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111年中小學作文比賽
壹、緣起及目的
一、配合教育部推廣閱讀與提升學生語文素養,鼓勵中小學加強語文教育,俾提升學生之閱讀興趣與寫作能力。
二、依據主辦單位深耕文化教育之重點發展方向與「培育新服務人才」的理念,藉由比賽推廣做人處世與服務特質,以涵養新服務人才的底蘊。
三、109、110年度因新冠疫情僅辦理初賽與複賽,於該兩年度取得決賽資格者,得另報名109、110年決賽,獲決賽資格學生名單公告於活動網站。
貳、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
三、協辦單位:
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
四、承辦學校:
北1區-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
北2區-新竹市東區東園國民小學
中 區-臺中市潭子區僑忠國民小學
南1區-嘉義市西區興嘉國民小學
南2區-高雄市鳳山區鳳山國民小學
宜蘭區-宜蘭縣宜蘭市光復國民小學
花蓮區-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臺東區-臺東縣臺東市光明國民小學
澎湖區-澎湖縣馬公市文光國民小學
金門區-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
馬祖區-連江縣立中正國民中小學
参、辦理方式
一、競賽類別:散文類。
二、參加資格及分組:
(一)資格:就讀公私立高中職與國中、國小之在籍學生(不含國小一、二年級學生,亦不含補校學生、進修學校學生、五專前三年學生)。
(二)分組:
1.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學生)。
2.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學生)。
3.國中組(七、八、九年級學生)。
4.高中職組(一、二、三年級學生)。
三、競賽流程:
(一)初賽:
1.由各參賽學校自訂辦法辦理校內初賽,遴選優秀學生作品參加地區複賽。
2.每校各組提報作品參加地區複賽之最高篇數如下:
國小組 | 國中組 | 高中職組 | |
中年級組 | 高年級組 | ||
10 | 10 | 10 | 10 |
(二)複賽:
1.複賽寫作題目:
(1)國小中年級組:閱讀的美好。
(2)國小高年級組:我心目中的美好。
(3)國中組:善良的心最美。
(4)高中職組:心寬,路自寬。
每篇散文字數:國小組約600字,國中組約1,200字,高中職組約1,500字。
2.各參賽學校參加複賽之作品應使用本活動網站( http://write.saylingwen.org)下載參賽稿紙,採直式直書(請見附件1),使用正體字親筆書寫(使用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最佳,避免使用墨色太淡或太細之筆書寫) (不得打字或影印),並以制式格式標上文章名稱(空四格寫題目)。
3.複賽報名日期:自111年2月25日(星期五)起至3月31日(星期四)止,以各參賽學校為單位進行線上報名(恕不受理個人報名)。
4.請各參賽學校選派一位老師負責,至活動網站依指示辦理報名作業。
(1)完成學生個人基本資料輸入取得作品編號後,請列印「作品編號」裁切後黏貼於作品右上角(如附件一範例,參賽作品如超過1頁以上者務必每頁貼上編號,稿件上切勿書寫校名、班級和學生姓名)
(2)採用上傳作品掃描檔案線上評審作業,請將參賽作品依照活動網站說明之指定格式完成掃描後上傳。
(3)另請參賽學校將由網站系統自動產生之報名資料清冊用印後於111年3月31日(星期四)前掃描上傳,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組別 | 111年複賽報名連結 |
國小中年級組 | 111年2月25日(星期五) 12:00開放報名 |
國小高年級組 | 111年2月25日(星期五) 12:00開放報名 |
國中組 | 111年2月25日(星期五) 12:00開放報名 |
高中職組 | 111年2月25日(星期五) 12:00開放報名 |
5.比賽分區:分為11區22縣市
(1) 北1區-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
(2) 北2區-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3) 中 區-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4) 南1區-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5) 南2區-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6) 宜蘭區-宜蘭縣。
(7) 花蓮區-花蓮縣。
(8) 臺東區-臺東縣。
(9) 澎湖區-澎湖縣。
(10) 金門區-金門縣。
(11) 馬祖區-連江縣。
6.由主辦單位遴聘專家就所有參與複賽作品進行評審,擇優錄取進入決賽。各區錄取名額如下:
分區 | 國小組 | 國中組 | 高中職組 | |
中年級組 | 高年級組 | |||
北1區 | 170 | 170 | 205 | 依複審結果,前500名取得通過複賽資格。 |
北2區 | 80 | 80 | 60 | |
中 區 | 105 | 105 | 165 | |
南1區 | 90 | 90 | 105 | |
南2區 | 120 | 120 | 170 | |
宜蘭區 | 50 | 50 | 45 | |
花蓮區 | 80 | 80 | 45 | |
臺東區 | 55 | 55 | 45 | |
澎湖區 | 50 | 50 | 20 | |
金門區 | 40 | 40 | 15 | |
馬祖區 | 25 | 25 | 15 | |
小計 | 865 | 865 | 890 | 500 |
合計 | 3,120 |
※以上入圍名額得依各區實際參賽人數及作品水準進行調整。
7.成績公布:
(1)公布日期:111年4月15日(星期五)。
(2)評選結果之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請各參賽學校原報名老師與參賽學生自行上網查看成績。
(三)決賽:
1.凡參加109年及110年中小學作文比賽,曾取得主辦單位發給「入圍決賽證書」、「通過複賽證書」者,即取得報名109、110年決賽資格,獲決賽資格學生名單,已公告於活動網站,敬請學校方公告周知。
109、110年決賽報名組別,以學生現就讀年級及學制為主,舉例:若學生因升學關係,原110年學制為國小,於111年學制已升為國中,則由現就讀學校報名承辦老師,協助學生報名國中組決賽。
2.109、110年決賽報名參賽意願登記日期:自111年1月10日(星期一)起至111年2月24日(星期四)止,以各參賽學校為單位進行線上登記(恕不受理個人登記)。
(1)請各參賽學校選派一位老師負責,至活動網站依指示辦理決賽報名參賽意願登記作業。
(2)完成學生個人基本資料輸入後,請將「入圍決賽證書」、「通過複賽證書」完成掃描後上傳。
(3)另請參賽學校將由網站系統自動產生之參賽資料清冊用印後於111年2月24日(星期四)前掃描上傳,才算完成決賽報名參賽意願登記手續。
組別 | 109、110年決賽報名參賽意願登記連結
111年1月10日(星期一) 12:00開放登記 |
國小中年級組 | 決賽報名參賽意願登記連結(請點擊) |
國小高年級組 | 決賽報名參賽意願登記連結(請點擊) |
國中組 | 決賽報名參賽意願登記連結(請點擊) |
高中職組 | 決賽報名參賽意願登記連結(請點擊) |
3.109、110年決賽報名日期:自111年4月1日(星期五)起至111年4月15日(星期五)止,請各參賽學校原報名老師於111年4月15日(星期五)前至活動網站確認是否參加決賽,並辦理線上報名,線上報名完成後請列印報名資料清冊,完成用印後於111年4月15日(星期五)前掃描上傳,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組別 | 109、110年決賽報名連結 |
國小中年級組 | 111年4月1日(星期五) 12:00開放報名 |
國小高年級組 | 111年4月1日(星期五) 12:00開放報名 |
國中組 | 111年4月1日(星期五) 12:00開放報名 |
高中職組 | 111年4月1日(星期五) 12:00開放報名 |
4.凡111年中小學作文比賽複賽獲得入圍,即取得報名111年決賽資格。
5.111年決賽報名日期:自111年4月16日(星期六)起至111年5月13日(星期五)止,請各參賽學校原報名老師於111年5月13日(星期五)前至活動網站確認是否參加決賽,並辦理線上報名,線上報名完成後請列印報名資料清冊,完成用印後於111年5月13日(星期五)前掃描上傳,才算完成報名手續。
組別 | 111年決賽報名連結 |
國小中年級組 | 111年4月16日(星期六) 12:00開放報名 |
國小高年級組 | 111年4月16日(星期六) 12:00開放報名 |
國中組 | 111年4月16日(星期六) 12:00開放報名 |
高中職組 | 111年4月16日(星期六) 12:00開放報名 |
6.決賽准考證不另寄發,各參賽學校可於活動網站自行列印「准考證」於賽前交予參賽學生,俾利決賽報到作業之進行。
7.決賽採現場親筆寫作方式辦理。
8.決賽日期:
場次 | 日期 | 決賽寫作時間 | 參加決賽對象 |
111年決賽 | 111年5月28日(星期六) | 10:30 – 12:00 | 111年複賽獲得入圍者 |
109、110年決賽 | 111年5月29日(星期日) | 10:30 – 12:00 | 109、110年複賽獲得入圍者 |
決賽報到時間:參賽學生請於上午10時10分前依指示前往考場完成報到入座,10時20分後不受理報到,請參賽學生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並遵守賽場規則。
9.決賽地點:
(1)國中、國小組:
①北1區: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段99號)
電話:02-27077119轉800,傳真:02-27081316。
②北2區:新竹市東區東園國民小學(新竹市東區園後街25號)
電話:03-5712496,傳真:03-5726581。
③中 區:臺中市潭子區僑忠國民小學(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2段31號)
電話:04-25324740,傳真:04-25317294。
④南1區:嘉義市西區興嘉國民小學(嘉義市西區重慶路51號)
電話:05-2860885轉118,傳真:05-2363370。
⑤南2區:高雄市鳳山區鳳山國民小學(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路231號)
電話:07-2624772轉21,傳真:07-7476360。
⑥宜蘭區:宜蘭縣宜蘭市光復國民小學(宜蘭市泰山路60號)
電話:03-9322077轉1847,傳真:03-9358642。
⑦花蓮區: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903號)
電話:03-8569088轉11,傳真:03-8561537。
⑧臺東區:臺東縣臺東市光明國民小學(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2段150巷29弄1號)
電話:089-226304轉13,傳真:089-220431。
⑨澎湖區:澎湖縣馬公市文光國民小學(澎湖縣馬公市三多路450號)
電話:06-9264181轉21,傳真:06-9268412。
⑩金門區: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金門縣金城鎮珠浦北路38號)
電話:082-325645轉12,傳真:082-324517。
⑪馬祖區:連江縣立中正國民中小學(連江縣南竿鄉馬祖村4號)
電話:0836-22196,傳真:0836-26371。
(2)高中職組:取得決賽資格的高中職組學生依各參賽學校所在縣市(如上述分區),至該區的決賽地點學校參與寫作比賽。
10.寫作題目:在比賽開始時,於每一競賽場現場公布。
11.參加決賽寫作的學生一律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稿紙撰寫,恕不補發;書寫用筆由參賽學生自備(避免使用墨色太淡或太細之筆書寫,使用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最佳),若寫作時須使用透明書寫軟墊板(長60 × 寬42公分),請學生自行攜帶;不得攜帶字典或工具書,可使用修正液(帶)。
12.評審:各區參賽作品於決賽後統一集中至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進行評審。
13.評分標準:
(1)內容與思想:占50%。
(2)結構與修辭:占40%。
(3)書法與標點:占10%。
14.成績公布:
(1)公布日期:111年6月15日(星期三)。
(2)評選結果之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
15.錄取名額及獎勵辦法:
(1)個人獎:分111年決賽與109、110年決賽採個別錄取,個別頒發獎及獎勵。
國小組 | 國中組 | 高中職組 | 得獎學生 | 獎狀 | ||
中年級組 | 高年級組 | 獎金 | ||||
特優 | 6 | 7 | 8 | 5 | 12,000元 | 發給得獎學生及指導老師獎狀乙幀。 |
優等 | 10 | 15 | 15 | 8 | 7,000元 | |
甲等 | 20 | 25 | 25 | 15 | 3,000元 | 發給得獎學生獎狀乙幀。 |
佳作 | 20 | 25 | 25 | 15 | 1,500元 | |
入選 | 若干名 | 若干名 | 若干名 | 若干名 | 無 |
※以上名額得依參賽人數及作品水準進行調整。
※得獎學生之指導教師由其服務學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規定,本權責給予敘獎。
(2)團體獎:僅採計參與111年決賽之學校團體,給予團體獎。
①國中、國小組:
甲.報名參與複賽的學校,1件作品可得1分,本項國小中年級組、國小高年級組與國中組等學校,每組最高可得10分。
乙.學生參與決賽獲「特優」者、學校可得5分,「優等」4分,「甲等」3 分,「佳作」2分;若學校有2名學生同時獲得「特優」、則該校可得10分,以此類推。
頒給上述合計積分較高之國小前6名學校(同校中、高年級之國小積分合併計算)、國中前3名學校,每校各得獎勵金新台幣10萬元,作為閱讀推廣活動之用;另發給獲獎學校各得獎座乙座,請得獎學校派代表出席頒獎典禮領取。
②高中職組:
甲.報名參與複賽的學校,1件作品可得1分,本項每校最高可得10分。
乙.學生參與決賽獲「特優」者、學校可得5分,「優等」4分,「甲等」3 分,「佳作」2分;若學校有2名學生同時獲得「特優」、則該校可得10分,以此類推。
頒給上述合計積分較高之前3名學校,各得獎勵金新台幣10萬元,用於獎助學校作為推廣閱讀與強化寫作力之用;另發給獲獎學校各得獎座乙座,請得獎學校派代表出席頒獎典禮領取。
若各分組學校之積分相同時,其名次以獲獎學生等級高低來評定之。
(3)工作人員之獎勵:
①建議各區協辦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本權責核予相關工作人員敘獎。
②建議每一區承辦學校(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小除外)相關工作人員之敘獎如下:
甲.承辦111年中小學作文比賽決賽:記功乙次2人,嘉獎二次3人,嘉獎乙次4人。
乙.承辦110年、109年中小學作文比賽決賽:記功乙次2人,嘉獎二次3人,嘉獎乙次4人。
③建議總承辦學校(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小)相關工作人員之敘獎如下:
甲.總承辦111年中小學作文比賽決賽:記功乙次3人,嘉獎二次4人,嘉獎乙次5人。
乙.總承辦110年、109年中小學作文比賽決賽:記功乙次3人,嘉獎二次4人,嘉獎乙次5人。
四、頒獎:
訂於111年7月16日(星期六)上午舉辦頒獎典禮(確切地點、流程安排另函通知),凡111年決賽與109、110年決賽獲特優、優等獎項之學生均獲邀出席,於頒獎典禮中頒發獎狀,獎金不論是否出席一律由主辦單位直接匯入得獎學生所提供之帳戶(匯款手續費由得獎學生負擔);甲等、佳作之獎金一律由主辦單位直接匯入得獎學生所提供之帳戶(匯款手續費由得獎學生負擔);其餘獎狀以郵寄方式寄送至獲獎學生就讀之學校、再請學校轉交獎狀與得獎學生。
肆、注意事項
- 參賽學生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之情事,其作品不予評審,已評審者,成績不予承認。
- 參賽作品若有抄襲、違反著作權法規定或請他人捉刀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權,並通知參賽學生之就讀學校。
- 初、複賽時,指導教師不得替代學生寫作,或做文章過量修改。
- 所有參賽作品之所有權屬主辦單位,參賽學生同意無償將參賽作品提供主辦單位基於非營利目的之教育用途合理使用;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還亦不提供影本。
- 各區承辦學校辦理本活動所需經費之明細表,請寄送至主辦單位,俾核撥款項至各承辦學校;該經費由各承辦學校採代收代付方式辦理。
- 承辦學校工作人員辦理本案之加班費由主辦單位提供,其發放不受地方政府規定每月領取加班費最高時數之限制。
- 參加決賽者,飲食、交通請自理,主辦單位不發予餐費與交通補助費。
- 指導教師限填1人,名單既經填列,成績公布後,不得更改。
- 本實施計畫請逕至活動網站下載,本比賽相關執行期程詳如期程表。
- 主辦單位聯絡人:曾偉智先生,電話:02-55775518#6026,傳真:02-85025353。活動專用電子信箱:nxtstory@saylingwen.org。
- 本計畫遵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COVID-19(新冠肺炎)』因應指引和教育部相關規範辦理,如遇疫情警戒等級提升,主辦單位保有適時修改及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適時修正之。
附件一:複賽作品範例
附件二:「111年中小學作文比賽」執行期程表
編 號 | 工 作 項 目 | 日 期 |
1 |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轉文通知並鼓勵學校參賽 | 111.1月底前 |
2 | 109、110年決賽報名參賽意願登記與上傳用印後參賽清冊截止日 | 111.1.10~111.2.24 |
3 | 各校自行辦理初賽 | 111.2.25之前 |
4 | 各校111年複賽報名與上傳用印後報名清冊截止日 | 111.2.25~111.3.31 |
5 | 各校109、110年決賽報名與上傳用印後報名清冊截止日 | 111.4.1~111.4.15 |
6 | 公布111年決賽入圍名單 | 111.4.15 |
7 | 各校111年決賽報名與上傳用印後報名清冊截止日 | 111.4.16~111.5.13 |
8 | 現場寫作比賽—111年決賽 | 111.5.28(星期六) |
9 | 現場寫作比賽—109、110年決賽 | 111.5.29(星期日) |
10 | 公布決賽獲獎名單 | 111.6.15 |
11 | 頒獎典禮 | 111.7.16(星期六) |
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
TEL : +886 2-5577-5518
FAX : +886 2-8502-5353
E-mail : NXTStory@saylingwen.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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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3年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中小學作文比賽113年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中小學作文比賽 複賽報名日期:自113年3月1日(五)起至3月27日(三)止,以各參賽學校為單位進行線上報名(恕不受理個人報名) 個人獎: 特優:獎金12000元、獎狀 優等:獎金7000元、獎狀 甲等:獎金3000元、獎狀 佳作:獎金1500元、獎狀
- 112年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中小學作文比賽112年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中小學作文比賽 複賽報名日期:自112年2月27日起至3月29日止。 特優:得獎學生獎金(新台幣)12,000元。 競賽類別:散文類。 資格:就讀公私立高中職與國中、國小之在籍學生(不含國小一、二年級學生,亦不含補校學生、進修學校學生、五專前三年學生)
- 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111年中小學作文比賽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111年中小學作文比賽 複賽報名日期: 自111年2月25日(星期五)起至3月31日(星期四)止,以各參賽學校為單位進行線上報名 (恕不受理個人報名) 個人獎: 特優12,000元; 優等7,000元; 甲等53,000元; 佳作51,500元。
- 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110年中小學作文比賽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110年中小學作文比賽 複賽報名日期: 自110年4月15日起至110年5月19日止,以各參賽學校為單位進行線上報名(恕不受理個人報名)。 複賽寫作題目: 國小中年級組:一個溫暖的舉動。 國小高年級組:當挫折來臨時。 國中組:生命的價值。 高中職組:生生不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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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辦理「111年中小學作文比 賽」實施計畫1份,請查照。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00177320號函辦理。 二、109、110年度因新冠疫情,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僅辦理初賽及複賽,於該兩年度取得決賽資格者,得另報名109、110年決賽,獲決賽資格學生名單,已公告於活動網站( https://write.saylingwen.org )。 三、檢附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辦理「111年中小學作文比 賽」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