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證券交易所臺灣創新板LOGO設計徵選比賽
一、 活動宗旨
臺灣創新板上路三年有餘,成功扶植20家企業透過資本市場籌資發展,形塑具創新特色之產業聚落。114年規劃全面取消創新板合格投資人制度,將挹注更多交易量能,打造具臺灣特色、國際競爭力的創新板。藉此契機,特舉辦本徵選活動,秉持引領多元開放、激發創新思維之精神,廣邀大專院校學生參與,鼓勵青年學子發揮設計專長及創意發想能力,創作出獨特且具現代感及創新理念之優秀作品,協助主辦單位向國內外企業及投資人推廣行銷臺灣創新板,增進各界對創新板的認知,為臺灣創新板開拓嶄新風貌及形象。
二、 主辦單位
三、 參賽資格
(一) 本活動參賽對象限定為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大專院校在籍學生(不限科系,包含研究所,不含推廣部、在職專班;主辦單位得要求參賽者出示學生證、身分證)。
(二) 可採個人或組隊方式參加,免費報名,惟每位自然人只能擇一方式參加,且每人或每組限投稿1件作品。組隊報名限3人以內,須指定其中1名擔任團隊代表暨主要連絡人。
四、 參賽作品要求及規範
(一) 「臺灣創新板」英文全名為「Taiwan Innovation Board」,本次參賽作品必須呈現其英文簡稱「TIB」,中文及英文全名得做為Logo設計基底但非必要元素。參賽作品須與主辦單位之企業識別系統在視覺上具協調性及相輔相成。
(二) Logo應符合多用途性,使其能適用於不同之使用情境(例如網站、海報或平面廣告、文宣品及製作物使用),並易於融入主辦單位日後各項活動主視覺設計。
(三) 設計須為原創,不可抄襲或侵犯版權,嚴禁採用現存商標或品牌的標誌與圖案或AI自動生成之圖樣文字:參賽者在創作參賽作品過程中,不允許使用任何生成式AI相關軟體進行部分或全部之繪圖,亦不得運用非經授權或有版權之圖文資料。若經檢舉且主辦單位確認屬實,依規定立即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
(四) 相關參考
1. 臺灣創新板網頁 https://www.twse.com.tw/TIB/zh/index.html
2. 證交所品牌識別應用指引及證交所標誌組合綜覽 https://reurl.cc/DlWq7R
五、 徵選期程
工作項目 | 時間 | 工作日 | 內容說明 |
活動報名 | 即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六)止 | 7日 | 以電子郵件將參賽報名表寄至本活動指定信箱 |
初選收件 | 113年12月2日(一)至113年12月13日(五)止 | 10日 | 以掛號郵寄方式繳交參賽作品、設計說明等徵選資料 |
初選 | 113年12月16日(一)至113年12月24日(二)止 | 7日 | 主辦單位審核參賽資料,並與外部專家進行初選評審 |
入圍作品公告 | 113年12月25日(三) | 1日 | 主辦單位臉書粉絲專頁公告入圍名單,另將個別通知入圍者,未入圍者不另通知 |
決選收件 | 113年12月25日(三)至114年1月3日(五)止 | 7日 | 繳交決選簡報電子檔 |
決選會議 | 114年1月7日(二) | 1日 | 主辦單位及外部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聽取參賽者簡報,並就參賽作品進行評審 |
公布得獎名單 | 114月1月9日(四) | 1日 | 主辦單位臉書粉絲專頁公告得獎名單,另將個別通知獲獎者(包含佳作),未獲獎者不另通知 |
六、 參賽程序
(一)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1月30日(六)24:00止。
(二) 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前,將參賽報名表(附件1)寄至本活動指定電子信箱( 0285@twse.com.tw)。郵件主旨請註明「證交所創新板Logo設計徵選_報名者姓名」
(三) 初選投件日期:自113年12月2日(一)至113年12月13日(五)止
(四) 初選投件方式:請於113年12月13日(五)前,將徵選資料(請詳下表)製成光碟1份,以掛號郵件寄至「臺灣證券交易所 市場推廣部Logo徵選小組」(110台北市信義路5段7號10樓);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送件徵選資料恕不退還。
(五) 徵選資料:
初選收件113/12/02(一)至113/12/13(五) | |
繳件項目 | 內容 |
1.參賽報名表(附件1) | 含參賽者資料、聯繫方式等 |
2.同意書(附件2、3) | 參賽同意書、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每位參賽者均需親自簽署) |
3.參賽作品 | 無說明文字之Logo設計圖檔,須提供3種檔案格式(JPEG、原始檔、PDF)(1) JPEG:白底、1000px*1000px、2MB以內、RGB、300dpi。
(2) 原始可編輯ai檔案:30MB以內(含連結檔案)。 (3) 可攜式文件格式PDF:CMYK、15MB以內。 |
4.參賽作品設計說明(附件4) | 請依附件4格式,提供PDF及word檔,說明內容包含作品標題、設計理念、作品之創意或亮點,以及如何展現創新板之精神、特色等,亦可就Logo設計如何延伸直式、橫式、搭配中英文全稱等多種款式加以示意說明。 |
七、 徵選方式
(一) 資料審查
審查送件徵選資料是否齊全,若資料不齊全,不得進入初選作業。
(二) 徵選採初選、決選二階段進行,方式如下:
1. 初選方式:
由主辦單位及外部專家組成徵選小組,依評審標準進行評選,選出至多8件入圍作品進入決選,另得遴選至多10件佳作。
2. 決選方式:
(1) 113年12月25日(三)公告入圍決選作品並電話通知,參賽者須於114年1月3日(五)前,將決選簡報電子檔(16:9橫式、20MB以內,PPT檔+ PDF檔)寄至本活動指定電子信箱(0285@twse.com.tw),郵件主旨請註明「證交所創新板Logo設計徵選決選簡報_報名者姓名」。
(2) 請參賽者出席決選會議現場簡報(會議議程另行通知),並由主辦單位首長及識別設計、平面藝術設計等相關領域之外部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決定得獎作品。
(3) 參賽者參加決選會議時,務必攜帶個人身分證正本及學生證正本,以核對身分及辦理後續獎金發放等作業。
(4) 倘參賽者未能出席決選會議,則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5) 得獎名單結果預計於114年1月9日(四)公布於主辦單位臉書粉絲專頁。
(三) 評審標準
評分項目 | 項目說明 | 評分占比 |
主題符合性 | 作品能展現臺灣創新板之精神、特色或願景,並與主辦單位企業識別能融合協調或相輔相成 | 35% |
創意與應用性 | 獨特原創之設計巧思,且具豐富延伸與應用之可能性 | 35% |
美感與識別度 | 可辨識性、構圖及色彩表現、整體視覺吸引力 | 30% |
八、 獎項內容
獎項 | 名額 | 獎金 | 獎金小計 |
金獎 | 1 | 20萬+設計獎金20萬(作品如獲主辦單位採用,且參賽者同意配合主辦單位需求修改及延伸多款設計者,額外支付設計獎金20萬元) | 40萬 |
銀獎 | 1 | 15萬 | 15萬 |
銅獎 | 1 | 10萬 | 10萬 |
優選 | 5 | 5萬 | 25萬 |
佳作 | 至多10名 | 1萬(未進入決選但初選評分達80分以上者,至多得取前10名頒予獎勵金1萬元) | 10萬 |
總獎金 | 100萬 |
1. 參賽作品若未達主辦單位評審標準及要求,上開獎項得從缺或刪減。
2. 參賽者如違反活動辦法規定,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且不予遞補名次。
3. 獎金將以匯款方式發放,參賽者須填寫收據寄回正本、提供匯款資訊及銀行存摺掃描檔,以利主辦單位核發獎金。
4. 依所得稅法規定,獎項價值超過1,000元以上者,主辦單位將填發扣(免)繳憑單予得獎人;另獎項價值超過20,000元以上,需預先扣繳10%稅款,若得獎人未能依法繳納應繳稅額,即視為喪失得獎資格。
九、 重要聲明及智慧財產權歸屬等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需詳實填寫報名表,並且每位參賽者均須簽署參賽同意書及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告知事項暨同意書,如果資料不全、錯誤或未符合比賽辦法者,視為放棄參賽及獲獎資格。
(二) 參賽作品應為未曾發表之原創作品,不得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獲獎作品涉及抄襲,或經檢舉發現並查證屬實為其他活動競賽中得獎作品者或違反本辦法相關規定,即喪失參賽資格。獲獎之作品經檢舉或告發,係非原創或是抄襲他人作品等情事確定者,主辦單位得取消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若造成第三者之權益損失或其他涉及法律責任,則由參賽者/團隊自負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
(三) 本案得獎作品(金、銀、銅、優選及佳作者),其著作財產權(包括但不限於重製權、公開傳輸權及改作權等)自得獎名單公布之日起即全部讓與主辦單位,參賽者並承諾不行使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及同一性保持權等著作人格權,且主辦單位就商標權等智慧財產權享有優先申請權。亦即主辦單位對本次競賽得獎之logo有量產及應用之權利,得將其設計圖發包施工並製作,創作者不得再將該設計轉讓第三者,且主辦單位公開發表或使用作品時無需再標示參賽者姓名。
(四) 入圍決選之參賽者/團隊須出席決選會議,如未出席及簡報則視同棄權。參賽作品若未達評審之標準,獎項得從缺或刪減,主辦單位有權不予遞補。
(五) 得獎者之獎金均應依所得稅法規定辦理,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金額超過新台幣2萬元(含)以上,主辦單位依規定扣繳10%所得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法扣繳20%)。
(六) 參賽者充分明瞭並同意主辦單位有權不公開任何參賽者之得分成績,參賽者應尊重主辦單位及評審對參賽作品最終裁量權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
(七) 凡參賽者報名成功後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競賽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本競賽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依需求以公告方式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本活動辦法或本活動獎金或獎品之權利,無需另行通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八) 報名本競賽者,皆已研讀並充分瞭解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並且願意完全遵守本競賽之各項規定及條款要求。主辦單位保留所有比賽辦法之異動權利,若有任何異動,以本競賽活動官方網站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九) 組隊報名參賽者,需全體成員均遵守前揭注意事項,方符合參賽資格。
(十) 若有任何未盡事宜,依中華民國法律辦理。
十、 活動聯絡窗口
臺灣證券交易所市場推廣部趙小姐(02)8101-3318; 0285@tws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