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事照護與用藥安全微電影徵選

藥事照護與用藥安全微電影徵選

 總獎金: 170000

最高獎金: 6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1-10-15

主辦單位: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主辦單位電話: 02-2595-3856分機112(李專員)

主辦單位Email:ftpa02@taiwan-pharma.org.tw

壹、 活動簡介:

一、 徵選主題:「藥事照護」或「用藥安全」之題材,呈現方式不限。

二、 參賽組別:大專院校以上不限科系之在籍學生或社會人士。

藥事照護與用藥安全微電影徵選

【藥事照護與用藥安全微電影徵選】活動再延長至110年10月15日,總獎金加碼至新臺幣170,000元

三、 活動主旨:

為能使民眾更能深入了解藥事照護之重要性及提升用藥安全觀念,特舉辦「藥事照護與用藥安全微電影徵選」活動,希望能透過影像來傳達藥事照護的觀念與建立民眾用藥安全的知識。

貳、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二、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藥師公會聯合會

參、 活動辦法:

一、 參賽資格:

(一) 大專院校以上不限科系之在籍學生或社會人士。

(二) 導演必須為中華民國國籍。

(三) 可以個人或團隊身分參賽,惟以團隊報名參加成員至多 5 位。報名時請以影片導演為代表人報名,不得多人同時投稿同一作品。

(四) 未滿 20 歲者之參賽者,須繳交「法定代理人就其未滿 20 歲子女之著作權移轉同意書」。

二、 報名投稿方式:

(一)相關活動簡章及同意書請至活動官網下載 https://dpm.taiwanpharma.org.tw/article/2276/(每件作品均須填寫報名表)。報名時,請參閱第七點繳交資料。

(二)投稿時間:

1. 郵寄:即日起至2021 年 9 月 13 日(一)2021 年 10 月 15 日(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親送:即日起至2021 年 9 月 13 日(一)2021 年 10 月 15 日(五)下午 5 時前送達本會,逾時不予受理。

★收件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民權東路一段 67 號 5 樓,藥事照護與用藥安全微電影徵選小組收」。 ★參賽作品請以光碟片形式繳交,因光碟片於郵寄途中容易受損,請妥以硬板或保護匣保護後再寄出。如遇無法讀取作品,本會將以電話或電郵通知參賽者於期限內補寄作品,逾期以棄權論。

3. 線上投件:即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一)2021 年 10 月 15 日(五)晚上 23:59 前寄出,須將親自簽名之同意書、影片連結、劇照一同上傳,逾期不予受理。

(1) 收件方式:將參賽資料及影片連結寄至 ftpa02@taiwan-pharma.org.tw

(2) 收件主旨:「藥事照護與用藥安全微電影徵選活動」。

(3) 檔案名稱:個人請以「片名及參賽者姓名」,團隊以「片名及團隊名稱」。

(三)收到作品後,皆會以 email 回覆收到,若如無收到回信,請來電詢問。

三、 徵件時程:

項目 開始 結束 內容
作品徵件 即日起 2021/09/13
2021/10/15
1. 郵寄:即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一)2021 年 10 月 15 日(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 親送:即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一)2021 年 10 月 15 日(五)下午 5 時前送達,逾時不予受理。

3. 線上:即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13 日(一)2021 年 10 月 15 日(五)晚上23:59 前寄出,逾時不予受理。

作品初審 2021/09/16
2021/10/16
2021/09/30
2021/10/22
1. 審查作品是否符合本活動相關規範,預計
2021 年 10 月 1 日(五)上午 11 點公布初審入圍名單,入圍名單可於本會官網、 FB 粉絲專頁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守護厝邊頭尾 安全用藥」FB 粉絲專頁查詢。

2. 初審入圍者,得向本會申請參賽證明電子檔乙份。

作品複審 2021/10/01
2021/10/25
2021/10/15
2021/11/08
由本會依競賽內容遴選國內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團,並由評審團進行評比。
網路人氣票選 於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守護厝邊頭尾安全用藥」FB 粉絲專頁舉辦票選活動,網址:
https://zh-tw.facebook.com/tfda.dr.medicine/,票選時間為 2021 年 10 月 1 日(五)至 10 月 15 日(五)晚上 23:59 止。

得獎公布 2021/10/20 上午 11 點
2021/11/22 上午 11 點
1. 本會將以 E-mail 個別通知得獎者。
2. 得獎作品名單可於本會官網、FB 粉絲專頁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守護厝邊頭尾 安全用藥」FB 粉絲專頁查詢。

頒獎典禮 暫定 2021/10/24 暫定於 2021 年 10 月 24 日(日)舉行得獎作品頒獎典禮,時間地點將於典禮前兩週公布。

四、 評選說明:

切合主題 整體呈現 創意表現 網路人氣
30% 30% 20% 20%

肆、 作品規範:

一、 影片名稱:

10 個字以內。

二、 內容主題:

藥事照護或用藥安全相關主題。(二選一)

三、 作品長度:

3-8 分鐘(含片頭片尾、演職人員表)。

四、 作品格式:

影片解析度至少 1920*1080 FULL HD 以上。報名上傳以 mp4/mov/avi/wmv/mpg 等擇一格式。須保留原始檔案以備後續查核。

五、 拍攝工具:

不限,手機亦可,須以橫式拍攝。

六、 作品要求:

(一)影片類型與風格不限

(二)應符合「電影片與其廣告片審議分級處理及廣告宣傳品使用辦法」普遍級、保護級或輔導級(12+、15+)之規定,並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

(三)提供 3-5 張參賽影像作品劇照(照片大小至少 1MB)。

(四)參賽作品敘述字幕、旁白或工作團隊列表,需內嵌繁體中文字幕。

(五)參賽作品需為自行創作之原創作品。曾經參加國內外其他任何展覽或比賽之得獎作品,不得重複參賽。若經檢舉或查證屬實,承辦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金、奬座之權利。

(六)參賽影片不可提及任何藥物產品名稱或暗示任何產品。若經檢舉或查證屬實,承辦單位將保有取消其得獎資格及追回所得獎金、奬座之權利。

七、 繳交資料(繳交時,請依序排列)

NO 項目 簡章 內容 份數
1 參賽資料確認表 附件 1 填寫及勾選確認備妥參賽資料 1 份
2 報名表 附件 2 依表格欄位填寫後印出,黏貼參賽者身分證件正反面影本 1 份
3 創作理念及影片大網 附件 3 依表格欄位填寫後印出。 1 份
4 著作權約定聲明、授權及切結書 附件 4 須填寫後親簽(團隊每位成員都要簽名)。 1 份
5 法定代理人就其未滿 20 歲子女之著作權移轉同意書 附件 5 未滿 20 歲參賽者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並親自簽名,並附上該參賽者及其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僅就未滿 20 歲之參賽者繳交)
6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附件 6 須填寫後親簽(團隊每位成員都要簽名)。 1 份
7 線上投件(或郵寄資料光碟) 自備 線上投件須含下列檔案:
1. 報名表

2. 創作理念及影片大綱

3. 參賽作品以 mp4/mov/avi/wmv/mpg 檔等擇一格式上傳。(影片解析度至少 1920*1080 FULL HD 以上)

(光碟封面請註明作品名稱,參賽者/團隊主要聯絡人姓名)

1 份
8 專用信封封面 附件 7 印出後黏貼在報名信封上。

八、 音樂素材:

(一)自行創作。

(二)可選用手機 APP 影音製作套裝音樂、YouTube 免費音樂庫、創用 CC (Creative Commons, creativecommons.org.tw)免費音樂,作品內配樂皆應取得授權,如未經授權,將取消參賽資格。

(三)參賽者需提供使用音樂之來源及授權使用期限。

九、 著作授權:

參賽者應擔保就其參賽作品享有一切著作權利,並無抄襲、剽竊之情事,影片中有利用他人著作或權利(包含文字、影像與聲音等)時,參賽者應取得該著作財產權人或權利人之同意或授權。若有作品不實、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利之行為,相關法律責任與損失,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賠償,與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無關。

伍、 注意事項:

一、 獎項說明:

名額 獎項 加碼獎金
第一名 各一名 獎座一座 新臺幣 6 萬元
第二名 新臺幣 5 萬元
第三名 新臺幣 3 萬元
藥事照護優選獎 新臺幣 2 萬元
網路人氣獎 新臺幣 1 萬元

二、 入圍及得獎說明:

(一)得獎名單將於 2021/10/20(三)上午 11 時以 E-mail 個別通知得獎者,並可於本會官網、FB 粉絲專頁或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守護厝邊頭尾 安全用藥」FB 粉絲專頁查詢得獎名單。

(二)倘評審認參賽作品均未達水準,評審得決定該選項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三)得獎者需配合承辦單位作業所需填寫相關書面文件,獲得獎金之得獎者須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由承辦單位代為扣繳稅額。

(四)得獎作品如係以個人報名參賽,獎金及獎座應由報名參賽人受領;如係以團隊報名參賽,獎金及獎座應由團隊代表人受領。

三、 參賽者同意事項:

(一)資格檢查:報名參加之人員資格與作品須符合規定,若有違報名送件之規定,即失去參賽資格。

(二)如遇參賽者資料不符規定、遺漏、提供不實、偽造變造、作品內容未能完整表現等,承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通知。

(三)參賽者/團隊需自行負擔投稿作品於參賽過程之運送費用。

(四)所有參賽報名資料,承辦單位均以密件處理及保管,概不退還,請自行留底備份。

(五)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等個人技術性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或究責。

(六)參賽者需先詳閱競賽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完成報名參賽即為同意本賽事全部規定之意思表示,參賽者應遵守本賽事所有相關規定且不得另對本賽事之簡章、規則、相關附件與賽事公告提出異議。

(七)參賽作品須為未以任何形式公開發表。

(八)得獎作品於本賽事得獎名單公布後若經權利人檢舉,涉及著作權、專利權等之侵害,經評審團確認,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獎座、獎品等,參賽者不得異議。如造成主辦單位、承辦單位及第三者權益損失,參賽者須自行負擔民、刑事相關責任。

(九)參賽作品之著作人格權屬參賽者,惟主辦單位針對得獎作品具有修改作品(包含置入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 LOGO)、授權予第三人使用及後續使用之權利,例如利用參賽作品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公開傳輸及公開張貼;作品一經採用,有權要求作者進行部分補充修改。

(十)得獎者若獲獎即同意對主辦單位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轉讓著作財產權給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再授權之第三人,提供原始製作檔,供主辦單位及主辦單位授權之人得永久無償不限時間、地域及次數等方式使用,包括以任何形式行使重製、展覽、報導、印製、數位化、編輯、出版、印刷、研究、推廣、宣傳、公開展示、文宣廣告、於平面媒體、電子媒體、網路媒體發表等相關用途、上載網路及建置於網際網路公開傳輸等所有方式。

(十一)若參賽作品未達評選標準獎項得從缺,參賽者須尊重評審委員會決議,不得有異議。

(十二)得獎獎金均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由承辦單位代扣應繳稅額後給付。(依所得稅法規定,機會中獎之獎項價值若超過新臺幣 1,000 元,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獎品價值總額超過新臺幣

20,000 元,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含同一課稅年度於境內住滿 183 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代扣 10%稅額;非中華民國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 183 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須就中獎所得扣繳 20%稅額。 (十三)得獎者須依規定交付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若得獎者經承辦單位通知拒絕繳納代扣稅額,視為得獎者放棄得獎權益,亦不再進行得獎名單遞補。

(十四)蒐集個人資料告知及同意書: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以下告知及同意事項,請參與本活動參賽者於參與本活動前務必詳閱,此外,若參賽者將活動所需個人資料填寫後以郵寄方式遞送至本活動所指定地點,或透過電子郵件回填個人資料參與活動,即視為已充分了解並同意以下之相關事項:

一、 告知事項: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8 條規定告知下列事項:

1. 蒐集個人資料公司: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以下簡稱藥師全聯會)。

2. 蒐集之目的:【藥事照護與用藥安全微電影徵選活動】報名、活動通知與聯繫、評選、領獎及成果發表。

3. 個人資料之類別:含姓名、地址、電話、電子郵件、任職單位或就讀學校科系、身分證件影本。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人員及地區:

(1) 期間:

● 參賽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於活動起始日起至結束後 1 年,屆時銷毀。

● 得獎者之個人基本資料需另作領獎及申報稅務使用使用;依

據稅法規定本資料最長保存 7 年,屆時銷毀,不移作他用。

(2) 人員:藥師全聯會用藥安全活動小組必要相關人員。

(3) 地區:藥師全聯會所在地區執行業務所需,依中華民國法令得合法傳輸個人資料之地區。

(4) 方式:利用人員應依執行本活動作業所必要方式利用此個人資料。

二、 參賽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會參賽者的個人資料,惟參賽者不同意提供個人資料時,參賽者將無法參與前述蒐集目的所列各項內容。藥師全聯會則於決定是否符合參與本活動之資格時,擁有自行判斷之權利。

三、 保護本活動參與者資料之安全措施:藥師全聯會將依據相關法令之規定及業己建構之完善措施,保障本活動參與者個人資料之安全。

(十五)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保有調整活動辦法之修改、變更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或解釋,並得隨時補充公告說明,並保有本次活動最終解釋權。

陸、 聯絡方式

活動洽詢專線:02-25953856 轉 112 李專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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