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反毒創意宣導短片競賽
一、依據
依據臺中市毒品危害防制中心 104 年度計畫辦理。
二、活動目的
為鼓勵本市大專院校學生踴躍投稿,以「反毒」為主軸,微電影方式呈現,由輕鬆、動感的畫面揮灑創意,透過活動增進對毒品的認知,並學習如何拒絕毒品的誘惑及了解毒品危害,一同響應反毒。
三、實施期程
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民國 104 年 10 月 30 日(五)止,以郵戳為憑。
四、參賽對象:
大專院校(含)以上在學學生、社會人士。
五、參賽資格
- 參賽者不分國籍皆可報名。
- 每位參賽者不限參賽件數,可重複報名參賽,惟同一作品不得重複報名參賽,若發生同作品重複參賽,主辦單位得取消重複參賽作品之參賽資格。
-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所有。如該作品並非參賽者本人所創作,參賽者於報名前須取得原創作者之授權同意書始得報名。
六、參賽型式
- 以反毒為主題自由創作,不限形式、風格、語言。
- 作品長度規範為 3 至 5 分鐘,合理差異秒數為正負 5 秒。
- 創作所需參考之相關毒品知識與訊息,請上法務部「無毒家園」、教育部「紫錐花運動」、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消費者知識服務網-反毒資源館」等網站查詢。
七、作品規格
八、作品繳交方式
備妥報名資料,於活動截止日前,郵寄(郵寄時請註明:避免光碟折疊毀損)或親送至全國廣播(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二段 659號 8 樓)。
九、評選方式
從光碟內容,依「反毒主題切合度」、「創意表現」、「整體表演與協調性」評分等三項進行評選,選出前 3 名及佳作 3 名等計 6 名,並預定於 11 月底前頒獎。
十、獎勵
十一、注意事項
- 參賽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要點與注意事項之規範,如有違反,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得就因此產生之損害,向參賽者請求賠償。
- 得獎者需無條件配合主辦單位舉行之頒獎典禮綵排與影片播放事宜。
- 主辦單位概不負責參賽作品寄送過程手續及所需之費用,請自留備份,參賽作品恕不退還。
- 郵遞者建議以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寄。參賽作品若因郵寄途中遇不可抗拒之災變造成損害,主辦單位將不予負責。
-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得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 參賽作品需為參賽者之原創並未經公開發表,且不得複製及造假他人作品等;參賽者須合法取得作品內容,如涉著作權等糾紛,參賽者須自行排除,概與主辦單位無關,經查有前述情事者,一律取消資格,得獎作品則由主辦單位追回該獎項與獎金,獎項與獎金不予遞補。
- 得獎作品之著作權仍屬創作者所有,但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有無條件、不限時間、場合之使用與複製宣導或出版(包括有聲、無聲之出版品)等公益推廣使用之權利,且如為推廣公益活動邀請得獎者出席或參與表演時,得獎者有配合活動之義務。
- 參賽作品不得有色情、暴力、涉及人身攻擊、違反社會風俗、宗教議題或政治議題等內容,否則主辦單位有權視情節輕重取消參賽資格。
-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保有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且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本要點之權利。
- 凡參賽者即視同承認本要點之各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