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銀嘻哈街舞大賽

青銀嘻哈街舞大賽

 總獎金: 60000

最高獎金: 3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0-27

一、 活動目的:

為使世代間能有交流互動,挑戰傳統刻板印象,以及拓展仁濟安老所知名度,舉辦「青銀嘻哈街舞大賽」活動,希望在大家傳統印象中街舞是年輕人的活動,能攜手帶領長輩一同完成,增添活動不同的風味,也讓長者感受年輕人活力,在老年生活寫上一筆不同的事蹟。

二、 指導單位:

衛生福利部、新北市淡水區公所

三、 主辦單位:

台北仁濟院、仁濟安老所

四、 執行單位:

玉明廣告有限公司

五、 贊助單位:

麵工坊、凱達飯店

六、 報名日期:

  1. 即日起至106年10月27日止,以郵戳為憑。
  2. 如報名隊伍超過10隊,會請報名隊伍提供2分鐘練習影片(提供光碟片或視頻連結皆可),提供主辦單位初選審核,挑選出10隊參賽。初選結果公佈於台北仁濟院臉書粉絲專頁 https://zh-tw.facebook.com/tjciorg/

七、 比賽資格:

  1. 年齡16歲以上、具備中華民國國籍,均可報名參加(未滿18歲需提供法定代理人同意書)。
  2. 每隊比賽人數以3至10人為限(不含工作或指導人員),人數超過或不足,不接受報名,每名參賽者以報名一隊為限,每隊至少須包含一位60歲以上(民國46年次)長者。

八、 報名方式:

  1. 上台北仁濟院網站下載報名表。
  2. 報名資料收件截止日為106年10月27日,以郵戳為憑。
  3. 報名資料一律郵寄至:台北仁濟院 嘻哈街舞大賽 社服室收 (108台北市萬華區廣州街200號2樓)。
  4. 洽詢方式:02-23021133分機5605陳社工
  5. 電子信箱:hanwei.chen@tjci.org.tw

九、 比賽日期及地點:

  1. 日期:106年11月18日(六)下午2點-5點
  2. 地點:淡水捷運站2號出口前廣場

十、 評分標準及規則:

  1. 長者參與程度30%、創意編舞20%、舞蹈技巧20%、團體默契20%、音樂10%。
  2. 每隊比賽時間為4至6分鐘。
  3. 每隊演出時間未達或超過限定時間者,以20秒為扣分單位,每單位扣總平均成績1分,如未滿20秒鐘者以20秒鐘計算。
  4. 計時標準:以表演形式開始(依聲音或舞蹈動作等先開始者為基準)為計時之開始;以表演形式結束(依聲音或舞蹈動作較後結束者為基準)為計時之結束(明顯之退場動作不列入計時)。
  5. 邀請3位評審擔任比賽評分,評分方式採取100分為滿分,3位評審成績將加總為總分。
  6. 本次比賽採公開評分,賽後立即將評分公佈。

十一、 獎勵方式:

入圍10隊參賽隊伍每隊有3,000元車馬費。

  • 【冠軍】1名 新台幣 30,000 元
  • 【亞軍】1名 新台幣 20,000 元
  • 【季軍】1名 新台幣 10,000 元

十二、 報到時間:

  1. 比賽隊伍請於比賽當日中午12時準時至活動場地進行抽籤,逾時抽籤隊伍,主辦單位保留比賽隊伍參賽之權利。
  2. 比賽現場不提供彩排,但主辦單位將給予測試音樂帶時間,並讓舞者進行簡單走位,時間安排以主辦單位現場安排為準。

十三、 注意事項:

  1. 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得獎獎品或獎金金額在新台幣$20,000以上,得獎者必須依規定扣繳10%中獎所得稅額,始得領獎;中獎人如為外籍(即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則依規定扣繳20%稅率。
  2.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獎項金額若超過新台幣$1,000,獎項所得將列入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故得獎人需依規定填寫並繳交相關收據方可領獎。若不願意配合,則視為自動棄權,不具得獎資格。
  3. 參賽人員請備齊身分證明文件(證件上需有照片)供報到處檢核,若有資格不符,經檢舉查證屬實,取消該隊比賽資格。
  4. 各參賽隊伍對其他參賽者資格有異議者,須於該隊比賽結束後10分鐘內,向主辦機關提出參賽者身分之查驗,逾時不予受理。
  5. 得獎隊伍如有冒名上場、使用不法音樂等行為,如遭相關權利人檢舉並證實確有該等情事後,主辦單位得逕予取消得獎資格,除追回獎金獎品外,得向得獎隊伍請求相當於獎金金額二倍之懲罰性違約金,另若造成主辦單位損害,得獎隊伍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6. 比賽者須自備合法音樂MP3格式,並以隨身碟存放,抽籤時繳交表演音樂隨身碟,完成彩排並確認音樂無誤後,即退還隨身碟。
  7. 倘因音響、燈光、舞台工作人員操作失誤而導致比賽無法正常進行,經評審同意後可重新表演;倘非上述因素而中止比賽則視為主動棄權。
  8. 比賽當天主辦單位將於現場進行專人錄影及拍照,比賽選手不得有議。
  9. 表演過程禁止使用明火及鞭炮型的道具,否則一律取消資格。
  10. 上一隊比賽隊伍出場時,下一隊比賽隊伍請於「預備區」準備,並保持肅靜,不得影響他人比賽。比賽時若叫號3次不到視同棄權。準備區內需保持肅靜,不得影響他人比賽,且比賽使用之道具,請勿隨意移動,以免影響他人的權益。
  11. 除燈光及播音設備由主辦單位準備外,比賽時所需服裝、道具及協助人員均應自備。
  12. 報名單上資料據實詳細填寫,一經報名,不得要求任何增減或變更,否則得取消參賽資格。
  13. 得獎名單將於賽後公佈,請各隊伍在現場等候得獎公佈及進行頒獎。
  14. 勝出之優秀隊伍,若有需要應配合活動後續宣傳之安排。
  15. 請各比賽隊伍維持休息區的整潔,垃圾集中處理。
  16. 所有演出單位使用過後的道具,請勿棄置在會場周圍。
  17. 由於活動場地為開放式場地,請各參賽者自行管理個人貴重物品,若有遺失,主辦單位一概不負責。
  18. 本活動如有任何疑義,皆以主辦單位現場正式公告為準,另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變更之權利。
  19. 活動期間由主辦單位統一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
  20. 得獎隊伍須同意配合台北仁濟院所主辦活動表演邀約演出,表演會有演出車馬費。
  21. 凡參加本活動者皆視為同意以上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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