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秀區全域旅遊宣傳口號、形象標識LOGO和代言吉祥物設計徵集大賽
為全面推動萬秀區全域旅遊發展,增強萬秀旅遊對外形象的宣傳,擬通過組織萬秀區旅遊宣傳口號、形象標誌LOGO、代言吉祥物徵集活動,引導更多業內人士、創意領域專家和社會各界共同關注萬秀區的旅遊,傳播萬秀區旅遊品牌。
徵集作品將結合萬秀區旅遊的特色元素,從文化背景、設計元素、色彩運用、LOGO釋義、宣傳口號、代言吉祥物方面入手,尋找最勁爆的新創意、最神奇的新設計,以更直觀、簡練、易記的方式,向國內外遊客展現萬秀旅遊的獨特魅力和豐富內涵,不斷提升品牌價值,體現萬秀區旅遊的核心內涵,現面向國內外開展萬秀區全域旅遊宣傳口號、形象標識LOGO設計及代言吉祥物徵集評選活動。
一、主辦單位
梧州市萬秀區創全域旅遊示範區辦公室
二、徵集項目
萬秀區全域旅遊宣傳口號(中英文)、形象標識LOGO設計及代言吉祥物
三、徵集時間
2020年4月20日—5月22日
四、徵集對象
面向全國廣泛徵集有創意的設計方案,個人和組織均可投稿。
五、徵集方式
通過媒體、網絡和官微發佈徵集告示,進行作品徵集。
六、作品要求
萬秀區全域旅遊宣傳口號(中英文)、形象標識LOGO設計及代言吉祥物,要求突出特色、氣韻貫通、和諧相融,符合國內外遊客認知習慣,富有形象表現力和藝術感染力。
(一)宣傳口號(中英文)
1.要求提供中文及英文口號(中文字數或英文單詞控制在4-12個),口號語言精美、主題鮮明、內涵豐富,能夠充分反映萬秀區旅遊資源優勢、典型特徵和文化精髓,具有獨創性。
2.要體現特色性、傳播性、唯一性,響亮有力、便於記憶、朗朗上口,具有很強的文字震撼力、傳播力、吸引力和感染力。
3.提供作品的創作思路、理念和含義解讀。
4.作品能夠充分反映萬秀區旅遊資源的鮮明特色和深厚歷史文化底蘊,具有準確表現力、吸引力和號召力。
5.適合在各類媒體和海內外廣泛傳播,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形象標識LOGO
1.準確反映萬秀旅遊資源特色,充分展示萬秀旅遊形象和特點。
2.設計要切中主旨、構圖新穎、創意獨特、簡明易懂;視覺形象鮮明、認知度高、寓意深刻。構圖簡潔、創意獨特,具有強烈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衝擊力,便於識別、記憶和推廣。
3.該標識將主要應用於萬秀區全域旅遊海內外宣傳工作,須有較強的延展性和包容性,延展應用要符合時代氣息,富有藝術感染力和視覺衝擊力。適合在名片、信箋、宣傳品、紀念品、平面媒體、網絡媒體、自媒體、市場營銷活動等多種載體和環境中製作應用,在一定時間和空間範圍內不易改變和淘汰。
4.必須契合遊客的文化接受習慣,能夠在萬秀旅遊市場營銷戰略、營銷活動中發揮作用。
5.來稿需提供JPG格式,圖案不低於600×800像素,註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
6.需提供作品的創作思路、理念和含義解讀。
(三)代言吉祥物
1.反映萬秀區特色,具有排他性,造型生動、親切可愛、具有擬人化特徵和時代氣息,並且具有藝術性和較強的延展性,適宜萬秀區旅遊在國內外宣傳推廣。代言吉祥物可1個也可1組。
2.名字得體、郎朗上口,需包含中文名稱和英文名稱。
3.代言吉祥物可由單幅圖稿表現,也可由不同情境、姿態和色彩的多幅圖稿組成,適用於平面、立體和電子媒介的傳播和再製作;易於製作、保存,方便印刷和製成模型、禮品等立體化展示品,並便於在各種載體和環境中配套運用。
4.代言吉祥物創作來稿需提供JPG格式,圖案不低於600×800像素,註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表情包尺寸不少於200×200像素,每張圖片大小不超過5M,圖片格式JPG。
5.需提供作品的創作思路、理念和含義解讀。
七、作品提交注意事項
應徵的萬秀區全域宣傳口號(中英文)、形象標識LOGO、代言吉祥物以pdf文件形式投稿,稿件內容包含應徵作品、設計及詳細創作思路、理念及含義。(相關設計稿電子稿以JPG格式作為附件同時提交)。
八、評選方法
(一)投稿截止後,主辦方將成立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投稿作品進行初評,評選出入圍宣傳口號5個,形象標識LOGO和代言吉祥物3個,在“in萬秀”官方微信上徵集意見,最終確定宣傳口號、形象標識LOGO和代言吉祥物各1個。並在“梧州市萬秀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in萬秀”官方微信公眾號上公示,接受社會社會監督。
(二)若未能評選出最終採用的宣傳口號、形象標識LOGO和代言吉祥物,則相關獎項空置。
九、獎勵設置
(一)宣傳口號1個,獎勵人民幣500元(含稅),形象標識LOGO, 獎勵人民幣2000元(含稅),代言吉祥物1個,獎勵人民幣2000元(含稅)。以上所有獎金均以人民幣形式支付,個人所得稅由獲獎者自付。
(二)如作品獲獎,主辦方將以電話形式(0774-2021999)通知作者;如作者未能提供有效聯繫電話導致主辦方無法聯繫並造成損失的,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知識產權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凡主動提交作品者,均表示其已經對所提交的作品知識產權問題作如下不可撤銷之聲明,對自行提交的作品享有知識產權:
(一)原創性聲明。作者應擁有作品合法、獨立、完整的知識產權,未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權益,且不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的規定、不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如有任何法律糾紛或因此引起的主辦方法律糾紛,由作者負責解決並承擔全部賠償責任,活動主辦方不承擔法律責任,並以此公告視同完成告知義務;投稿作品在參加本次活動之前參與過其他活動的,允許參與本次活動,但作者應保證其依法享有其投稿作品的知識產權或其他相關權利,因此引起的一切糾紛由作者負責解決並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與活動主辦方無關。 (二)投稿作品知識產權歸屬。作者享有投稿作品的全部知識產權(獲獎作者在投稿前及評審結束前擁有作品的知識產權)。評審結束後五個工作日內,獲獎投稿作品的作者須提供作品源文件電子檔等主辦方需要提供的素材,並與主辦方簽訂版權使用協議,許可主辦方對其投稿作品永久享有展覽權、發行權、完全使用權、信息網絡傳播權、彙編權等權利,逾期不同意簽訂的,視為自動放棄獲獎資格及獎勵,設計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該作品。
(三)展示免責條款。作者提交的作品在公開展覽過程中可能發生設計元素、圖案、版式等自主知識產權被侵犯並對作者造成損失的,活動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僅配合、協助作者進行維權。
(四)肖像使用。投稿作品中如使用他人肖像或者照片元素,必須註明來源,並取得相關權利人書面許可,活動主辦方只負責考察作品本身的質量,作品內容所涉及的版權問題由作者本人負責。
(五)本次徵集活動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為準。所有徵集的作品概不退還,請作者保留底稿。主辦方不承擔作品報送途中的損壞和丟失的責任。
(六)主辦方在對提交的作品進行評選時,有權進行適當修改。對於被選中的作品,主辦方除及時通知作者外,有對其設計進行修改的權利。
(七)主辦方不對未獲獎作品作任何解釋。
十一、聲明事項
1.應徵作品應為作者原創,擁有完全知識產權。如應徵作品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由作者本人負責。所有應徵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一經發現,將取消資格,如已發放獎金即原額追回。由此引發的糾紛,其法律和民事責任均由應徵者承擔。造成主辦方名譽和經濟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2.應徵作品一經入圍,則視為應徵者同意主辦單位擁有對參征作品的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商標權),應徵者需向主辦方提供所有設計的源文件。主辦單位有權對作品進行修改、發表,有權要求應徵者被採用的作品按照主辦方的要求修改完善,並有權向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商標註冊。
3.所有應徵的作品設計風格和類型不限,但應符合中國法律和中國社會公序良俗的要求,符合國際禮儀,迴避國際共性禁忌。
4.本次活動不收報名費,所投稿件不退還。
5.本活動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十二、投稿方式
1.投稿人採取電子投稿的方式參與徵集活動。填寫《萬秀區全域旅遊宣傳口號、形象標識LOGO、代言吉祥物徵集表》並以pdf文件形式提交投稿內容(相關設計稿電子稿以JPG格式作為附件同時提交);徵集表需提交電子版及簽字/蓋章後的掃瞄件。作者需註明身份說明(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聯繫地址、工作單位)。
2.來稿郵件電子文件名請註明“作者姓名+萬秀區全域旅遊宣傳徵集”+手機號碼。
3.電子投稿郵箱: wanxiu2023258@163.com
4.聯繫人及聯繫電話:莫松濤,0774-2021999
附件:萬秀區全域旅遊宣傳口號、形象標識LOGO、代言吉祥物徵集表
梧州市萬秀區創全域旅遊
示範區辦公室(代)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