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全國大專盃圍棋錦標賽

106學年度全國大專盃圍棋錦標賽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11-15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60011938D號辦理。

二、宗旨:

培養大專院校圍棋人口,提供大學生圍棋交流之平台。

三、指導單位:

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

佛光大學、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五、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碁人中華兒童棋院、臺北市大安國中、凌網科技。

六、比賽日期:

106年12月2日~12月3日(星期六、日)。請於12月2日13:30前報到完成。

七、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月15日星期三止。

八、比賽地點:

大安國中活動中心(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

九、比賽對象:

全國各大專校院在學學生,選手於比賽日請攜帶學生證備查。

十、比賽方式:

(一)主要比賽分為個人賽、男子團體賽及女子團體賽,三種賽事同時進行, 請選手擇一報名(詳細內容請見附件)。

(二)晚會活動選手可自由參加,不列入正式成績(詳細請至Facebook大專盃圍棋錦標賽」)。

十一、報名辦法:

(一) 報名方式:請至報名網頁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網頁 http://tpego.hyplaygo.com/TPEGo/

(二) 報名費(含第二日午餐及晚會餐點)。

  1. 個人賽每人300元。
  2. 男子團體賽每隊1800元(含領隊及教練餐費)。
  3. 女子團體賽每隊900元(含領隊及教練餐費)。

十二、比賽獎勵

(一) 各組優勝符合升段者報請升段(升段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定辦理)。

(二) 獎勵(得獎比例參照以下標準):

  1. 個人賽:1-4名頒發獎盃、獎狀及獎品一份,5-8名頒發獎牌、獎狀及獎品一份。
  2. 男子團體賽:1-8名頒發獎牌、獎狀及獎品一份。
  3. 女子團體賽:1-8名頒發獎牌、獎狀及獎品一份。

(三) 名次錄取標準:

  1. 二隊(人)或三隊(人),各錄取一名。
  2. 四隊(人),錄取二名。
  3. 五隊(人),錄取三名。
  4. 六隊(人),錄取四名。
  5. 七隊(人),錄取五名。
  6. 八隊(人),錄取六名。
  7. 九隊(人),錄取七名。
  8. 十隊(人)以上,錄取八名。

(四) 團體總錦標:至少三名(含)以上選手參加且必須參與兩個組別(含)以上之學校方可列入總錦標成績,1-8名頒發錦旗、獎狀一份。

十三、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報到請出示學生證,並隨身攜帶備查。

(二) 開賽第一天未準時報到者,該選手取消參賽資格;賽程中無故棄賽者,扣團體總錦標積分10分。

(三) 以不實棋力參賽者,若經查屬實得取消所有獎勵並通知學校。

(四) 歷屆曾報名「13路棋盤組」並得名者,不得重複報名該組。

(五) 活動相關訊息請至Facebook加入「大專盃圍棋錦標賽」。

(六) 各校若需大專盃海報,請至Facebook留訊息索取,並註明學校名稱、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

(七) 如需住宿,Facebook粉絲專頁將提供民宿資訊,歡迎參考。

(八) 聯絡人:董威辰 Tel:0987483618 E-mail:coffee12490@gamil.com

十四、附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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