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信息科技學院校徽LOGO設計競賽
蘭州信息科技學院是由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學校前身為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成立於2002年,2021年經教育部批准轉設為蘭州信息科技學院。
學校名稱
中文名稱:蘭州信息科技學院,簡稱“蘭科院”
英文名稱:Lanzhou Collegeof Information Science and Technology
英文縮寫:LCIST
辦學宗旨
學校始終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和國家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高等教育發展規律,以學生為中心,依法治校,高質量辦學,為黨和國家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
人才培養
學校堅持立德樹人根本任務,以學生為中心,以校企協同融合為特色,以產業需求為導向,構建了專業定位與學校定位、專業設置與市場需求、專業建設與產教融合 “三個相統一”的人才培養體系;學生榮獲國家級、省級科技創新競賽獎項250餘項。累計培養畢業生近3萬名,畢業生連續十年就業率超過95%,人才培養質量得到社會廣泛認可。
師資隊伍
學校現有教師總數474人,教師隊伍的年齡、職稱、學緣及專業結構合理,形成了一支師德高尚、專兼結合的教師隊伍和覆蓋主要課程的雙師型師資團隊,一批優秀教師如全國優秀教師、甘肅省園丁獎、教育行業技術標兵等脫穎而出。學校擁有副高及以上職稱專職教師155人( 正高職稱專任教師70人 )。
辦學條件
學校新校園一期建設投入10.04億元,佔地總面積1026畝,校舍建築總面積25.69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4442萬元,紙質圖書65.72萬冊,電子圖書系統和計算機網絡服務體系,有電子圖書37萬冊,綜合運動場館總面積3.23萬平方米。
學校校訓
求是、礪志、篤行
校園文化
學校有40多個學生社團為學生的個性發展和興趣培養提供廣闊平台,其中體育舞蹈、跆拳道、籃球三支特色運動隊在全國競賽中取得優異成績;建有高標準的大學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導服務中心,為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駕護航;學校設立了完善的“獎、助、貸、勤、補”學生資助制度與體系,助力有志學子圓夢大學,保障在校學生能夠優有所獎、難有所助,學校獲評“甘肅省高校學生資助工作先進單位”。
發展前景
學校主動適應國家發展戰略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充分發揮工科優勢,逐步發展新工科、信息產業等專業,推動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社會服務、文化傳承和國際交流等全面發展,力爭把學院建設成西部一流的應用型大學。
校徽是學校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反映學校精神風貌的重要標誌,是體現學校特色、凝聚人心、振奮精神的載體,是學校優良校風、教風、學風的高度凝練和概括。學校由蘭州理工大學技術工程學院更名為蘭州信息科技學院。現面向全校師生員工、廣大校友和所有關心、支持我校發展建設的社會各界人士徵集校徽圖案。
徵集時間
- 即日起到2021年3月20日
評選時間
- 初評:2021年3月21日-3月22日
- 投票:2021年3月22日-3月26日
- 復評:2021年3月26日-3月31日
徵集範圍
全校師生、校友、關心學校發展的校外人士,團隊及個人均可參賽。
徵集要求
1.能準確反映學校形象,具有較強親和力、吸引力、感召力和宣傳效果,能充分體現學校特色、本質內涵和文化精髓。
2.具有靈活的衍射價值,適用於小到徽章,大到一人高的卡通形象,適用於各種領域、特許產品及景觀展示,適用於不同產品開發需求。
3.突出“求是、礪志、篤行”的校訓內涵。
4.符合當代藝術美學要求,圖形優美,內涵精準,寓意深刻、構圖簡潔,色彩明快,有較強的視覺衝擊力和感染力,便於識別、記憶和推廣。
5.不得違背法律法規,必須為原創性設計,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過,也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如有侵犯他人著作權,由設計者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6.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於300dpi( 像素/英吋、正方形 ),JPG或TIF格式,並提供矢量圖( AI格式或PSD文件 ),且作品照片不小於10M。
7.有相應的名字及200字的作品說明,主要闡述設計的基本元素、設計理念、思路、形式與含義,並註明設計者聯繫信息。
投稿方式
作品以電子稿形式提交,有意者請於活動截止日前,將電子版設計文稿發至指定郵箱。所有應徵作品均不退還,請投稿者自留底稿。
投稿郵箱: 869176177@qq.com
聯繫電話: 17748899060 胡老師
評選辦法
徵集活動結束後,由學校邀請有關專家,對所有投稿作品進行評審並打分,評選出前5名優秀作品,再對評選出的這5個優秀作品進行通過網絡公開投票,結合專家和網民投票綜合評選。活動中如果參評作品數量、質量達不到評審要求,學校有權做出延期徵集、獎項空缺的決定。
獎項設置
設錄用獎1名,獎金3000元;入圍獎4名,獎金500元,並發錄用證書及獎盃。中獎者憑身份證複印件及銀行帳號領取獎金。
權責聲明
1.作品須為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未在國家商標局註冊過,未侵犯他人著作權,不得同時參加其他評選活動。因作品侵權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投稿人承擔。
2.獲獎的應徵作品,由學校支付獎金後,即擁有該作品知識產權,包括著作權、使用權和發佈權等,有權對設計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應用。
3.獲獎作品一經採用,設計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該設計作品,否則構成侵權,學校保留依法追究設計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4.投稿人參加此徵集活動,即被視為同意以上所有聲明。學校對本次徵集活動保留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