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屏東縣作家作品集寫作計畫徵集

106年屏東縣作家作品集寫作計畫徵集

最高獎金: 150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5-15

時間:
即日起至106年5月15日截止收件(郵戳為憑)
名額:
入選2名、新秀選1名
獎勵:
入選每名創作獎助金新台幣15萬元整及個人著作70冊;新秀選創作獎助金新台幣5萬元整。
主題:
凡書寫屏東、記錄屏東,涉及屏東縣之地理風景及人物故事皆可。
簡章:
請洽本處服務台或至下載附件
洽詢電話:
08-7360330轉2113

一、主主旨旨:

為蒐集地方文學史料,全面整理保存並推廣當代文學作家之作品,提供文學研究者具體參考之資料,以扶植具發展潛力之文學創作人才,創造本縣豐富多元的文學作品。

二、主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

屏東縣政府文化處

四、徵集時間:

即日起至106年5月15日截止收件(郵戳為憑)。

五、徵集辦法:

獎項 入選 新秀選
名額 2名 1名
參選資格
  • 設籍本縣縣民。
  • 曾於或現於本縣服務者。
  • 曾於或現在就讀於本縣學生。
  • 35歲以下(含)設籍本縣、曾於或現於本縣服務者,且未曾正式出版作品。
※  當年度得獎人2年內不得投稿同一獎項。
創作主題 凡書寫屏東、記錄屏東,涉及屏東縣之地理風景及人物故事皆可。
創作文類
  • 不限,惟文類須單一,且每一文類以一篇為限。
  • 可依不同文類分別送件。
創作規格
  • 詩詞體裁40首以上,總行數1,000行以上。
  • 其他文類篇數不限,總字數5萬字以上。
  • 詩詞體裁15首以上。
  • 其他文類2萬字以上。
計畫期程 ˙初審:

  1. 本府審查申請者提送之各項資料。
  2. 如發現申請者提送之各項資料(含作品)有不實、偽造者,本府得取消其參選資格。

˙決審:

  1. 時間:106年7月(暫定),評審內容包括創作理念、創作計畫,必要時得邀請申請者進行說明。
  2. 如經評審委員會決議無合適之稿件,得從缺。
  3. 評審結果經本府評審會議決議後個別通知,並公告於本府文化處網站。
  • 106年8月期中審查。
  • 106年10月期末審查。期末審查重點為撰寫期程及是否偏離寫作計畫大綱。
  • 106年11月底前完稿。
  • 106年12月底前依計畫完成作品出版。
  • 106年8月期中審查。
  • 106年11月底前檢送成果報告。
※  創作計畫如有變更,應於106年8月期中審查前以書面徵得本府同意,否則視同違約,本府將撤銷獎助。
獎勵方式 每名創作獎助金新台幣15萬元整及個人著作70冊。 創作獎助金新台幣5萬元整。
※  創作獎助金包含照片使用費。

※  獎助金依稅法等相關事項辦理。

支付條件 須檢送完成之作品及領據並經本府核定。 須檢送成果報告及領據並經本府核定。
申請資料
  • 申請表5份(表格一)
  • 計畫書5份(表格二)
  • 試寫計畫稿件3篇共5份
  • 申請表5份(表格一)
  • 計畫書5份(表格二)
  • 試寫計畫稿件共5份(詩詞體裁至少5篇,其他文類至少5,000字)
  • 以上申請資料請燒錄成光碟1份。
  • 除表格一以外,以上申請資料不得標註姓名、筆名或任何可辨識作者身分之記號。
  • 申請資料概不退件,請自行保存底稿。
  • 申請文件及相關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
  • 請親送或掛號郵寄至「90054屏東市大連路69號」「屏東縣作家作品集寫作計畫」收。

六、附則

(一)為配合數位化作業系統,相關成果報告、作品請以數位方式提供。書面資料A4格式製作;文字部分以word格式存錄,圖像資料請提供 JPG數位格式,影音資料請以光碟CD、VCD、DVD存錄。
(二)參選作品嚴禁抄襲、假借他人名義等不法情事,文學創作作品須未曾於任何形式之媒體公開發表;經發現有違反上述情事者,將取消參加資格,已獲獎助者,將追回獎助金,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三)獲獎助作品著作權屬於創作者,惟本府有權安排媒體發表、公布於網站,並將作品集結成冊出版或再版;本府於作品發表、集結出版或再版時,均不另支版稅及稿酬。獎助者應同意所提供之作品全文資料(含圖片),無償授予掛在屏東縣政府文化處全球資訊網,提供讀者基於個人非營利性質之線上檢索、閱覽、下載或列印及非營利為目的電子書平台公開發表與利用。
(四)受獎助者應配合文化處舉辦之成果發表會,公開發表成果(公開發表形式包括權利人以紙本或數位出版、播送、口述、演出、展示或其它方法向公眾公開提示著作內容),並義務參與本府辦理之相關推廣活動。
(五)主辦單位擁有該著作5年之出版發行權,期限截止若尚有存書,主辦單位仍可繼續販售。

七、簡章請洽本府文化處服務台或至本處網站下載

http://www.cultural.pthg.gov.tw/

八、洽詢電話:

08-7360330轉2113

九、本計畫未規定事項,依本府及其它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相關連結:

徵集要點:


屏東縣作家作品集寫作計畫相關競賽


You may also like...

發表迴響

這個網站採用 Akismet 服務減少垃圾留言。進一步了解 Akismet 如何處理網站訪客的留言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