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溪鎮面向社會徵集城市形象標識(LOGO)
為充分展示靈溪鎮外在形象,打造靈溪獨特品牌,構建靈溪形象文化,增強市民歸屬感和城市凝聚力,提高靈溪的知名度和美譽度,靈溪鎮人民政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徵集靈溪城市形象標識(Logo)。
一、徵集時間
2019年4月27日—2019年5月20日
二、徵集內容及作品要求
- 能夠體現靈溪鎮獨具特色的自然人文特色,彰顯積極向上的城市時代精神。
- 符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與其他城市形象標識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註冊。
- LOGO應採用彩色設計,圖案簡潔、富有個性、創意新穎、寓意貼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衝擊力。
- LOGO易於識別,圖形符號功能強,適合在名片、紙杯、席卡、PPT模版及其他需要視覺符號等載體和環境中製作應用。
- 標誌的使用組合中要體現含“靈溪”的標準字體(中英文)、標誌或名稱標準字的單獨使用效果或與中英文標準字組合的效果。
- 設計稿應附有對圖形標識和字體的創意文字說明,包括設計的圖樣和技術文字說明(圖樣尺寸、比例、顏色等)和設計圖樣的理念說明(該設計蘊含的意義、寓意、背景等);圖形標識和字體設計稿,應附立體、彩色等效果圖,並提供標準用色和專用字體設計稿。
- 作品圖形電子稿分辨率不低於300dpi(像素/英吋),JPG或TIF格式,大小不低於1兆,並提供矢量源文件(AI或cdr格式)。
三、徵集辦法
- 面向全社會徵集,關心、支持靈溪城市發展的自然人,均可以個人、團體或單位名義應徵投稿。
- 參與者應填寫《靈溪城市形象標識(Logo)徵集活動登記表》。登記表可從點擊“閱讀原文”下載,填寫完畢後,連同作品一起提交指定電子郵箱。
- 投稿作品接受word文檔、電子稿件和圖片,以附件形式發送。郵件標題為“靈溪城市形象標識應徵作品”。所有來稿請註明真實姓名、工作單位、通訊地址及聯繫電話。投稿郵箱:lxxcb317@163.com。聯繫人:潘虹,聯繫電話:0577-64792066。
四、作品評選
由靈溪鎮人民政府邀請有關專家及業內人士對應徵作品進行評選。本次徵集設一等獎1名,頒發證書和獎金10000元;二等獎2名,頒發證書和獎金5000元;三等獎3名,頒發證書和獎金2000元;紀念獎若干名,從參加徵集活動投稿人中隨機抽取,徵集活動辦公室統一寄發精美紀念品。
五、有關事項
- 徵集作品須為原創,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若有侵權等違法行為,由作者本人承擔一切責任。
- 應徵作品一經採用,作品的著作權、修改權、註冊權、使用權、收益權等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有權將其用於相關活動宣傳、標誌標識、展覽展示等,除支付一次性獎金外,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費用。
- 所有徵集作品一律不予退稿,請自行留存底稿。
六、附件及其他
附件:靈溪城市形象標識(Logo)徵集活動登記表(點擊閱讀原文下載表格)
說明:
- 多份作品填寫多份表格,每人限報2份。
- 表格填寫完整後上傳簡圖,並與作品原圖一同發送至lxxcb317@163.com郵箱。
靈溪鎮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