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牆上文字攝影比賽
壹、 活動緣起
本攝影比賽徵件以「金門牆上文字」為主題,結合金門元素地景,金門的各村 落皆保留有特殊又獨特的「牆上文字」,本活動為鼓勵民眾實地造訪金門各地,捕 捉金門獨具魅力及生命力的作品,形塑金門特有自然、人文景觀,從而達到記 錄、感動、行銷金門的目的。
貳、 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金門縣政府
主辦單位:金門縣文化局
執行單位:鴻宇數碼股份有限公司
參、 攝影主題
以「字在金門牆上文字」為主題,廣義取材範圍可涵蓋金門各式建築之牆上文 字、村鎮各類文字、歷史石刻文字、岩壁文字、軍事標語等書寫景觀。
一、畫面沒有文字者則不符參賽主題。
二、除牆上文字外,攝影作品需同時呈現金門在地人文風情、景色等地景元素。
肆、 參賽資格
一、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人士均可參加。未滿 18 歲之參賽者,須由法定代理人同 意。
二、 限以個人方式參賽。
三、 任何參與本競賽活動的組織和評選工作之個人不具參賽資格。
伍、 參賽組別及作品規範
本競賽組別分為相機組、手機組,參賽者可選擇上述組別參賽,依各組別之作品規範繳交參賽作品。同一作品不得跨組別參賽。
一、相機組
- 參賽作品以原創影像作品(平面攝影)為限,傳統相機原始媒材 120 以上(含 120)底片或 135 底片,數位相機以 1000 萬畫素以上相機拍攝。
- 請沖洗或相片品質列印成 8×12 吋,或最長邊不超過 12 吋之光面彩色或黑 白照片且必須為單張(連作不收),不得翻拍拷貝、疊片、裁切格放、人工加色、電腦合成等改變作品現狀之技術處理。(照片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和度、去雜質汙點的適度調整)
- 參賽作品須繳交原始電子檔案光碟。底片及數位作品皆須提供每張至少 1000 萬畫素以上之 RAW、TIFF 或 JPEG 格式檔;數位作品原始檔須包含 EXIF 資 訊以供查驗;底片作品請掃描成數位檔案後送件,如獲獎則應於收到得獎通 知後 5 天內繳交底片。
- 每人參賽作品最多 5 件為限。但每人僅能得一個獎項,以最高獎項為主。
二、手機組
- 參賽作品以手機拍攝之原創影像作品(平面攝影)為限,手機不限廠牌,至少 800 萬畫素以上。
- 請沖洗或相片品質列印成 8×12 吋,或最長邊不超過 12 吋之彩色或黑白照 片且必須為單張(連作不收),不得翻拍拷貝、疊片、裁切格放、人工加色、 電腦合成等改變作品現狀之技術處理。(照片僅可做亮度、對比度、色彩飽 和度、去雜質汙點的適度調整)
- 參賽作品須繳交 800 萬畫素以上 JPG 格式電子檔案光碟。 4.每人參賽作品最多 5 件為限。但每人僅能得一個獎項,以最高獎項為主。
三、上述二組參賽作品須為 2016 年 1 月 1 日(含)以後所拍攝的作品,不得拷貝或易 偽,並且未曾在任何攝影比賽中獲得獎項,也未曾公開發表者(公開發表之定 義:平面出版、公開展覽、參加攝影比賽入選得獎者;公開發表不包含個人網 站、部落格、臉書等貼圖、學會團體內部刊物發表鼓勵性無償之作品);如有 著作權與年限之爭議,參賽者負舉証之權利與義務,並對主辦單位之判定,參 賽者不得有異議。
四、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視同棄權。
陸、 活動時程
即日起至 106 年 9 月 8 日(五)截止,須完成線上報 名與繳交參賽資料,方具備參賽資格。相關活動簡 章及報名表請至活動官網(www.kinmenwall.org) 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