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學年度全國大專盃圍棋錦標賽
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臺教體署學(三)字第1060011938D號辦理。
二、宗旨:
培養大專院校圍棋人口,提供大學生圍棋交流之平台。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四、主辦單位:
佛光大學、中華民國圍棋協會。
五、協辦單位:
中華民國大專院校體育總會圍棋委員會、碁人中華兒童棋院、臺北市大安國中、凌網科技。
六、比賽日期:
106年12月2日~12月3日(星期六、日)。請於12月2日13:30前報到完成。
七、報名時間:
即日起至11月15日星期三止。
八、比賽地點:
大安國中活動中心(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二段63號)。
九、比賽對象:
全國各大專校院在學學生,選手於比賽日請攜帶學生證備查。
十、比賽方式:
(一)主要比賽分為個人賽、男子團體賽及女子團體賽,三種賽事同時進行, 請選手擇一報名(詳細內容請見附件)。
(二)晚會活動選手可自由參加,不列入正式成績(詳細請至Facebook大專盃圍棋錦標賽」)。
十一、報名辦法:
(一) 報名方式:請至報名網頁臺北市體育總會圍棋協會網頁 http://tpego.hyplaygo.com/TPEGo/
(二) 報名費(含第二日午餐及晚會餐點)。
- 個人賽每人300元。
- 男子團體賽每隊1800元(含領隊及教練餐費)。
- 女子團體賽每隊900元(含領隊及教練餐費)。
十二、比賽獎勵
(一) 各組優勝符合升段者報請升段(升段依中華民國圍棋協會規定辦理)。
(二) 獎勵(得獎比例參照以下標準):
- 個人賽:1-4名頒發獎盃、獎狀及獎品一份,5-8名頒發獎牌、獎狀及獎品一份。
- 男子團體賽:1-8名頒發獎牌、獎狀及獎品一份。
- 女子團體賽:1-8名頒發獎牌、獎狀及獎品一份。
(三) 名次錄取標準:
- 二隊(人)或三隊(人),各錄取一名。
- 四隊(人),錄取二名。
- 五隊(人),錄取三名。
- 六隊(人),錄取四名。
- 七隊(人),錄取五名。
- 八隊(人),錄取六名。
- 九隊(人),錄取七名。
- 十隊(人)以上,錄取八名。
(四) 團體總錦標:至少三名(含)以上選手參加且必須參與兩個組別(含)以上之學校方可列入總錦標成績,1-8名頒發錦旗、獎狀一份。
十三、注意事項:
(一) 參賽者報到請出示學生證,並隨身攜帶備查。
(二) 開賽第一天未準時報到者,該選手取消參賽資格;賽程中無故棄賽者,扣團體總錦標積分10分。
(三) 以不實棋力參賽者,若經查屬實得取消所有獎勵並通知學校。
(四) 歷屆曾報名「13路棋盤組」並得名者,不得重複報名該組。
(五) 活動相關訊息請至Facebook加入「大專盃圍棋錦標賽」。
(六) 各校若需大專盃海報,請至Facebook留訊息索取,並註明學校名稱、收件人姓名、地址、電話。
(七) 如需住宿,Facebook粉絲專頁將提供民宿資訊,歡迎參考。
(八) 聯絡人:董威辰 Tel:0987483618 E-mail:coffee12490@gamil.com。
十四、附則: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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