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106年度「防災教育四格漫畫創作比賽」
壹、依據: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6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防災教育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標:
(一) 辦理全市防災四格漫畫創作競賽,透過創作過程,強化防災教育工作。
(二) 激發學生創作能力,期達到防災教育與宣導合一之目的,藉以推廣全民防災之觀念。
參、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高雄市左營區新民國小
肆、競賽說明:
(一) 參加對象:就讀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學生。
(二) 參賽組別:分為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等三組競賽。
(三) 競賽主題:以「防災教育」為主軸,建立防災觀念的應有作為,四格漫畫題目創意文字可以自行訂定,但需扣緊主軸:對天然災害(例如:颱風、海嘯、地震、土石流…)與人為災害(例如:火災、用電安全…)的認識與防範之道。從生活經驗中體認大自然災害的無常,學習敬畏天地、愛護地球與自然生態共融共存之情懷。希望教師教導學生居安思危,宣導防災常識,以加強防災責任,減少災害發生,降低人民生命財產損失。
(四) 規格說明:
- 紙本作品:(以四開繪圖紙39公分*54公分)分四等份。
- 繪圖材料、畫具不拘,作品一律手繪於圖畫紙上,並依上述四格圖序(第1格圖、第2格圖…)單幅四格繪圖,須著色,不得裱框、護貝及書寫姓名,並平放裝入四開透明袋內(請勿摺疊、捲曲);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避免海報形式作品。
(五)將「報名表」(如附件一)手寫或列印貼於畫紙背面左下角並將授權書如(附件二)浮貼於畫紙背面右上角。每校最多不得超過5件;且每人限參加1件作品,指導老師1名。
伍、參加辦法:
(一)繳件期限:106年9月30日(星期六)16:00止,請於期限內將作品繳交至新民國小總務處。地址:81364高雄市左營區自由三路478號
(二)繳交方式:
- 繳件之前請先至 https://goo.gl/forms/aNxzSiPDYdL1Adnh2 上網報名並填寫相關資料。
- 統一由學校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方式將作品繳交至新民國小總務處(郵寄者,請自行詢問是否送件成功)。
- 作品送件時請妥善包裝避免受潮、壓扁及損毀,因郵遞過程遭致作品損壞時,由作者自行負責。
(三)聯絡人:新民國小總務處/事務組長 林玲如老師(電話:07-3411888分機732)總務處/幹 事 呂千毓小姐(電話:07-3411888分機732)
陸、競賽評審:
(一)由主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教師組成評審團,評審參賽作品。
(二)評審標準:主題呈現50%、創意表現50%
(三)評審結果確定後於106年10月下旬在「高雄市教育局防災育網頁」公告獲獎名單。
柒、獎勵辦法:
(一)各組評選出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3名,及佳作10名,另選出入選20位,頒發獎狀及禮券。並發文各校逕予獲獎之學生敘獎。若作品主題或表現技巧等未達水準或每組參賽作品件數未達30件,經評審共同決議後得以從缺採計。
(二)競賽獎勵:
區分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各組分別獎勵:
- 第一名1名,禮券三千元整,獎狀乙紙。
- 第二名2名,禮券二千元整,獎狀乙紙。
- 第三名3名,禮券一千元整,獎狀乙紙。
- 佳 作10名,禮券五百元整,獎狀乙紙。
- 入 選20名,禮券二百元整,獎狀乙紙。
(三)指導老師及得獎人員由各校依「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教職員工獎懲標準補充規定」相關規定辦理敘獎事宜。
(四)承辦學校工作人員5名嘉獎乙次。
捌、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抄襲、模仿或剽竊他人之作品,若經發現者,除取消其得獎資格、追回獲獎相關權利外,相關法律責任由該參賽者自負。其得獎缺額之遞補與否,由活動評審團與主辦單位共同協議之。
(二)得獎者作品之所有權及著作財產權皆歸主辦單位所有。
(三)入選及未獲獎作品將於評審完畢後予以退件,請各校自行派員至新民國小總務處於一個月內取回。未如期取回者作品視同放棄,由承辦學校處置之。
相關連結:
-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6年度推動「防災教育四格漫畫創作比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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