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109年中等以下學校高爾夫聯賽

臺南市109年中等以下學校高爾夫聯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09-18

主辦單位: 長榮大學

主辦單位電話: 06-2785123#1551

一、 依據:

教育部體育署109年7月20日臺教體署學( 三 )字第1090024566B號核定辦理

二、 目的:

為推廣青少年高爾夫,激發學習之興趣,帶動高爾夫基層扎根教育訓練,使學生習得終身休閒之運動項目,並強化青少年參與高爾夫學習之人口及產出優秀競技之選手,以高中、國中、國小三級學校為對象,藉「開球、切球、推球( Drive、Chip & Putt,簡稱 DCP )」競賽帶動訓練,並以篩選手段,每月辦理校際「擊遠擊準大賽」;每季辦理「3洞比桿賽」,擇優獎勵學校與選手,以全面激勵學生參與高爾夫運動、落實高爾夫校園基層扎根。

三、 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四、 主辦單位:

長榮大學

五、 協辦單位:

南一高爾夫球場

六、 比賽時間:

( 一 ) 擊遠擊準大賽: 109年9月30日、109年10月23日、109年11月6日、109年 12月7日。

( 二 ) 3洞比桿賽:109年10月23日、109年12月7日。

七、 比賽地點:

( 一 )擊遠擊準大賽:南一高爾夫球場

( 二 )3洞比桿賽:南一高爾夫球場。

八、 競賽組別:

( 一 )高中男子組( 高男組 )
( 二 )高中女子組( 高女組 )
( 三 )國中男子組( 國男組 )
( 四 )國中女子組( 國女組 )
( 五 )國小四五六年級男子組( 小男A組 )
( 六 )國小四五六年級女子組( 小女A組 )
( 七 )國小一二三年級男子組( 小男B組 )
( 八 )國小一二三年級女子組( 小女B組 )

九、 比賽類別:

( 一 )團體賽:( 以學校為單位 )

1. 擊遠擊準大賽:高中、國中、國小共3組。
2. 3洞比桿賽:高中、國中、國小共3組。

( 二 )個人賽:

1. 擊遠擊準大賽:高男、高女、國男、國女、小男A、小女A、小男B、小女B共8 組。
2. 3洞比桿賽:高男、高女、國男、國女、小男A、小女A、小男B、小女B共8組。

十、 參賽資格:

( 一 ) 須具有高中/國中/國小在學學籍。

( 二 ) 擊遠擊準大賽:對高爾夫有興趣之同學皆可報名。

( 三 ) 3洞比桿賽:

1. 第一場報名資格:
( 1 ) 曾經參加18洞以上比桿賽且有成績紀錄者。

2. 第二場報名資格:
( 1 ) 前一季擊遠擊準大賽( 包括開球擊遠、切球擊準、推球擊準等三項 )三項競賽總和成績比序在第一月各組前1/2,且任一項成績不得為0分者。
( 2 ) 前一季3洞比桿賽各組名列前8名者。
( 3 ) 曾經參加18洞以上比桿賽且有成績紀錄者。

十一、 報名細則:

( 一 ) 報名截止時間:109年9月18日17:00時止。

( 二 ) 保證金:每位選手NT$100元,於比賽完成後退還。

( 三 ) 報名所需資料:於網路填報報名資料、保證金( 郵局現金袋 )、學生證( 或在學證明 )電子檔上傳填報表單。

( 四 ) 報名方式:網路表單填報

( 1 )報名網址: https://forms.gle/RY9194znStEurHJr9
※報名後請務必於截止時間前確認主辦單位是否已收到報名表並於3天內將保證金繳交至承辦單位,報名截止後,承辦單位一概不予受理。
※需待核對報名表及保證金後,方視為完成報名手續。

( 五 ) 學生報名時需上傳參賽選手學生證檔案( 或在學證明 )備查。

( 六 ) 保證金繳交方式:請使用郵局現金袋方式寄至「臺南市歸仁區長大路一號 長榮大學 體育室 林玫沂小姐收」,或直接至長榮大學體育室繳交費用,現金袋請註明參賽人員之學校單位及姓名。

( 七 ) 報名相關聯絡人:林玫沂小姐 電話:( 06 )2785123#1551。

( 八 ) 本活動擊遠擊準大賽人數上限為300人次,3洞比桿賽人數上限為100人次,若報名人數超出上限,具臺南市身分者為優先採算。

十二、 擊遠擊準大賽比賽方式、名次判定及平手時之解決:

( 一 )開球擊遠賽:

( 最優成績為100分 ) 每位選手在指定之開球區擊打5顆球,以其被判定有效範圍最遠之前4顆為其個人成績。各區選手依其成績排名。如排名第一之成績出現平手時,以他們被判定最遠之有效距離評定排名順序;如仍相同時,以他們被判定次遠之有效距離評定排名順序;如仍相同時,則以被判定再次遠之有效距離評定排名順序,餘依此類推。萬一成績仍相同時,則各在指定之開球區再擊球一次或數次,直至分出勝負為止。其餘名次則依序排列,如有平手時,採並列方式。距離( 碼數 )、分數換算如下表:

分數 距離( 碼數 ) 分數 距離( 碼數 )
25 341 以上 12 211~220
24 331~340 11 201~210
23 321~330 10 191~200
22 311~320 9 181~190
21 301~310 8 171~180
20 291~300 7 161~170
19 281~290 6 151~160
18 271~280 5 141~150
17 261~270 4 131~140
16 251~260 3 121~130
15 241~250 2 111~120
14 231~240 1 101~110
13 221~230 0 100 以下

※測量儀器以攜帶型擊球監測系統所測碼數距離為準( 儀器設定以含滾動之最遠距離為
主 ) ,每次擊球時間不得超過40秒,違者取消該次擊球權利。

( 二 )切球擊準賽:

( 最優成績為45分 ) 每位選手分別於指定之距離( 12公尺、7公尺、5公尺 ) 的特定位置向指定的球洞各切3顆球,該指定球於離洞口0.25公尺、0.5公尺、1公尺、1.5公尺各畫一圓形的框線,球直接進洞者得5分、球靜止於0.25公尺範圍圓圈內( 含壓線 )得4分、球靜止於0.5公尺範圍圓圈內( 含壓線 )得3分、球靜止於1公尺範圍圓圈內( 含壓線 )得2分、球靜止於1.5公尺範圍圓圈內( 含壓線 )得1分。依各選手得分加總之優劣排名,如排名第一之得分出現平手時,以距離12公尺的加總得分之優劣評定之,如仍相同時,則以距離7公尺的加總得分之優劣評定之,如仍相同時,則以距離5公尺的加總得分之優劣評定之。萬一成績仍相同時,則在指定之距離12公尺處各再切球一次或數次,直至分出勝負為止。其餘名次依序排列,如有平手時,採並列方式。每次擊球時間不得超過40秒,違者取消該次擊球權利。※切球擊準比賽場地示意圖如附圖一所列。

( 三 )推球擊準賽:

( 最優成績為45分 ) 每位選手在指定之距離 ( 分別為7公尺、5公尺、2公尺 ) 的特定位置向指定的球洞各推3球,該指定球於離洞0.25公尺、0.5公尺、1公尺、1.5公尺各畫一圓形的框線,球直接進洞者得5分、球靜止於0.25公尺範圍圓圈內( 含壓線 )得4分、球靜止於0.5公尺範圍圓圈內( 含壓線 )得3分、球靜止於1公尺範圍圓圈內( 含壓線 )得2分、球靜止於1.5公尺範圍圓圈內( 含壓線 )得1分。依各選手得分加總之優劣排名,如排名第一之得分出現平手時,以距離7公尺的加總得分之優劣評定之,如仍相同時,則以距離5公尺的加總得分之優劣評定之,如仍相同時,則以距離2 公尺的加總得分之優劣評定之。萬一成績仍相同時,則在指定之距離7公尺處各再推球一次或數次,直至分出勝負為止。其餘名次依序排列,如有平手時,採並列方式。每次擊球時間不得超過40秒,違者取消該次擊球權利。※推球擊準比賽場地示意圖如附圖二所列。

( 四 ) 成績判定:

1. 擊遠擊準大賽( 三項滿分為190分,積分高者勝 ):各競賽組之選手按其在開球擊遠賽、切球擊準賽、推球擊準賽之分數加總,分數最高者為優勝,如優勝者成績相同時,以開球擊遠距離較遠者勝;如再相同時,則以切球分數較優者勝;若再相同時,則以推球分數較優者勝。萬一成績仍相同時,則各再擊打一次或數次擊遠賽,直至分出勝負為止。其餘名次依序排列,如有平手時,採並列方式。如有任一項0分,則不予排名。
2. 3洞比桿賽( 桿數低者為勝 ):3洞加總桿數為其成績,桿數低者為勝;如桿數相同,則以最後1洞成績低者為勝,如再相同,則以第2洞低者為勝,如3洞成績皆相同,則於指定之球洞,以擊遠方式決定,在球道上最遠者獲勝( 出界者或球位未靜止在球道上皆為失敗,不計成績 ),各洞標準桿,依場地現場配置為主。

附圖一:切球場地示意圖:

附圖二:推球場地示意圖:

十三、 三洞賽開球梯台:

( 一 ) 高中男子組:白色發球台。
( 二 ) 高中女子組:紅色發球台。
( 三 ) 國中男子組:白色發球台。
( 四 ) 國中女子組:紅色發球台。
( 五 ) 國小四-六年級男子組:特設發球台。
( 六 ) 國小三年級( 含 )以下男子組:特設發球台。
( 七 ) 國小四-六年級女子組:特設發球台。
( 八 ) 國小三年級( 含 )以下女子組:特設發球台。

十四、 獎 勵:

( 一 ) 頒發獎項標準:

1. 參賽16人( 隊 )以上:前8名頒發獎狀乙幀,總決賽前3名。
2. 參賽14或15人( 隊 ):前7名頒發獎狀乙幀,總決賽前3名。
3. 參賽12或13人( 隊 ):前6名頒發獎狀乙幀,總決賽前3名。
4. 參賽10或11人( 隊 ):前5名頒發獎狀乙幀,總決賽前3名。
5. 參賽8或9人( 隊 ):前4名頒發獎狀乙幀,總決賽第1名另。
6. 參賽6或7人( 隊 ):前3名頒發獎狀乙幀,總決賽第1名另。
7. 參賽4或5人( 隊 ):前2名頒發獎狀乙幀,總決賽第1名另。
8. 參賽2或3人( 隊 ):第1名頒發獎狀乙幀,總決賽第1名另。

( 二 ) 比賽獎勵:

1. 個人賽-擊遠大賽:高男、高女、國男、國女、小男A、小女A、小男B、小女B、共8組:開球擊遠賽之分數加總最高者為各組優勝者,並依各組參賽人數頒獎。
2. 個人賽-擊遠擊準三項全能賽:高男、高女、國男、國女、小男A、小女A、小男B、小女 B 共 8 組:開球擊遠賽、切球擊準賽、推球擊準賽之分數加總最高者為各組優勝者,並依各組參賽人數頒獎。
3. 個人賽-3洞比桿賽:區分高男、高女、國男、國女、小男A、小女A、小男B、小女B共8組,總桿數低者為勝,並依各組參賽人數頒獎。
4. 團體賽-擊遠擊準大賽 ( 高中、國中、國小共3組 ) :所屬學校之選手完成開球擊遠賽、切球擊準賽、推球擊準賽三項者得列名該競賽組成績排序及名次。各組比賽前8名選手可得團體積分,依序為第1名得10分、第2名得8分、第3名6分、第4名5分、第5名4分、第6名3分、第7名2分、第8名1分。各組團體總分高者獲勝,並依各組參賽隊數頒獎。
5. 團體賽-3洞比桿賽( 高中、國中、國小共3組 ):所屬學校之選手完成3洞賽者得列名該競賽組成績排序及名次。各組比賽前 8 名選手可得團體積分,依序為第 1 名得10分、第2名得8分、第3名6分、第4名5分、第5名4分、第6名3分、第7名2分、第8名1分。各組團體總分高者獲勝,並依各組參賽隊數頒獎。

十五、 其他規定事項:

( 一 ) 選手到場比賽時,請攜帶身分證件或學生證( 或在學證明 ),以備查核學生身份。

( 二 ) 如遇惡劣天候時,依比賽執行委員會之宣佈暫停、順延或取消比賽。

( 三 ) 選手必須遵守高爾夫運動精神及禮儀,不得在比賽中配戴裝飾物品,比賽進行中不得使用行動電話等電子器材。且不得說髒話、影響他人擊球或破壞場地設施等不當行為,違者取消比賽資格。

( 四 ) 需著贊助之服裝及個人之高爾夫鞋( 或運動鞋 )、襪子下場,不得穿著牛仔褲,如欲著短褲褲長需及膝,違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資格。

( 五 ) 無故缺席者停止一年參賽資格。

十六、 器材設備:

( 一 ) 比賽用球桿:開球、切球、推球比賽均不限球桿,惟須符合 R&A 及USGA 共同公告之合格商品項目,並於報到時登記比賽球桿廠牌及型號。

( 二 ) 比賽用球:擊遠比賽統一使用大會指定用球,擊準比賽不限制單一品牌、型號之球,但必須符合R&A及USGA共同公告之合格商品項目。

十七、 比賽編組:另依報名人數及組別公告於承辦單位網站( 長榮大學體育室網頁-訊息中心 )。

十八、 比賽規則:2020 年生效之高爾夫規則。比賽期間委員會已指派裁判執行,裁判之裁決即為最終裁決。

十九、 本競賽規程如有異動將另行於承辦單位網頁公告( 長榮大學體育室網頁-訊息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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