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文化部社區營造青銀合創實驗方案補助
一、 申請時間:
自公告日起至中華民國106年5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依規定格式及至109年計畫期程,報送執行計畫至本部辦理審查。
二、 計畫期程:
毎一入選方案本部將自徵選完成簽約後,持續輔導執行至中華民國109年10月30日止,以利奠定社區組織永續發展之基礎。
三、 申請對象與要件:
(一) 第一類(青銀合創發展在地知識):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大專院校、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社區大學。
(二) 第二類(青銀協力堅壯社區組織):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民間團體(不含政治團體)及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三) 申請要件:
- 為持續引入青年創意及專業,促進社區組織發展,任一類提案均需聘任三十五歲以下之青年一名(以起聘時間為認定基準),共同投入組織經營之策略規劃,所需經費得申請補助,並依本方案之酬金標準支應。
- 申請第二類之提案,另需提供至少三個社區之合作意願書。
四、 補助類別及額度:
(一) 第一類(青銀合創發展在地知識):本類型每一入選方案自簽約日至109年10月30日補助總經費以不超過新臺幣六百萬元為原則。
(二) 第二類(青銀協力堅壯社區組織):本類型每一入選方案自簽約日至109年10月30日補助總經費以不超過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為原則。
五、 申請程序:
請於申請時間106年5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備妥計畫書乙式十份(採A4直式橫書,左側裝訂、附計畫書電子檔乙份),親送或郵寄計畫書至文化部(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信封請註明「申請文化部社區營造青銀合創實驗方案補助作業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