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南投縣「幸福心南投 活出亮麗人生」戲劇表演徵選
壹、 活動依據:
依據衛生福利部推動國民心理健康促進計畫暨南投縣「106年推動心理健康網計畫辦理」。
貳、 活動目的:
隨著資訊時代來臨及社會變遷,當民眾面對重大壓力或失落時,容易造成心理疾病。然而生命中的挫折,往往是推動人們前進的一股動力;學習面對與接受,用積極樂觀的正向思考態度去超越各式各樣的生命困境,面對逆境成長的自己,活出生命的意義,為了讓更多民眾了解「心理健康」重要性,辦理戲劇表演徵選活動,透過表演者生動的表情或肢體語言,在觀賞或演出之餘,思考並學習劇中角色面在面對生命困境的態度以及解決方式,重新撰寫屬於自己的生命劇本,愛上自己或戲裡的腳色,並追尋屬於自己的人生舞台。
參、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二、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四、 徵選資格:
由縣內學校及社區民眾組團報名參加方式,全團人數限5人以上15人以下,團員都要實際參與演出。
- 收件日期:至106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若親自送件,請於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9:00至17:00)送至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 詳細說明戲劇創作理念,並提供成品光碟乙份、報名表(附件一)、作品授權同意書 (附件二)寄至或親送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醫政科卓小姐 收(南投市復興路6號),寄件信封如(附件三),以利評審委員審查及承辦單位存檔。因光碟片於郵寄途中容易受損,請妥以硬板或保護匣保護後再寄出。如遇無法讀取作品,得電請參賽單位於期限內補寄作品備份,逾期以棄權論。
- 作品光碟須註明參賽組別、參賽單位及姓名,作品的檔案名稱如:「戲劇名稱/參賽人/參賽單位」。
- 本活動有任何疑問,請洽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醫政科林小姐或卓小姐,聯絡電話(049-2222473轉560、540)
相關連結:
106年度南投縣「幸福心南投 活出亮麗人生」戲劇表演徵選 活動計畫書
壹、 活動依據:
依據衛生福利部推動國民心理健康促進計畫暨南投縣「106年推動心理健康網計畫辦理」。
貳、 活動目的:
隨著資訊時代來臨及社會變遷,當民眾面對重大壓力或失落時,容易造成心理疾病。然而生命中的挫折,往往是推動人們前進的一股動力;學習面對與接受,用積極樂觀的正向思考態度去超越各式各樣的生命困境,面對逆境成長的自己,活出生命的意義,為了讓更多民眾了解「心理健康」重要性,辦理戲劇表演徵選活動,透過表演者生動的表情或肢體語言,在觀賞或演出之餘,思考並學習劇中角色面在面對生命困境的態度以及解決方式,重新撰寫屬於自己的生命劇本,愛上自己或戲裡的腳色,並追尋屬於自己的人生舞台。
參、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二、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肆、 徵選資格:
一、 由縣內學校及社區民眾組團報名參加方式,全團人數限5人以上15人以下,團員都要實際參與演出。
二、 演出內容及時間:
- 運用戲劇形式,將本次徵選主題融入劇本創作及戲劇演出,讓民眾了解心理健康的重要性。
- 戲劇演出形式不限,包括話劇、歌舞劇等創意戲劇(即有劇情舖陳)即可。
- 演出時間:以8-10分鐘為原則。
伍、 活動獎項:
一、 競賽組別
- 社區組(一般民眾)
- 學生組(縣內國中以上學校及大專院校學生)
二、 活動講項
- 特優獎:各組分別選出1名,捌仟元等值商品及獎狀乙紙。
- 優等獎:各組分別選出1名,伍仟元等值商品及獎狀乙紙。
- 佳作獎:各組分別選出1名,参仟元等值商品及獎狀乙紙。
陸、 評選方式
一、 由本局邀集相關領域專家組成評選小組,依評分標準進行評選。
二、 評分標準
評分標準 | 比重 | 說明 | |
1 | 主題掌握度 | 35% | 主題含環境概念正確性、廣度及議題新穎。 |
2 | 戲劇表現 | 30% | 戲劇張力、演出流暢度。 |
3 | 演員整體表現 | 20% | 聲音清晰、對白簡單、感情融入、臺風生動、掌控時間等。 |
4 | 創意及可行性 | 15% | 舞台、道具、造型、音樂之創意及可行性;包括各方面劇場元素。 |
柒、 徵選作品收件方式
一、 徵選作品影片長度須8-10分鐘內,使用任何影音器材拍攝皆可(手機、DV、V8、具錄影功能之相關數位器材等),檔案格式以MPG、MPEG、AVI、WMV、MOV為限,影片須清晰,並燒錄成光碟送件。
二、 收件日期:至106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若親自送件,請於上班時間(每週一至週五9:00至17:00)送至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三、 詳細說明戲劇創作理念,並提供成品光碟乙份、報名表(附件一)、作品授權同意書 (附件二)寄至或親送南投縣政府衛生局 醫政科卓小姐 收(南投市復興路6號),寄件信封如(附件三),以利評審委員審查及承辦單位存檔。因光碟片於郵寄途中容易受損,請妥以硬板或保護匣保護後再寄出。如遇無法讀取作品,得電請參賽單位於期限內補寄作品備份,逾期以棄權論。
四、 作品光碟須註明參賽組別、參賽單位及姓名,作品的檔案名稱如:「戲劇名稱/參賽人/參賽單位」。
拾、活動注意事項
一、 本比賽採擇優評選,若參賽作品未達評選標準,得予以調整獲獎名額或從缺辦理,若作品不符合規定者則不予評選。
二、 頒獎地點及日期本局將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
三、 參賽者應遵從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規定,不得抄襲、剽竊他人著作、若經查獲則取消參賽(得獎)資格,並由主辦單位追回獎金、獎狀。若作品經人告發或檢舉涉及著作權、專利權及其他權利之侵害情事,參賽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四、 參賽作品及其著作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得用於任何本活動之宣傳網站、文宣、報導及合法正當播映管道上使用,且不限地區、免版稅、可永久、公開使用及發表,且無須再通知或經參賽者審核同意。
五、 參賽作品不論錄取與否恕不退還,原著請自行留存檔案。
六、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2萬元者,得獎者需負擔10%之稅金;得獎金額超過新台幣1000元(含)者,年度報稅時必須計入個人所得。
七、 凡報名參賽者,即視為同意本活動各項內容及規定,主辦單位隨時保有刪修之權利;若活動內容有所更動,以南投縣政府衛生局網頁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八、 本活動有任何疑問,請洽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醫政科林小姐或卓小姐,聯絡電話(049-2222473轉560、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