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愛臺中創意獎學金
用青年學子的創意行銷台中!第6屆「愛台中創意獎學金競賽」開跑,台中市政府鼓勵青年學子結合台中意象發揮創意,設計屬於台中的文創作品前來參賽;8月1日起至9月15日收件,總獎金高達123萬,其中還包含量產獎學金,有機會讓自己的作品量產,成為台中限定的文創商品。
副市長林依瑩今(18)日在106年度愛台中創意獎學金宣傳記者會上表示,「愛台中創意獎學金競賽」邁入第6年,深獲學子喜愛,市府也從學子的文創、繪畫作品中,看到學生的潛力無窮。
林依瑩說,今年還特別規劃有量產獎學金,從發想、模型到生產,讓學生的創意變成台中的限定商品,鼓勵國中、高中、大專學子踴躍報名參加,不要錯過。
教育局主任秘書方炳坤表示,此次競賽分為高中職組與大專組「文創設計類」與「插畫類」,今年並增設國中組「繪畫類」。作品須將「景點、人文、歷史」等意象融入作品,例如花博、台中百年慶等台中特色。此次競賽總獎金高達123萬元,個人最高獎金為10萬元。
教育局表示,「愛台中創意獎學金競賽(106年度愛台中將藝獎學金獎勵及申請作業活動)」自8月1日起至9月15日止;獎勵金及量產獎金總金額123萬元整。參賽條件針對大專院校、高中職學生及國中組別,分別訂定不同之參賽資格。
大專院校組資格: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各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含研究所及當學年應屆畢業生)皆可報名。國中及高中職組資格:凡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籍台中市或就讀本市高中職校學生、國中學生(含當年度應屆畢業生)皆可報名,歡迎符合資格之大專院校、高中職及國中學生,踴躍報名參加。
報名相關資訊請上活動官網 http://www.chenyi100.com.tw/106LOVETCDS 或上臉書粉專「106年度愛台中創意獎學金」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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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愛臺中創意獎學金獎勵及申請作業比賽簡章
一、 活動宗旨
本市為獎勵具高度創意之大專院校、設籍臺中市或就讀本市高中職校及國中學子,在教育階段勇於發揮創意、展現創意思維,鼓勵學子出國參加各式創意競賽,培育創意人才,特訂定本計畫。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 協辦單位:臺中市立東峰國民中學
(四) 承辦廠商:洋藝行銷有限公司
三、 主題設定
(一) 融入臺中特色「景點」X「人文」X「歷史」等意象。
(二) 結合2018臺中世界花卉博覽會「文心蘭」、「劍蘭」、「火鶴」、「百合」等臺中花卉。
(三) 寫實臺中市百年慶「臺中火車站」、「臺中公園湖心亭」、「第二市場」、「七媽會」等中區再生城中城意象。
四、 申請資格:
(一) 大專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且就讀各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含研究所及當學年度應屆畢業生)。
(二) 高中職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籍臺中市或就讀本市高中職校學生(含當年度應屆畢業生)。
(三) 國中組: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設籍臺中市或就讀本市國中學生(含當年度應屆畢業生)。
(四) 團體報名者至多5名,需團員皆符合上列資格者,始得申請。
五、 競賽類別:
(一) 大專組:文創設計類、插畫類。
(二) 高中職組:文創設計類、插畫類。
(三) 國中組:繪畫類。
六、 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申請期限:8 月 1 日(週二)起至 9 月 15 日(週五)止。
(二)申請書下載方式:搜尋活動粉專「106 年度愛臺中創意獎學金」或上官方網站下載。
(三)送件方式:將申請資料 1 份及相關作品文件裝於信封內,於外封上標註「申請 106 年度愛臺中創意獎學金獎勵-申請計畫」。
- 以就讀學校函送或郵寄至洋藝行銷有限公司:404 臺中市北區大德街 237 號、電話 04-22368622,以郵戳為憑,須於截止日後 2 日內收到,以防延宕後續競賽時程,逾期不予受理。
- 以專人親送至洋藝行銷有限公司,於 106 年 9 月 15 日(週五)17:00 前送達。
- 請注意:作品請妥善包裝後寄出,運送過程中若對作品造成損傷而影響評審觀感,主辦單位恕不負責。
七、 申請內容及格式:
參賽者應於申請期限內,檢具以下資料向主辦單位提出申請:
(一) 初審【書面審查】
- 初審作品資料表
請參賽者詳填資料表內容,競賽組別及類別請務必勾選。 - 申請表
請參賽者詳填申請書之基本資料及指導老師資料並簽章。 - 證件黏貼表
個人申請者,於證件黏貼表中浮貼個人身分證及學生證(在學證明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影本;團體申請者,請將每一隊員之身分證及學生證(在學證明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影本)正反面影本依序浮貼。 - 作品概念簡述表
請就參賽作品所融入本次主題設定加以文字說明,字數限為 300 字以內。 - 參賽作品彩色書面稿
- (1) 文創設計類:請將創意構思作品以書面呈現,書面資料規格為 A4 尺寸彩色輸出,並用直式橫書格式,內容力求呈現作品特色及概念為主。
- (2) 插畫類:須至少完成 6 張原作,呈現方式可以是傳統手繪、電腦繪圖或複合媒材。手繪須附上原圖稿,且自行備份;電腦繪圖須轉換 JPG/350dpi 電子圖檔,並附上光碟原始檔。畫材及紙張無限定,尺寸不超過 32×42cm (直式或橫式皆可),自由發揮,也可以描述一則主題故事。(獲獎者需裱框)
- (3) 繪畫類:須至少完成 1 張原作,呈現方式以傳統手繪為主。手繪須附上原圖稿,且自行備份,並掃描電腦已電腦繪圖方式轉換 JPG/350dpi 電子圖檔。畫紙規劃以 4 開圖畫紙為主,直式或橫式皆可,自由發揮。(獲獎者需裱框)
- 作品權利授權書(插畫類及繪畫類)
請參賽者詳填授權書之基本資料並簽章。 - 作品量產經費預算表(插畫類及繪畫類)
參賽者依本次量產經費估算作品成本,將詳細填寫各項材料或製作費用等明細,並加以註明規格。(得獎作品視情況量產,各類別最高上限 12 萬元整) - 以上參賽作品須為全新創作,不得重複參賽。
(二) 複審【實質審查】
- 複審作品資料表
請參賽者詳填資料表內容,競賽組別及類別請務必勾選。 - 作品權利授權書
請參賽者詳填授權書之基本資料並簽章。 - 文創設計類
初審入選者,請依初審所提供之書面構思作品轉換成實體成品以參加複審。 - 作品量產經費預算表
參賽者依本次量產經費估算作品成本,將詳細填寫各項材料或製作費用等明細,並加以註明規格。(得獎作品視情況量產,各類別最高上限 12 萬元整)
(三) 申請獎學金相關資料請自行備份,不論獲獎與否均不予退回。
八、 審查作業:
(一) 除文創設計類需進行初、複審外,其餘插畫類及繪畫類將進行一次審查評選。
(二) 承辦單位(洋藝行銷有限公司)於收件截止後召開評選會議,核定獲獎名單及獎勵額度,並得依實際需要彈性調整作業時程。審核結果將公布於活動網頁並通知得獎者或指導老師,由指導老師轉知得獎者辦理獎學金頒發相關事宜。
(三) 審核原則:由「106 年度愛臺中創意獎學金審查委員會」召開評選會議評選,針對申請者作品加以審查;獎勵名額視審查委員會評審認定之結果,得予從缺或增減名額。
(四) 如獎項或申請者之資格有任何爭議,均以審議委員會議決議為準。
九、 獎勵金額及名額數:
(一) 大專組:
- 金獎:各競賽類別 1 名,獎金新臺幣 6 萬元整(含稅) ,獎狀 1 紙,獎座 1 座。
- 銀獎:各競賽類別 1 名,獎金新臺幣 4 萬元整(含稅) ,獎狀 1 紙,獎座 1 座。
- 銅獎:各競賽類別 1 名,獎金新臺幣 3 萬元整(含稅),獎狀 1 紙,獎座 1 座。
- 佳作:數名(各競賽類別至多 5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含稅),獎狀 1 紙,獎座 1 座。
- 各競賽類別得獎作品選擇適合量產獎項各 12 萬元(含稅)。
(二) 高中職組:
- 金獎:各競賽類別 1 名,獎金新臺幣 4 萬元整(含稅) ,獎狀 1 紙,獎座 1 座。
- 銀獎:各競賽類別 1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含稅) ,獎狀 1 紙,獎座 1 座。
- 銅獎:各競賽類別 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 5 仟元整(含稅),獎狀 1 紙,獎座 1 座。
- 佳作:數名(各競賽類別至多 5 名),獎金新臺幣 7 仟元整(含稅),獎狀 1 紙,獎座 1 座。
- 各競賽類別得獎作品選擇適合量產獎項各 12 萬元(含稅)。
(三) 國中組:
- 金獎:各競賽類別 1 名,獎金新臺幣 2 萬元整(含稅) ,獎狀 1 紙,獎座 1 座。
- 銀獎:各競賽類別 1 名,獎金新臺幣 1 萬元整(含稅) ,獎狀 1 紙,獎座 1 座。
- 銅獎:各競賽類別 1 名,獎金新臺幣 5 仟元整(含稅),獎狀 1 紙,獎座 1 座。
- 佳作:數名(各競賽類別至多 5 名),獎金新臺幣 3 仟元整(含稅),獎狀 1 紙,獎座 1 座。
- 得獎作品選擇適合量產獎項各 12 萬元(含稅)。
十、 得獎作品量產須知:
- 由評審委員選出適當作品進行量產,各類組量產獎金上限 12 萬元(含稅),亦可重缺。
- 作品量產須由參賽者自行完成,且可請指導老師一同協助。
- 雙方(承辦單位及參賽者)須簽定合約,於該期間內完成作品量產,且得就實際參賽作品執行可行性與評審建議後進行預算及作品調整。並依照核定作品量產經費明細表製作,且繳交於主辦單位審查。
- 本案作品量產製作費將於簽約後分期付款方式撥付,並由承辦單位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等相關法規預先代扣稅款。第一期款為總額百分之八十,第二期款為總額百分之二十。
- 插畫類及繪畫類作品量產以辦公文書或實用性高的物品規劃,例如桌曆、郵票、馬克杯、環保袋等。
十一、 工作計畫預定期程(暫定,如有異動,以當時作業為準)
- 宣傳記者會:106 年 7 月 18 日(二) 10:00-10:30
- 申請期間:106 年 8 月 1 日~9 月 15 日
- 校園分享講座:8 月~9 月(辦理 3 場)
- 初審審查:106 年 9 月 25 日~27 日(擇 1 日)
- 文創設計類第二階段收件:106 年 10 月 1 日~16 日
- 文創設計類複審審查:106 年 10 月 23 日~25 日(擇 1 日)
- 作品量產簽約及製作期間:106 年 10 月 30 日~11 月 27 日
- 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106 年 11 月 13 日~24 日(擇 1 日)
- 作品展覽期間:依頒獎典禮暨成果發表會時間定案後共 10 日展期
- 結案:106 年 12 月 16 日前
十二、 其他注意事項
- 申請獎學金相關資料請自行備份,不論獲獎與否均不予退回。
- 未獲獎者可至原申請地址將作品領回,獲獎者於展覽結束後領回。
- 複審參賽者需簽署作品權利授權書;並同意授權臺中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得刊登作品於相關刊物內或其它非營利推廣之運用,不得異議。
- 每件創作限投一個競賽類別,每一參賽者不限報名件數。
- 團體報名者應指定代表人 1 名,並由代表人義務擔任聯繫窗口。
- 得獎作品若為團體報名者,每人皆獲得獎狀 1 紙。
- 參賽者應尊重審查委員會決定,不得異議。
- 獲獎者須無償配合出席相關宣傳會或校園經驗分享活動。
- 審核結果將公布於「106 年度愛臺中創意獎學金活動」網頁,複審評選結果亦將通知獲獎者或指導老師辦理獎學金頒發相關事宜。
- 得獎者於頒獎典禮當天提供身份證影本並親簽獎金領據,獎金金額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價值 1,001 元(含)以上由主辦單位統一開立年度扣繳憑證,並依法規定扣所得稅(外國國籍者不限金額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新臺幣 20,001 元(含)以上扣 10%),並由主辦單位依法辦理扣繳。
- 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可補充解釋之。
- 活動洽詢電話:04-22368622 聯絡單位:洋藝行銷 愛臺中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