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臺中市市長盃全國木球錦標賽競賽
壹、活動宗旨 :
為響應政府提倡全民運動,增進國民身心健康,推展本市木球運動風氣,提供本市學生木球競技的機會,並以提升本市木球技術水準達到競技與休閒運動為目的。
貳、競賽資訊:
一、主辦單位: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臺中市體育總會
二、承辦單位:
臺中市體育總會木球委員會
三、協辦單位:
臺中市立新社高中、中臺科技大學體育室、中臺科技大學運動休閒促進社
四、活動日期:
106年12月2 ~ 3日,共計2天
五、比賽場地:
臺中市立新社高中(田徑場)
六、競賽項目
*桿數賽
(一)大專男生組: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
(二)大專女生組: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
(三)高中男生組: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
(四)高中女生組: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
(五)國中男生組: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
(六)國中女生組: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
(七)國小男生組( 123低年級組) :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
(八)國小男生組( 456高年級組) :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
(九)國小女生組( 123低年級組) :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
(十)國小女生組( 456高年級組) :個人賽、雙人賽、團體賽
(十一)社會男子組:個人賽(全國民眾) 12月3日比賽
(十二)社會女子組:個人賽(全國民眾) 12月3日比賽
(十三)長青男子組:個人賽(全國民眾)亅2月3日比賽 (十四)長青女子組:個人賽(全國民眾) 12月3日比賽
七、參加資格:
一)以台中市學校為組隊單位及台中市籍木球運動愛好者皆可報名參加(長青及社會組開放全國民眾180人參加)。
(二)學籍規定:
學生組組隊單位之運動員,以設籍台中市註冊在學之正式學制學生(含外僑學校) ,現仍在學者為限。
(三)報名規定:
- 各組隊單位個人組及雙人組項目不限報名人數;團體賽限報名1隊(每隊球員4一6人)
- 報名桿數賽團體賽球員,如其具個人賽資格者,其個人在團體賽的成績直接列入個人賽成績計算。
- 參賽運動員未依規定時間出場比賽,該項目以自動棄權論。
(一)報名費:桿數賽:每人150元/雙人組: 200元(無限制報名隊數)/團體組: 500元(各校限名報一隊)。
- 本市學生球員100元 。 (若兩天皆要參加請繳交200元)
- 報名者(大會將提供1個便當) ;響應環保大會不提供礦泉水 , 學校提供飲水機及礦泉水桶 , 可自行帶水壺填裝飲用 。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6年1 1月24日止17 : 00 (逾期無效)。
(三)電子報名系統: https://d… …丶、”
八、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木球協會審訂採行之最新國際木球規則。
(二)競賽規程:
- 學生男女子組及桿數賽定於12/2進行比賽。參加選手男、女子組完成18球道後總桿數低者為勝。
- 長青及社會男女子組及桿數賽定於12/3進行比賽。採個人賽:參加選手男、女子組先完成18 球道後,各取前12名進行決鶱18球道最後以36球道總桿數低者為勝。
- 成績相同勝負判定:個人桿數賽若有2名以上選手總桿數相同時,則以決賽第18球道桿數低者為勝,依此類推。
(三)競賽制度· 桿數賽·
- 桿數賽團體賽每隊球員4一6人出賽,以4人各完成18球道合計之桿數總和判定名次,桿數低者為勝。
- 桿數賽個人賽:國中男生組、高中男生組、大專男女組、以完成18球道之桿數排定名次
- 桿數賽雙人賽:單數球道先發球,後者雙數球道先發球以完成12道之桿數排定名次。
桿數賽雙人賽以該單位兩人輪流擊球, (A : 1 、 3 、 5 、 7、 9 、 1 1 ; B : 2、4 、 6 、 8 、 10 、 12 ) 。 - 成績相同時之勝負判定·
- 團體賽若有2隊以上桿數總和成績相同時, 以該隊隊球員 中18 球道總和成績 最低桿者的隊伍為勝,球隊有任一球員未完成18球道比賽者,該隊成績不予採計。再相同時,以該隊第二球員總和成績獲最低桿者的隊伍為勝 ,依此類推
- 桿數賽個人賽成績相同時,以最後18桿數低的球道多者為勝,依此類推。情況完全相同時,以第18桿數 低者為勝 , 若再相同時,以17桿數最低者為勝 , 依此比序判定勝負。
(一)成績記錄:
所有比賽之成績記錄,採選手互計,唯國中、小生統一由大會指定裁判執行。
(二)比賽規定:
- 為了賽程順利進行,場地、賽程安排得由大會隨時視情況調整,各隊不得異議。
- 各單位球員參加比賽,必須穿著配有該學校單位字樣或標誌之規定服裝,否則不准參賽。
- 非當場比賽的球員,可在緩衝區內觀賽(跑道外) ,但不得進入賽場內,比賽已結束的球員,應迅速離開比賽場。
- 球員應依賽程表時間(大會若有調整時間時以大會調整後時間為準) ,於比賽前 20 分鐘出場檢錄 ,經裁判員檢錄三次未到者,取消比賽資格(本次比賽將嚴格執行) 。
- 請參賽選手自行準備比賽用球及球桿,比賽球具必須為中華民國木球協會審定採行之最新國際木球規則檢定合格。(球及球桿賽前檢錄時,需經大會檢查符合規則規定始得使用)
- 本次比賽每一球道不得超過8桿,若第8桿已無法攻門即以8桿做為該球道的成績。
(五)請假規定:選手報名後,因身體不適或特殊事故無法參加比賽時, 請該隊教練或領隊,於檢錄前30分鐘提出申請。
九、獎勵:
(一)桿數賽:
各組錄取以參加隊數2取( 1 ) ; 3人(隊)取( 2 ) ; 4~ 5人(隊)取( 3 ) ; 6~ 8人(隊)取( 4 ) ; 9~ 12人(隊)取( 6 ) ;13人(隊)以上取( 8 )。
(二)團體賽、個人賽及雙人賽(依上規定錄取名次給予獎盃及獎狀)一(組)人參賽不設獎項)。
(三)長青男女子組桿數賽個人給予獎金:第一名1000元、第二名800元、第三名300元、第四~五名200 元、第六~十二名100元;一桿過門獎贈送(依不同道次給予木球;球桿;球門;球桿頭)。
(四)社會男女子組桿數賽個人給予獎金:第一名1500元、第二名1000元、第三名500元、第四~五名300元、第六~十二名100元;一桿過門獎贈送(依不同道次給予木球;球桿;球門;球桿頭)。
(五)學生組別(個人)給予獎金:第一名400元、第二名200元、第三名100元;一桿過門獎贈送(依不同道次給予木球;球桿;球門)。
(六)學生組別(雙人)給予獎金:第一名500元、第二名300元、第三名200元
(七)教練獎金(各組團體賽)給予獎金:第一名8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300元。
(一)有關競賽爭議申訴案件,應依據各國際單項運動總會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若規則無明文規定者,得先以。頭提出申訴,並於比賽結束後30分鐘內向裁判長或審判(仲裁)委員提出書面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代表隊領隊或教練簽名。
( = )有關參賽運動員資格不符或冒名參賽之申訴,得先以。頭向裁判長提出申訴,並於比賽結束後 30分鐘內,向裁判長提出書面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含口頭及書面申訴) ,不予受理三)任何申斥均須繳交保證金新臺幣3 , 000元,如經裁定不受理申訴時,退還其保證金;如經裁定其申斥理由不成立時,沒收其保證金並列入承辦單位經費收入。
十一 保險:
大會於賽會期間辦理代表隊意外險及意外醫療險。
十二 器材設備·
(一)競賽場地器材及設備,依中華民國木球協會審訂採行之最新國際木球規則辦理。
二)比賽用具:依中華民國木球協會審訂採行之最新國際木球規則規定
十三、本次前12道成績
將做為台中市107年全民運動會代表隊拔參考成績第一場次(預計採四次成的最佳成績總和桿數的平均數)。*選手若無法出賽時可參加中華民國木球協會主辦之全國性比賽 : ( 106年中正盃 、 107年岳王盃 、 107年翁祿壽盃 、 106年臺灣國際公開賽 、 107年大專運動會或台中市辦理之比賽( 107年全民運選拔賽 、 107年臺中市市長盃全國木球錦標賽 、 2018年臺中市全國木球聯賽 、 107年臺中市教育盃全國木球錦標 ) , 做為參考依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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