交之資料,於活動結束後掛號奉還)
(2)附填寫好之「徵選報名表」及「徵選作品登錄表」(如附件)。
2.截止日期:一0八年七月三十一日截止(郵戳為憑),郵寄方式請用「掛號」投遞。
3.掛號郵寄或送件地點:
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
聯絡地址:臺南市中西區中山路70號3樓 聯絡電話:06-2257409
(三)評審辦法:
聘請國內專家學者為評審委員。審核通過之作品達15篇以上,始得角逐
前五名,否則得以從缺,以篇數多寡決定名次,篇數相同時,得同列名
次;篇數達5篇以上者,皆列為入選獎。
七、揭曉日期:
民國一0八年八月上旬,頒獎日期另訂。
八、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公佈之。
九、相關資訊亦可至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網站下載。
相關連結:
- 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 107學年度全國「金筆獎」徵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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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臺南市寫作教育學會
- 主辦單位電話 : 06-2257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