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普法宣傳卡通形象徵集
為深入學習宣傳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進一步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為新時代全省法治宣傳教育工作提供新的載體,共建人人尊法、學法、守法、護法、用法的和諧社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守法普法協調小組、省司法廳決定開展“青海省普法宣傳卡通形象”徵集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活動組織
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守法普法協調小組、青海省司法廳。
二、徵集對象
面向全社會徵集,個人和組織均可投稿。
三、時間安排
(一)作品徵集:2021年12月10日——2022年3月15日。
(二)作品評選: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31日。
(三)獲獎作品公示: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6日。
(四)獲獎作品發佈:2022年5月上旬。
四、徵集要求
(一)創作要求
1.政治性。作品要具有鮮明的政治導向和正確的價值取向,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符合中國法律法規和社會公序良俗要求。
2.藝術性。作品應較好地使用文字、圖形的表達方式、表現手法,生動、直觀、形象地體現新時代普法宣傳特點和青海地方特色。
3.傳播性。作品應有較好的感染力、識別度,為廣大群眾喜聞樂見、便於接納,適合新媒體和傳統媒體宣傳。
(二)內容要求
卡通形象需匹配一個中文名字,名字應便於發音,便於記憶,朗朗上口,沒有歧義,並配上相應的創意文字說明。
(三)形式要求
供稿形式不限,從最簡單的手繪草稿,到專業設計軟件設計而成的作品均可。
專業作品請以電子稿JPEG形式提交,設計稿顏色模式必須是RGB,應徵者還需提供卡通形象多視圖(包括正面、背面、側面)和多表情、多形態圖。文件規格為國際標準A4或A3尺寸的jpg文件。作者請保留高精度的設計原圖(如AI、CDR、PSD、PNG等格式),進入初選後需報送源文件。
非專業作品(如手繪圖案等)請拍照成JPG 照片格式提交,進入初選後需報送原始文件。
所有投送作品在形象設計上,參賽者繪製的卡通形象性別、創作類別和手法不限,但需繪製品牌形象包含正面、側面、背面在內的三視圖。此外,參賽者還需為作品配上形象姓名、性別、創作思路或設計說明簡述等在內的文字說明,但不得添加與本次徵集活動無關的第三方LOGO。
五、參與方式
作品可以個人或團隊、單位名義投送。同一作者投稿數量不限,獲獎次數不限。參選作品請自行保留底稿。
六、評選原則
獲獎作品能夠從視覺感官和內涵傳達上詮釋青海普法宣傳教育的精髓,主題鮮明、構思新穎、文字精煉、構圖簡潔、寓意深刻。
七、評選辦法
參賽作品於1月15日起接收報送,截至2022年3月15日。投稿截止後,主辦方將邀請相關專家成立評審委員會對所有投稿作品進行評審。
八、獎項設置
為調動參賽者的積極性,本次徵集活動設最終錄用獎1名,給予設計費8000元;最佳創意獎2名,給予設計費各5000元;最具潛力獎3名,給予設計費各2000元;優秀參與獎10名,給予設計費各1000元。
九、注意事項
(一)本次徵集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作者自行承擔創作費用及應徵投稿的其它費用,所有來稿一律不予退還,請創作者務必保留原始文件。
(二)投稿者提交作品時,需提供聯繫方式,集體投稿註明集體聯繫人和聯繫方式。
十、重要聲明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凡主動提交作品的“投稿者”或“作者”,主辦方認為其已經對所提交的作品著作權歸屬作如下不可撤銷聲明:
(一)投稿作品為其原創、首發作品,設計方案未公開發表,未以任何方式為公眾所知,未侵犯任何他人的任何專利、著作權、商標權及其他知識產權,未以任何形式進入商業渠道。否則,主辦方將取消其入圍與獲獎資格,收回獎金並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所征作品如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引發的糾紛,其法律和民事責任均由應徵者承擔。
(二)投稿作品視為“投稿者”或“作者”接受主辦方的委託創作參選作品;所有獲獎的投稿作品著作權歸主辦方所有(署名權除外),包括但不限於知識產權、使用權、發佈權、處分權,並有權對設計作品進行修改、組合和各種開發應用,獲獎單位或個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轉讓第三方。
(三)投稿即視為完全同意本規則的全部內容。本公告中所指的“主辦方”系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守法普法協調小組、青海省司法廳。在法律允許範圍內,本徵集活動事宜最終解釋權歸主辦方所有。
十一、報送渠道
電子郵箱: qinghaipufa@163.com。報送郵件標題請註明“卡通形象徵集”字樣。
郵寄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南山路11號青海省司法廳,收件人“普法與依法治理處”,郵編810000。郵寄信封上請註明“卡通形象徵集”字樣。
聯繫人:李小花、蔣燕,聯繫電話:0971—6138921。
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守法普法協調小組
青海省司法廳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