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6年度Hakka歌曲動起來-客家好聲音比賽

臺南市106年度Hakka歌曲動起來-客家好聲音比賽

 總獎金: 25000

最高獎金: 6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7-20

一、辦理目的:

傳唱客家優美音樂旋律及深富寓意的詞賦與意境,發掘客家好聲音。

二、指導單位:

客家委員會、臺南市政府

三、主辦單位: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

行政院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臺南市政府教育局、臺南市各級學校、社團法人臺南市客家文化協會、臺南市南瀛客家文化協會、臺南市客家發展協會、臺南市客家教育協會、世界客屬總會臺南市分會、南都電台、府城之聲、領袖廣播電台、高屏溪廣播電台

五、參加對象:

凡本市市民及各級學校學生對客家歌曲演唱有興趣者,均可依比賽組別報名。(惟3年內曾獲全國客語歌唱表演類競賽前三名者,請勿報名)

六、比賽組別:

共分六組。

(一)幼兒組:學齡前幼童

(二)兒童組:國小學生

(三)青少年組:國中、高中職及五專一、二、三年級學生

(四)青壯組:大專院校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

(五)樂齡組:年滿60歲以上,以卡拉OK形式比賽

(六)團體組:以10人以上為原則,以歌唱表演為主,得結合多元創意型式演出。

七、比賽日期:

(一)初賽日期:106年8月5日(星期六):

  1. 報名人數達31名以上之組別(雙人對唱或合唱團以1組《團》為單位計算),先辦理初賽,擇優(錄取12名,以不超過15名為原則)晉級決賽。
  2. 報名人數未達31名之組別,即直接進入決賽。
  3. 報名人數未達6名之組別,視同表演賽,成績達80 分以上者,頒給優勝獎狀(至多3名),不分名次。
  4. 倘各組別報名人數均未達31名以上, 8月5日初賽賽程取消,直接進入8月6日決賽賽程。

(二) 決賽日期:106年8月6日(星期日)

八、比賽時間:

上午9時30分起至比賽結束。

九、比賽地點:

臺南市客家文化會館(臺南市夏林路4號3樓禮堂)

十、比賽歌曲:

幼兒組自行選定客家歌曲1首;其他各組自行選定客家歌曲2首,即初、決賽各1首,不得重複。曲目包括傳統歌謠、小調及客家流行創作歌曲或客家童謠等,以演唱整首為主,亦可演唱組曲;使用授權以客家委員會出版之客家歌謠選集(Ⅰ、Ⅱ)及音圓伴唱機的客語歌單為主;或自備取得授權的原版伴唱帶。

十一、獎勵方式:

各組取優勝前三名,該組參賽人數超過15人以上增取歌藝獎六名。

幼兒組 兒童組 青少年組 青壯組 樂齡組 團體組
第一名 獎狀乙幀及1,000元等值禮券 獎狀乙幀及6,000元等值禮券
第二名 獎狀乙幀及800元等值禮券 獎狀乙幀及4,500元等值禮券
第三名 獎狀乙幀及500元等值禮券 獎狀乙幀及3,000元等值禮券
歌藝獎 獎狀乙幀

十二、比賽辦法:

(一)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6年7月20日止。

(二)比賽簡章及報名表:

請至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下載或至臺南市客家文化會館索取。

(三)報名方式:

請填寫報名表依下列方式辦理報名,報名時請附上比賽歌曲的「歌譜及歌詞」影本5份,並於首頁註明為初賽或決賽用曲,以利評審評分。

  1. 郵寄方式:請寄至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6樓,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請於信封上註記「客家好聲音比賽」)
  2. 親送方式:上班時間內於報名截止日期106年7月20日下午5時前,送至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

(四)比賽順序:

由主辦單位抽籤決定順序,再另行公告。(晉級決賽者之比賽順序,亦依照初賽之比賽順序)

(五)比賽規則:

  1. 報到時間:各組報到時間,視報名情形,另行公告;參賽者請於公告之報到時間內到達會場完成報到,因未完成報到手續,以致喪失比賽相關權益者,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2. 比賽經主辦單位唱名三次未出場者,不得要求補唱。比賽歌曲一經選定後亦不得更改。
  3. 參賽者演唱之歌曲可自備原版伴唱帶,並應遵守著作權法規定,若有違反規定者,其法律責任自行負責,或由主辦單位提供客家委員會出版客家歌謠選集(Ⅰ、Ⅱ)原版音樂伴唱帶及音圓伴唱機曲目。
  4. 凡報名參賽即視同無條件同意主辦單位錄影、複製、製作成各種文宣事務用品(畫冊、光碟、網路、軟體…)發行,或於電視台或有線電視頻道、網路公開播送、公開傳輸等及其他非營利之用,相關個人、團體或機關單位皆不得異議。
  5. 由主辦單位聘請專業人士數名擔任評審,參賽者須依主辦單位規定,服從並尊重評審之評定,如有意見或抗議事項,須以書面提出;抗議事項以比賽規則、秩序及比賽人員資格為限,並需於各項比賽成績公布後一小時內為之,逾時不予受理。
  6. 評分標準:客語發音40%、歌唱技巧25%、音色20%、台風15%,各組比賽成績於比賽結束後現場公布,並於賽後公布於民委會網站。

十三、聯絡窗口:

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客家事務科簡小姐,電話:(06) 3901335或2990129

十四、如有未盡事宜或最新訊息,於臺南市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網站公布,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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