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大會宣傳口號、形象標識(LOGO)、吉祥物公開徵集
為準確概括2023年 芷江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大會的內涵和特點,充分彰顯芷江的旅遊形象,進一步提升芷江旅遊的知名度、美譽度、影響力,決定面向全社會徵集2023年芷江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大會宣傳口號、形象標識(LOGO)、吉祥物。
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主辦單位
2023年芷江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大會組委會辦公室
二、徵集範圍
本次活動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面向社會廣泛徵集,個人、單位和團體均可投稿參加。
三、徵集內容
1.2023年芷江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大會宣傳口號;
2.2023年芷江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大會形象標識(LOGO);
3.2023年芷江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大會吉祥物。
四、徵集時間
投稿自徵集公告發佈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截止,以收到電子郵件時間為準。
五、作品要求
(一)宣傳口號
1.主題鮮明,內涵豐富,能充分體現芷江侗族自治縣文旅特質及歷史文化底蘊。
2.文辭大氣,琅琅上口,響亮有力,具有強烈的衝擊力、感染力和號召力。
3.文字精練,簡潔明快,易讀易記,字數限制在12字以內。
4.提供表述完整的創意文案說明(300-500字以內)。
(二)大會標識
1.充分反映芷江侗族自治縣旅遊特色及文化內涵,主題突出、寓意深刻。
2.創意新穎,構圖簡潔,色彩明快,辨識度高,有強烈的視覺衝擊力和藝術感染力。
3.應用性強,可用於名片、公函、信箋、宣傳品、紀念品、平面媒體、網路媒體、自媒體等國內外市場行銷推廣活動和載體。
4.提交作品圖形電子稿解析度不低於300dpi(像素/英吋),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於3兆。設計稿件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型的創意文字說明(300-500字以內),包括設計的圖樣、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型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並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型設計稿。
(三)大會吉祥物
1.反映芷江侗族自治縣的生態、人文元素和旅遊特色。
2.構思新穎、創意鮮活、造型簡潔、色彩鮮明、形象可愛,既有鮮明象徵性和廣泛認同感,又有強烈的視覺衝擊力和藝術感染力。
3.具有市場親和力,利於後期市場開發。
4.設計方案需設計一個富有特色、簡潔響亮、上口易記的名稱,並標註於吉祥物設計圖稿的正下方,名稱應包括中文名稱和英文名稱;如果吉祥物是由一組卡通形象組成,則應給每個原型設計一個名稱。
5.提交TIF或JPG格式的電子檔案,提供三檢視(包含:正面、正側、背面)、3D效果圖,設計尺寸:150mm×150mm,並在電子檔案中註明各部分顏色的標準色。作者保留高精度的設計原圖(如AI、CDR、PSD、3DMAX),以便獲獎後提供給主辦方。
6.每個設計方案必須提供有關設計思路、理念和含義的設計說明(300-500字以內),說明文字應當表述完整。
六、參與方式
本次徵集採用電子郵件方式投稿。應徵作品須註明“2023年芷江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大會宣傳口號(形象標識(LOGO)/吉祥物)”字樣,投稿人須提供真實姓名(單位、團體名稱)、身份證明、詳細地址和精準聯絡方式。
投稿人按要求填寫《2023年芷江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大會宣傳口號/形象標識(LOGO)/吉祥物徵集表》和《作品原創承諾書》,連同投稿作品放在一個資料夾壓縮後上傳,資料夾命名註明:“2023年芷江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大會宣傳口號(形象標識(LOGO)/吉祥物)設計+姓名+電話”,傳送至信箱: zjlfdh2023@163.com;聯絡人:易晴暉,電話:0745-2158779。
七、徵集評審
(一)主辦方將聘請專家成立評審組,對所有應徵作品進行評選,最終評出相應的獎項。
(二)評選結果將在芷江融媒APP等相關平台公佈。
八、獎項設定
(一)2023年芷江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大會宣傳口號:初評入圍作品5個,再對入圍作品進行評選,被採用的入選作品為金獎作品,其餘作品為入圍作品。金獎作品嚴格評選,寧缺毋濫。對金獎作品給予6000元獎勵;對入圍獎作品,分別給予1000元獎勵。
(二)2023年芷江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大會形象標識(LOGO):初評入圍作品5個,再對入圍作品進行評選,被採用的入選作品為金獎作品,其餘作品為入圍作品。金獎作品嚴格評選,寧缺毋濫。對金獎作品給予12000元獎勵;對入圍獎作品,分別給予2000元獎勵。
(三)2023年芷江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大會吉祥物:初評入圍作品5個,再對入圍作品進行評選,被採用的入選作品為金獎作品,其餘作品為入圍作品。金獎作品嚴格評選,寧缺毋濫。對金獎作品給予20000元獎勵;對入圍獎作品,分別給予2500元獎勵。
(四)所有獎項獎金均為稅前金額。
九、活動聲明
(一)投稿作品必須是原創,若有抄襲、剽竊行為,一經發現,取消評獎資格。如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糾紛問題,由應徵投稿者自負責任。如已發放獎金將原額追回,由此引發的糾紛,其法律和經濟責任均由應徵投稿者自行承擔。
(二)本次活動評選出的獲獎作品將被視為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無償轉讓給主辦方,該作品智慧財產權歸主辦方所有。應徵者一經報名,即視為認同該智慧財產權無償轉讓條款。中共芷江侗族自治縣委宣傳部獨家擁有使用權、發表權及改編權,有權將其用於相關宣傳、畫冊、展覽及宣傳推廣活動等。應徵者不得擅自發佈或將該作品及其權利轉讓給第三方。同時主辦方除向獲獎者支付獎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報酬和稅費。
(三)徵集評選以作品為唯一對象,應徵者提交作品條數不限,作品風格和類型不限。
(四)如投稿作品未達到獲獎標準,則獎項可空缺。
(五)凡向本活動主辦方投稿者均被視為同意並遵守本次徵集活動各項規則。
(六)本活動解釋權歸芷江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大會組委會辦公室所有。
(七)芷江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資源介紹,可網路搜尋芷江侗族自治縣文化旅遊相關資訊或借助相關圖文書籍獲取。
文化旅遊產業發展大會組委會辦公室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