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災教育LOGO徵件比賽
此LOGO為教育部「防災教育」之長期活動LOGO,非為防災校園建置績優大會師專屬LOGO,以「防災教育」為發想,期望透過簡單、清晰之手法,設計出富有教育意義並獨特之識別意象,供系列活動長期使用。
近幾十年來,水災、風災、海嘯、地震等災害的各項研究和監測數據皆顯示,極端氣候確實有頻率快速升高且衝擊加劇的趨勢。從臺灣天然災害的歷史發展來看,921大地震以後,造成臺灣重大損失的災害發生機率越來越頻繁。
世界銀行2005年報告指出,臺灣同時暴露於3項以上天然災害之土地面積與面臨災害威脅之人口均為73.1%,高居世界第一;同時暴露於2項以上天然災害之土地面積與面臨災害威脅之人口均高達99%,幾乎等同於國土總面積與全體人口(Dilley et al., 2005)。2015年劍橋大學賈奇商學院風險研究中心也於「2015~2025年城市風險指標」調查報告指出,未來10年中,臺灣因天然災害導致經濟損失之規模為全球最高,全國有45.24%國民生產毛額(GDP)暴露風險中,約181.20美元,其中以颱洪災害威脅性最高,其次為地震災害(Lloyd’s Copyright, 2015)。
「災害」是社會變遷的過程,是必然發生的現象(張賢龢,2014)。災害管理(Disaster Management)是針對危險情況的一種持續性、動態性規劃管理過程,目的為減少危險情況的不確定性及降低災害發生之可能(王价巨等,2011)。綜觀各國經驗得知,與其一直檢討災後復原重建效益,縮減災後重建經費,倒不如直接從減災著手,導入減災整備概念,以預防重複受災。從思維概念著手,透過教育宣導,使防災觀念從小扎根,建立正確的認知,培養正面積極的災害管理態度,以強化災害應變能力,進而強化社區災害韌性,建立社會的災害管理文化,提高社會整體之耐災能力。
教育部透過教育體系提升師生之防災知識、態度及技能,自民國92年開始邀集具有災害防救經驗之學術機構,共同推動「防災科技教育人才培育先導型計畫」(92-95年)、「防災科技教育深耕實驗研發計畫」(96-99年)、「防災校園網絡建置與實驗計畫」(100-103年),現推動執行「學校防減災及氣候變遷調適教育精進計畫」(104-107年),期藉由人才培育、教材研發逐步導向落實在地化防災校園之建置,擴大形成防災校園網絡。本建置為長期辦理之活動,為使其具有獨特之辨識性,辦理本次LOGO徵件活動,期望透過統一之視覺,達到品牌形象建立及視覺辨別之效果。
一、指導單位:
教育部
二、計畫執行單位:
啟點行銷有限公司
三、徵件日期:
106年12月25日上午11點起至107年1月19日下午五點止
競賽主題
以「防災教育」為發想,期望透過簡單、清晰之手法,設計出富有教育意義並獨特之識別意象,供系列活動長期使用,故其設計之意象,需考慮可延伸至各式文宣品(例如:海報、DM、宣導品…等)上使用。
四、參加資格
- 凡喜愛設計創作者,以個人或組隊報名參加,不限年齡、經歷、國籍,皆可參與本徵選活動。
- 每人/隊投稿件數不限,惟每件參賽作品皆須填寫報名資料。
- 以團隊方式參賽者,請指派一名授權代表,以代表填寫報名表資料、簽署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得獎獎金領取等;得獎獎金自行分配。
五、參賽作品說明
- 作品須為原創性設計、無仿冒或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者。
- 作品應以平面數位方式創作(以illustrator、CorelDraw等向量圖之繪圖軟體繪製,解析度不得低於300 dpi,色彩模式CMYK)為佳。
- 填妥報名表後,將檔案以參賽者姓名命名後寄送至pkq0614@gmail.com,並將電子郵件名稱命名為「防災教育LOGO比賽_參賽者名稱」,例如:防災教育LOGO比賽_李小明;繳件時請將LOGO圖示及RGB、CMYK色碼,另以JPG檔案(RGB色彩模式)附於電子郵件寄送。(報名表如附件)
- 原始作品其中文字尺寸不得小於0.5公分,英文字尺寸不得小於0.2公分,設計時需考量其橫式配置、直式配置、各種底色配置及其連代應用系統(信封、提袋、戶外指標設計、地標指標設計、工作服…等)
- 作品不得標示可辨識個人、公司、團體之圖騰記號,例如:浮水印、名稱、圖章、代號…等有違影響評選公正性疑慮之記號,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 競賽結果公布後,將由專人與得獎者聯繫,得獎者需於通知後3日內提供LOGO原始檔,若未能提供,視同放棄參賽資格。
六、競賽活動時間
內容 | 時間 | 備註 |
報名及繳件 | 2017年12月25日~2018年1月19日17:00截止 | 逾期者不提供補件。敬請注意投件時間,避免系統/網路流量影響參賽權益。 |
資格審查 | 2018年1月22日~ 1月23日 | 未通過資格審之參賽作品,將不另行通知及補件。 |
作品審查 | 2018年1月24日~ 1月26日(擇一日) | 召開審查會議,由競賽評審團進行現場評選。 |
名單公布 | 2018年1月31日 | 得獎作品,主辦單位將主動以電話、簡訊及email通知並於Facebook粉絲頁及獎金獵人平台公佈。 |
七、報名與繳件方式
- 報名截止:即日起至2018年1月21日17:00止
- 報名方式:採網路線上報名與繳件
- 繳件內容:報名表(含著作權轉讓同意書)、LOGO JPG檔
八、獎勵方式
獎項 | 獎勵內容 |
優勝(1名) | 獎金新台幣1萬2000元 |
九、競賽規則說明
- 參加作品不得涉及暴力、色情、詆毀、個人資訊等內容。
- 參選著作人須簽署著作權授權同意書。
- 參賽作品限未曾參加其他相關比賽獲獎或公開發表(含畢業展、校內外作品展等),違者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
- 指導單位保有修改、變更、取消活動之權利,相關事宜經指導單位調整、變更後隨時公告於活動網站,參賽者自行上網留意。如有任何爭議,指導單位將保留最終決定權。
- 參賽者若未遵守比賽規定則視同棄權,若為得獎者,得取消其獲獎資格,並應歸還得獎之獎品等相關報酬。
- 參賽作品若有不符規定或不齊全者,主辦單位有權不予受理,亦不辦理退回、通知。
- 得獎者須簽署同意永久無償授權主辦單位及其授權之人、機構單位及因法律規定承受主辦單位業務之法人、自然人,得將獲獎之參賽作品公開播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並得將獲獎之參賽作品重製、改作。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有研究、攝影、宣傳、網頁製作、展覽、出版以及出版品販售等權利,作者不得異議。(此授權內容標註於著作權轉讓同意書內)
- 得獎作品以參賽人為著作人,於獎次確定之時,得獎著作人應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並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教育部」,必要時「教育部」對得獎作品保有修改權,並應配合「教育部」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辦理著作權轉讓及商標註冊登記。(未依上述規定放棄行使其著作人格權及將其著作財產權讓與「教育部」者,取消其得獎資格)。
- 得獎作品參賽者,不受參與頒獎典禮與否影響獎項/獎金之權益。未參與頒獎典禮之得獎者,得事後經由規定程序進行領獎。
- 作品如有抄襲臨摹他人或有妨害他人著作權者,除自負其法律責任外,即取消獲獎資格,如已發給獎狀、獎金時,將追回所領之獎金並公布之。
- 參賽者應尊重評選委員會專業評選,對評審結果不得有異議;獎項由評選會議視參賽者作品水準議定,並要時得以「從缺」或「調整名額」辦理。
- 獲獎者須配合「教育部」修正作品,於獲獎時得以領取獎金之70%,後續將依「教育部」需求於配合修改後始得剩餘30%。
-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 1 仟元,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該獎項視同從缺。
十、評審標準
項目 | 內容 | 百分比 |
主題意象契合性 | 主題明確性、主題關聯性 | 40% |
創意度 | 富有原創性、創新表現 | 20% |
整體造型 | 整體造型設計美感 | 25% |
網路人氣 | 由民眾票選人氣 | 15% |
十一、評選方式
本競賽評選將由主辦機關及學術/業界設計相關背景之專業人士評選。
- 資格審:確認繳件作品是否符合競賽規定。不符合者將不另通知補件。
- 審查:將召開審查會議,由競賽評審團進行現場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