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臺南市國中小動物保護教育宣導繪畫比賽

106年度臺南市國中小動物保護教育宣導繪畫比賽

 總獎金: 40000

最高獎金: 15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09-15

壹、 活動主旨:

希望學童透過活動參與過程,與老師、家長、同學或朋友互相討論、交換經驗,對於動物保護能有更深一層的認識,從小札根加強愛護並尊重生命的認知,構築人與動物間和平共榮的城市,以落實動物保護法之精神。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臺南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財團法人慈愛動物福利基金會

協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參、活動名稱:

106年度臺南市國中小動物保護教育宣導繪畫比賽

肆、參加對象:

臺南市各國民小學及中學學生(以新學年度為標準)

伍、比賽主題:

以「友善動物城市」為主題,呈現人與犬貓之間溫馨的相處模式。

陸、參賽辦法:

一、作品規格:

(一)請使用四開圖畫紙。

(二)顏料及畫筆不拘。

(三)將報名表(如附件)填妥後浮貼於畫紙背面。

二、收件日期:

即日起至106年9月15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將作品於收件截止日前

親送至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新營辦公室(臺南市新營區長榮路一段501號)或忠義辦公室(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一段87號),或郵寄至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忠義辦公室。

四、參賽作品須為本人創作

不得重複繳交,並以一人一幅為限。

五、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未達標準,獎項得從缺。

(二)評審前如遇不可抗力之災變、意外等事故造成損失,主辦單位不負賠償責任。

(三)參賽作品限未曾參加其他比賽獲獎、公開發表或展示,違者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得獎資格,獎位不遞補,如已領取獎項者,主辦單位得追回原獎項。

(四)作品著作權已讓與他人或授權他人使用者請勿參賽,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若盜用抄襲不實及違反著作權者,須自負法律責任,且與本處無關;須賠償本處所受一切損害,並取消得獎資格,獎金一併繳回。

(五)參賽作品均不退還,其著作財產權歸「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所有,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依法有出版、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及致酬。得獎者承諾不行使著作人格權並同意本所得配合日後文宣運用,保留作品修改權。

(六)凡參加者即視同同意本辦法。

六、洽詢方式:

(一)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忠義辦公室(06)2130958

(二)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網站(http://www.tainan.gov.tw/ahipo/default.asp)

柒、獎勵辦法:

一、分為國小低、中、高年級組及國中組4個組別,各組分取以下獎項。

特優:2名,獎狀一張及禮卷1,500元。
優選:2名,獎狀一張及禮卷1,000元。
佳作:10名,獎狀一張及禮卷500元。

二、將於106年9月27日前以電話通知得獎者,得獎名單公布於本處網站(http://www.tainan.gov.tw/ahipo/default.asp),資料不全無法通知者,以棄權論。

三、頒獎儀式將於106年10月1日動物保護宣導活動現場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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