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區全域旅遊宣傳口號暨形象標識和IP卡通形象設計徵集大賽
根據機構改革統一部署,2019年3月,黃山區組建區文化旅遊體育局(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為黃山區全域旅遊注入了全新的活力,提供了更加廣闊的發展平台。
以此次機構改革為契機,全面展示黃山區文化旅遊新形象,突出黃山區旅遊特色和文化體育的精髓,進一步提升黃山區全域旅遊的知名度、美譽度和影響力,現公開有獎徵集黃山區全域旅遊宣傳口號暨形象標識(LOGO)和IP卡通形象(吉祥物)。
一、徵集內容
- 黃山區全域旅遊宣傳口號暨形象標識(LOGO);
- 全域旅遊IP卡通形象(吉祥物)。
二、徵集範圍
面向全國範圍徵集,組織或個人不限。
三、截止時間
自公佈之日起,截止到6月30日止。
四、創作和徵集要求
(一)全域旅遊宣傳口號暨形象標識(LOGO)
- 作品能夠充分反映黃山區旅遊資源特色、歷史文化底蘊和體育賽事活動,具有準確表現力、吸引力和號召力。
- 適合在各類媒體和海內外廣泛傳播,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 宣傳口號文字精煉、主題鮮明、簡明易記,中英文對照,作品一般不超過12個字,並附簡要的創意和設計說明(500字以內)。
- 形象標識(LOGO)形象鮮明、構圖簡潔、具有強烈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衝擊力,便於識別、記憶和推廣;採用彩色圖形設計,設計圖稿用電腦製作,包括標識LOGO的繪製形象、名稱和設計說明;風格和類型不限,提供JPG或PNG格式的電子文件,分辨率不低於300dpi,註明標準比例和標準色。
(二)IP卡通形象(吉祥物)
- IP卡通形象(吉祥物)貼合黃山區文化旅遊體育形象,充分體現黃山區地域文化特色,內涵積極向上,構思新穎,可以具有“萌”“逗”“酷”“神”等特質,易於互聯網傳播;
- IP卡通形象(吉祥物)標誌需易於傳播和辨識,具有形象延展性,易於衍生開發,便於旅遊伴手禮的設計製作,便於故事圖書、動漫等的開發。
- 參賽者需繪製品牌形象的三視圖(含:正面、側面、背面),並設計三個或三個以上能表現該形象特色的動作或表情(萌化、有趣的表情及肢體動作等);
- 作品表現手法不限,參賽作者需保留300dpi分辨率可用於印刷生產的位圖源文件或矢量文件;參賽者在上傳作品同時附簡要的創意和設計說明。
五、作品投稿方式
- 作者需註明身份說明(姓名、身份證號碼、聯繫電話、聯繫地址、工作單位)。
- 諮詢電話:0559-8500234;0559-8500270
- 投稿電子郵箱(E-mail):lyjoffice@163.com,電子郵件標題為:作者姓名+作品徵集。
六、評選方式
- 投稿截止後,主辦方將對所有投稿作品進行初選,在參評作品中選出符合黃山區歷史文化背景、全域旅遊發展的入圍作品。
- 通過網絡投票、專家評審等方式對入圍作品進行評選(具體評選辦法見附件),評選出最終採用的宣傳口號、形象標識LOGO、卡通形象IP,作品將在在“黃山區人民政府網”、旅遊官方微信公眾號“健行漸美黃山區”予以公示。
七、獎勵辦法
- 最終採用的宣傳口號暨形象標識LOGO獎勵人民幣8000元、IP卡通形象(吉祥物)獎勵人民幣8000元。若未能評選出最終採用的宣傳口號暨形象標識LOGO或IP卡通形象(吉祥物),則相關獎項空置。以上所有獎金均以人民幣轉賬形式支付,個人所得稅由獲獎者自付。
- 如作品獲獎,主辦方將以電話形式(0559-8500234;0559-8500270)通知作者;如作者未提供有效聯繫電話導致主辦方無法聯繫並造成損失的,主辦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八、特別聲明
- 投稿人須保證所投稿件為最新原創,未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凡涉及著作權、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一切法律責任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擔,活動主辦方不承擔法律責任,並以此內容視同完成告知義務。
- 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的有關規定,最終採用的獲獎作品的著作權及其使用權均歸活動主辦方所有,設計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該作品。
- 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為準(依投電子郵件收到時間為先後次序)。所有徵集的作品概不退還,由活動主辦方保管,請作者自己保留底稿。
- 本次徵集活動不收任何費用,但來稿的郵寄費和作品製作等費用由投稿人自理。活動主辦方不承擔參投稿件在郵寄或發送電子郵件途中的損壞和丟失的責任。參選的作品,無論入圍與否,主辦方一律不負責退回。
- 對於被選中的作品,主辦方除及時通知作者並提供矢量圖外,有對其設計不完善之處進行修改的權利。
- 凡投稿人均視為同意對本內容的充分認可,並遵守相關規定。
- 主辦方保留對此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備註:參與者可通過黃山區人民政府網及黃山區文旅體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健行漸美黃山區)瞭解黃山區文化、旅遊、體育等背景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