蚵寮保安宮LOGO設計徵件
一、 活動說明:
徵選活動之宗旨在於透過公開徵選活動,建立蚵寮保安宮有關之主題標誌,以廣泛應用於蚵寮保安宮之文宣及活動,使其達到宣傳、識別與蚵寮保安宮精神之展現。
二、 設計主軸與精神:
依徵選辦法,以蚵寮保安宮意象作為主題,設計出足以表徵蚵寮保安宮宗教文化、建築特色、人文涵養等之視覺LOGO。
三、 指導單位:
臺南市政府
四、 主辦單位:
五、 執行單位:
蚵寮保安宮管理委員會
六、 徵件對象:
凡對LOGO設計有興趣者,皆歡迎投件。本活動免報名費用,以個人報名。
七、 徵選方式:
(一) 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11月16日23時59分止,逾期恕不受理。(紙本資料郵寄以郵戳為憑)
(二) 每位參賽者至多報名1件,違者全數取消資格。繳交資料如下:
1. 附件1-報名表、附件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附件3-作品說明、附件4-著作權轉讓同意書、附件5 -LOGO設計作品。
2. 紙本資料附件1至4以A4紙列印,以魚尾夾於左側(無須裝訂)1式3份。附件1至5電子檔請以RAR或ZIP等壓縮軟體壓縮為1個檔案,並上傳至雲端連結: https://forms.gle/bsnjhjDrQttZwoms9
,檔名請註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紙本郵寄至臺南市北門區蚵寮保安宮(727臺南市北門區蚵寮里760號),並註明蚵寮保安宮LOGO設計徵件活動。
(三) 得獎作品預計於110年11月19日前公告於蚵寮保安宮公告欄,並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得獎人員。得獎人員預定於110年11月21日(農曆辛丑年10月17日,星期日)於蚵寮保安宮「深山尉池王爺壽誕晚宴」活動中公開表揚。(*悉依防疫規定辦理,若當日因防疫規定未能辦理,通知得獎者,另擇日頒發。)
(四) 倘有任何疑問,請洽:蚵寮保安宮
八、 本案聯絡窗口:
李小姐,電話:06-7863049。
凃先生,電話:06-7863049。
九、 活動期程
(倘有變動依主辦單位公告為準):
活動事項 | 日期 | 備註 |
徵件活動說明公告 | 110年10月16日 | 於社區、社群公告 |
徵件日期 | 110年10月16日起至110年11月16日止23時59分止 | 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
評選結果公告 | 110年11月18日前 | 公告於蚵寮保安宮公告欄及email通知得獎者 |
頒獎及表揚 | 110年11月21日(農曆10月17日) | 「慶祝深山尉池王爺壽」活動時表揚 |
※以上期程,主辦單位保留調整權利,如有調整將另行公告。
十、 評選方式:
蚵寮保安宮管理委員會將邀集專家學者組成評選小組,評選出第一名1名、第二名1名、第三名1名。評選原則包括:主題意象表達契合(50%)、創意性(20%)、視覺效果及美感(30%)。
十一、 錄取名額及獎勵:
(一) 第一名:1名,致贈作者10萬元及乙張獎狀。
(二) 第二名:1名,致贈作者1萬元及乙張獎狀。
(三) 第三名:1名,致贈作者8千元及乙張獎狀。
(四) 第一名作品將作為主辦單位主體LOGO意象。
(五) 得獎者之獎金需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辦理課稅,並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辦理。
十二、 作品規格:
參賽作品請用電腦繪製,請依以下規定繳交:
(一) 2048px × 1536px之視覺設計,以illustrator、CorelDraw等向量圖之繪圖軟體繪製為佳,格式請提供ai及png格式檔,解析度需至少為300dpi,色彩模式CMYK、RGB為佳。
(二) 作品應包含彩色稿及單色稿。
(三) 作品說明須以電腦打字清楚詳細填寫於附件3,以300字為限,標楷體、字體12級、標準字距。
(四) 作品不得標示可辨識個人、公司、團體之圖騰記號,例如:浮水印、名稱、圖章、代號…等有違影響評選公正性疑慮之記號,違者取消資格。
(五) 電子檔名請註名「作品名稱-作者姓名」,參賽者應避免原設計圖轉成電子檔之失真情形。
(六) 繳交作品規格不符、資料不全或違反活動規定,視同不合格件,不納入評選。
十三、 徵件活動宣傳:
製作宣傳海報發送相關宗教聖地各1份。另透過相關媒體廣為宣傳。
十四、 注意事項:
(一) 參與本徵件活動衍生之相關費用由參加者自行負擔,不另外支付。
(二) 參加者應保證參選作品符合規格,並未曾公開發表、出版或於其他競賽類及非競賽類活動中獲獎。
(三) 參選作品及繳交之報名表件一律不退件,參加者須保證作品無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若有第三者主張受侵害,參加者須自行負責,賠償相關損失並擔負相關法律責任,與主辦單位無涉。主辦單位有權取消該徵選者入選與得獎資格,並追回已核發之獎金及獎項。
(四) 得獎作品無償轉讓主辦單位並授予各級政府機關單位使用之權利,詳如附件4著作權轉讓同意書之說明。
(五) 得獎作品請配合完成LOGO徵件後續事項:應視主辦單位需求進行圖製潤飾修正、出席記者會及本案相關活動。
(六) 得獎作品得由主辦單位運用於與主辦單位或其相關單位辦理各項活動或文創使用。
(七) 倘參加作品不符合主辦單位需求或標準,主辦單位得保留更改各獎項名額或獎項從缺之權利。
(八) 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將另案公告,並請詳閱以上徵件說明,一旦投稿參與本次徵選,則視同同意本徵件說明內容之相關規定與主辦單位另行公布之附屬規定。
※本活動因故無法進行時,主辦單位保有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活動之權利。另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徵件說明之權利,同時有權對本活動之一切事宜作出解釋權及裁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