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桃園市性平好故事及性平創意LOGO徵選
壹、計畫目標
一、為推廣性別平等及消除歧視之理念,廣邀民眾將創意巧思融入性別平等題材中,將保護母性、性別平權、性別友善、培養女力四大理念融入性別故事當中,藉由民眾創作與多元議題,期望進而喚起民眾對性別平等議題之重視。
二、為推展本市性別平等政策四大理念並強化市民認同,特別舉辦桃園市性別平等創意LOGO徵選競賽活動,邀請各地富有創意、對視覺及圖像設計有興趣的民眾共同參與,透過參賽者創意為本市性別平等注入新意象、富美感及正面意涵之LOGO,並藉由本次活動推廣性別平等議題,讓更多民眾瞭解及重視。
貳、舉辦單位
一、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社會局、桃園市性別平等辦公室
二、承辦單位:愛貝德文創有限公司
參、徵選資格
一、凡喜愛設計創作之高中職以上學生及社會人士均可參加。各類創作需以性別平權、性別友善、保護母性、培養女力四大理念融入性別平等創作題材中,於徵件時間內送(寄)達即可。
二、作品必須尚未發表,且不得抄襲他人作品。若涉及抄襲、侵害著作權或其他法律情事,經查證屬實,將取消資格,並由投稿者負相關法律責任。
肆、徵件類別及作品規範
一、徵件類別
(一)性平故事類:以繁體中文寫作,並註明作品名稱,一律使用A4打字稿書寫列印(直向橫打),標題字以標楷體20級,內文以標楷體14級為標準,逐頁編列頁碼。字數至少1萬5千字(不含空格及標點符號)以上。
(二)性平創意LOGO類:需考慮便於放大、縮小,適用於海報、手冊、摺頁、工作證、網頁…等相關用途及各項活動之宣傳。
二、參賽者者每人每類僅限投稿1件參賽作品。
三、性平故事類、性平創意LOGO類作品內文,請不要書寫任何作者姓名,及任何辨識個人身分之記號(姓名、個人資料等請填寫於報名表上)。
伍、投稿方式
一、書面投件者:
(一)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日)下午5時前(以郵戳為憑)寄達,親送者須於12月29日(五)下午5時前送達,逾時皆恕不受理。
(二) 收件地點:330桃園市桃園區大連一街5號愛貝德文創有限公司收(請於信封註明「桃園性平故事及性平LOGO徵選」)
二、線上投件者:
(一)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下午5時前寄出(逾時即失去資格)。
(二) 收件方式:將參賽資料及作品掃描成電子檔(故事類:Word,創意LOGO類:TIF或JPEG)後寄至taogenderequity@gmail.com
三、繳交資料:
(一) 參賽作品:
性平故事類:A4大小紙張直式輸出,雙面列印,編列頁碼、裝訂。
創意LOGO類:輸出A4圖稿並提供300字以內的設計理念說明。
(二) 參賽資料:投件者需簽署「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等附件及「報名表」,均請正楷完整填寫(線上投件請簽署後掃描成電子檔),以完成報名手續,俾免影響相關權益及通知。
陸、評選方式
一、初步篩選作品資料繳交之完整性及是否為抄襲之作品,再由相關專家學者進行初階評審→進階評審→公布優勝結果名單。
二、評比標準:以「關聯性50%、創意及整體性30%趣味性20%」為評分標準。
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包含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等均歸屬本局且本局有適當修改作品內容之權利。
柒、禮券及得獎名額
類別 | 名額 | 獎勵 |
性平故事類 | 首獎1名 | 40,000元禮券、獎座、得獎作品集 |
貳獎2名 | 30,000元禮券、獎座、得獎作品集 | |
參獎3名 | 20,000元禮券、獎座、得獎作品集 | |
佳作6名 | 10,000元禮券、獎牌、得獎作品集 | |
性平創意LOGO類 | 首獎1名 | 15,000元禮券、獎座、得獎作品集 |
貳獎2名 | 10,000元禮券、獎座、得獎作品集 | |
參獎3名 | 6,000元禮券、獎座、得獎作品集 | |
佳作6名 | 3,000元禮券、獎牌、得獎作品集 |
捌、公布得獎作品及頒獎典禮
一、各類得獎名單預計至遲於107年3月下旬公布在粉絲專頁及活動網站。
二、投稿作品經評定得獎者,將於公開場合頒獎表揚,並於適當地點展示,以茲鼓勵及推廣性別平等觀念。
三、故事徵文、創意LOGO之得獎作品集結成冊,版權歸屬主辦單位。
玖、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著作權及版權授予主辦單位,主辦單位擁有無償重製、複製及公開播送等相關權利,著作人若撤銷此項授權,將喪失得獎資格。
二、參選作品禁止抄襲,凡有抄襲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狀、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一切法律責任概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三、各類徵件作品,請以原創方式呈現,恕不接受改編、改寫
及抄襲之作品。(若經檢舉、告發並查證屬實則取消得獎資格)
四、投件者需簽署「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利用同意書」、「著作財產權授權同意書」及「報名表」,均請以正楷完整填寫,以免影響相關權益及通知。
五、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局得逕行取消獲獎資格:
- 抄襲他人作品經查證屬實。
- 違反著作權法或其他法律相關規定者。
- 曾於公開徵件比賽獲獎之作品(含參考作品)不得參賽。4.其他違反活動簡章情節重大者。
六、投稿作品不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件。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補充,並公布於活動網站。
相關連結:
- 桃園市性平好故事及性平創意logo徵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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