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北慶元宵「2020苗北之星」歌唱大賽
一、目的:
苗北藝文中心為提倡民眾藝文欣賞及才藝交流,自101年起配合元宵節慶均辦理歌唱大賽,讓喜愛歌唱者有表演舞台,除鼓勵與培養演唱人才外,並發掘歌唱新秀並鼓勵民眾參與休閒活動。
二、主辦/承辦:
苗栗縣政府/苗北藝文中心
三、參賽資格:
凡年滿16歲以上(包含民國93年前出生)者均可參加。
四、比賽方式:
本次比賽採個人演唱方式進行。
五、比賽時間地點:
(一)初賽日期:109年元月12日(日) 09:00~17:00於本中心B1實驗劇場。
(二)決賽日期:109年2月08日(六) 18:30~22:00於本中心戶外展演舞台。
六、報名資訊: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08年12月27日(五)止。
(二)請至本中心1F服務台或採通訊報名(信封請註明:苗北之星報名表)。
地址:35056苗栗縣竹南鎮公園路206號
(三)報名費用:新台幣600元整。
(四)報名表(如附件)或請於本中心網站下載。
七、比賽內容:
(一)演唱曲目:本次比賽採不分組別及語言限制,由參賽者任選乙首曲目演唱。初賽、決賽曲目請勿重複。
(二)伴 唱 帶:由本中心統一提供規格為「音圓、金嗓電腦伴唱帶」,並以本中心提供之伴唱帶版本為主,為尊重著作權,不受理自備光碟。(本中心可提供曲號查詢)。
(三)本次比賽無電腦螢幕,無導唱伴唱。
八、注意事項:
(一)報名截止:(12月27日)後,不得更改報名比賽歌曲。
(二)比賽順序由主辦單位於報名截止日後統一抽籤決定,並公布於活動網站及郵寄通知單。
(三)各組參賽者報到時請攜帶身份證明文件(驗畢退還)、並領取參賽證。完成報到後,請勿擅離比賽現場;若於上台前經唱名三次未出場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補唱。
(四)初賽由評審團完成評分後,另公布於本中心官網及服務台,入取決賽選手將另行通知。
九、評審及評分標準:
(一)由承辦單位聘請音樂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以客觀、公正、公開之方式評選。
(二)評分項目:音準/節奏40%、音色/咬字30%、演唱詮釋20%、儀態/台風10%。
十、初、決賽錄取:
(一)初賽:預定錄取初賽績優前30名進入決賽。
(二)決賽:錄取績優前16名予以獎勵。
※備 註:初賽入圍及決賽獲勝名單,均公告於本中心網站。
十一、獎 勵:
(一)第一名1位:獎金新台幣12,000元、獎狀乙紙。
(二)第二名2位:獎金新台幣 8,000元、獎狀乙紙。
(三)第三名3位:獎金新台幣 5,000元、獎狀乙紙。
(四)優 勝10位、初賽入選者:頒發獎狀乙紙。
十二、附 則:
(一)簽約唱片藝人、職業歌手不得參加或冒名頂替、重複報名。
(二)比賽時請參賽者攜帶身分證並提早30分鐘報到、現場不得換曲、對key。
(三)報名參賽即視為同意將參與本次比賽及相關活動期間之著作權及肖像權,無條件授權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第三人,進行全程攝錄影、複製、製作各式文宣,或於電視、廣播及網站重製、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及進行其他必要之改作、重製、編輯等非營利之推廣運用。
(四)參加比賽之選手,應服從評審團之評審,不得異議。
(五)本項活動經主辦單位公告後實施,如有變動及未盡事宜,以本中心官網公佈之訊息為主。
※備註:本案相關歌唱比賽事宜,請洽活動企劃組037-612669#513 絲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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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苗北之星歌唱大賽2021苗北之星歌唱大賽 參賽資格年滿16歲以上(包含民國94年前出生)者均可參加。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12000元、獎狀乙紙。 比賽時間地點: (一)初賽日期:110年元月30日(六) 09:00於本中心實驗劇場。 (二)決賽日期:110年2月26日(五) 18:30於本中心演藝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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