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啓川先生攝影貢獻獎2018年第十屆徵件

陳啓川先生攝影貢獻獎2018年第十屆徵件

 總獎金: 50000

最高獎金: 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8-10-11

一、宗旨:

為紀念本會創會理事長陳啓川先生對攝影之貢獻,特舉辦陳啓川先生攝影貢獻獎。

二、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高雄市攝影學會。

三、贊助單位:

財團法人陳啓川先生文教基金會。

四、參加資格:

誠摯歡迎國內外(兩岸三地)攝影人士參加。(已經得過此獎者,只有頒紀念獎不頒獎金)。冒名頂替經查屬實公布姓名並追回一切獎勵金且須付法律責任。得獎者必須親自領獎,上台分享作品拍攝之心路歷程。

五、攝影題材:

不限,唯以不違背善良風俗、道德倫理之正當題材,人像肖像權、著作權等,若有爭議等情事,由作者負責。(凡參加國內、外公開比賽已獲獎之作品亦不得投件)。

六、規格:

參賽者須提出8*10吋或8*12吋或10*10吋,整套系列(連作)二十張,相同尺寸之系列組合照片,彩色或黑白不拘,混合評審。並需附上數位檔案光碟片。背面註明編號順序,不得裝裱,不留白邊,不得翻拍拷貝,不符者取消參賽資格不予評審。

七、收件日期:

自即日至2018年10月11日截止 (以到達為準)。

八、收件地址:

請掛號郵寄 80658台灣高雄市前鎮區民權二路357號11樓之3

高雄市攝影學會 財團法人陳啓川先生攝影貢獻獎 徵選委員會 收。

九、評審時間:

2018年10月14日(星期日)上午9:00時起 ,假本會會館公開評審,日期若有

變動,於評審前公布於本會網站,不再另行通知。

十、評選方式:

(1)由本會聘請國內攝影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小組,以客觀、公平的公開方式負責參賽作品之評選,參賽者需尊重評審之決定,對評審結果不得議異。

(2)未得獎者,不另行通知。

十一、退件:

得獎作品不退件,未入選作品請於2019年1月31日前至本會會館取件,請先以

電話聯繫0937-333070。或附回郵信封,未附回郵信封恕難退件。

十二、獎項及獎額:

陳啓川先生攝影貢獻獎一名,獎金新台幣五萬元,證書乙幀曁獎座乙面。

十三、頒獎:

於高雄市攝影學會2019年度會員大會當天頒獎。(確實日期另行公佈) 。
預訂日期:2019年1 月27日(星期日)上午9:30[暫定] 。
預訂地點:高雄市。

十四、附 則

  • (1)請作者詳填參加表(可影印),並將作品一併寄送。
    (每幅作品背面須填寫作品排列順序編號)。
  • (2)凡得獎者獲獎金,應依法扣所得稅。
  • (3)作品背面請貼上參加表,並詳填參加表格,參加表請上本會網站:高雄市 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khphoto.org.tw/」下載。
  • (4)參賽作品本會當妥善保管,如遇無法抗拒之災害或於郵寄途中發生毀損、遺失,恕不負責。
  • (5)得獎者需繳交得獎作品之電子檔,檔案為1,000萬以上畫素規格之jpg檔或tiff檔及作者個人近期2吋照片或生活照電子檔。
  • (6)得獎作品本會及贊助單位有權以任何形式發表,不另給酬,作者不得有異議。
  • (7)參賽之作品,若有違本簡章規定,經檢舉或發現者,取消其獎位資格(若已頒獎,則追回所得之獎金與獎盃,作者不得異議),所取消之獎位,不予遞補。
  • (8)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從缺。
  • (9)所有資料及照片一律不退還,如有意外或郵遞耗損,本會不負任何賠償責任,送件前請自行拷貝留存。
  • (10)凡送件參賽者,對評審不得有異議,並視為同意遵守本簡章各項規定。
  • (11)作品不得借用或冒用他人作品,一經查覺即取消得獎資格,得追回獎項及獎額,並自負法律責任。
  • (12)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經籌備委員會修正補充之,並隨時公告於本會網站,歡迎上網點閱。其他相關洽詢事項,請電洽0937-333070。
  • (13)送件表暨簡章可逕至高雄市攝影學會網站「http://www.khphoto.org.tw/」下載。

2018年第十屆陳啓川先生攝影貢獻獎徵選委員會

主 任 委 員:黃登隆

副主任 委員:楊蘇翠如、洪秀道

委員:黃其來、莊其昌、洪正敏、張一善、郭奇男、顏秀婷、劉錦池、李義雄、鄭培業、石素英、李松武、洪秀珠、朱富雄、蔡益勝、施驊真、王仁和、周尚武、柳昭全、李和洲、林哲明、劉維邦、許進義、陳主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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