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度證券商ETF交易競賽
主辦單位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
活動目的
為鼓勵全體證券經紀商共同推廣指數股票型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s;簡稱 ETF),以增進投資人投資 ETF 商品之意願,進而有效提升 ETF 交易成長,促進證券市場商品交易多元化,特舉辦證券經紀商 ETF 交易競賽。
競賽期間
自 107 年 4 月 2 日至 107 年 8 月 31 日止,為期 5 個月。
獎勵金額
總獎金新台幣 370 萬元。
參賽資格
(一)全體證券經紀商自動參賽,每一營業據點為一隊伍代表一參賽資格。
(二)證券經紀商營業據點如終止營業,終止營業日起取消參賽資格。
(三)證券經紀商營業據點因被合併或讓與,但為合併或受讓證券商留用而繼續營業者,該據點仍保有參賽資格(被合併或讓與前之交易併入競賽成績統計)。
(四)新成立之證券經紀商營業據點,自開始營業日起自動取得參賽資格。
成績計算基準
(一)ETF 交易金額=上市 ETF 買進成交金額+上市 ETF 賣出成交金額(包括零股、鉅額交易)。
(二)臺股 ETF 交易金額=上市臺股 ETF 買進成交金額+上市臺股 ETF 賣出成交金額(包括零股、鉅額交易,臺股 ETF 係指追蹤臺股相關指數之 ETF,但不包括槓桿型與反向型 ETF)。
(三)日本、韓國 ETF 交易金額=上市日本、韓國 ETF 買進成交金額+上市日本、韓國 ETF 賣出成交金額(包括零股、鉅額交易,日本、韓國 ETF 係指追蹤日本、韓國相關指數之 ETF,包括槓桿型與反向型 ETF)。
(四)總交易金額=上市有價證券買進成交金額+上市有價證券賣出成交金額(包括零股、鉅額交易)。
(五)交易金額計算至以元為單位;交易占比計算至百分比小數點以下第 3 位,第 4 位四捨五入(例:1.56789%=>1.568%或 1.34123%=>1.341%)。
(六)ETF 交易帳戶數係採歸戶計算,即同一帳戶在同一交易日有數筆 ETF 交易或不同交易日均有 ETF 交易,均僅以 1 戶計算之。
競賽方式
ETF 交易競賽設立卓越貢獻獎、臺股揚升獎、傑出比重獎、國際連結獎、客戶開發獎、步步高昇獎等 6 個獎項。
(一)卓越貢獻獎:
就競賽期間(107 年 4 月 2 日至 107 年 8 月 31 日)之 ETF 交易帳戶數達 150 戶(含)以上者,取 ETF 交易金額最高排名前 3 名,頒發獎金及獎盃。
(二)臺股揚升獎:
就競賽期間(107 年 4 月 2 日至 107 年 8 月 31 日)之 ETF 交易帳戶數達 150 戶(含)以上者,取臺股 ETF 交易金額最高排名前 3 名,頒發獎金及獎盃。
(三)傑出比重獎:
就競賽期間(107 年 4 月 2 日至 107 年 8 月 31 日)之 ETF 交易金額達 1 億元(含)以上,且 ETF 交易帳戶數達 150 戶(含)以上者,取 ETF 交易金額比重(ETF 交易金額/總交易金額)最高排名前 3 名,頒發獎金及獎盃。
(四)國際連結獎:
就競賽期間(107 年 4 月 2 日至 107 年 8 月 31 日)之 ETF 交易帳戶數達 150 戶(含)以上者,取日本、韓國 ETF 交易金額最高排名前 3 名,頒發獎金及獎盃。
(五)客戶開發獎:
就競賽期間(107 年 4 月 2 日至 107 年 8 月 31 日)之 ETF 交易金額達 1 億元(含)以上者,取 ETF 交易帳戶數最高排名前 3 名,頒發獎金及獎盃。
(六)步步高昇獎:
- 共分 5 個月份(107 年 4 月、107 年 5 月、107 年 6 月、107 年 7 月、107 年 8 月)競賽,各月份成績獨立計算。
- 就每一月份(107 年 4 月、107 年 5 月、107 年 6 月、107 年 7 月、107 年 8 月)之 ETF 交易金額達 2 千萬元(含)以上,且 ETF 交易帳戶數達 20 戶(含)以上者,各月份取 ETF 交易金額占基準金額比例最高排名前 3 名,頒發獎金及獎盃。
- 基準金額係為每一參賽者競賽月份之前一月份 ETF 交易金額,如競賽月份為 107 年 4 月,基準金額為 107 年 3 月之 ETF 交易金額。如未達 2 千萬元(包括新設立營業據點),則以 2 千萬元作為基準金額。
獎金內容
(一)卓越貢獻獎:共計 3 名(共 70 萬)
- 第一名:新台幣 40 萬元
- 第二名:新台幣 20 萬元
- 第三名:新台幣 10 萬元
(二)臺股揚升獎:共計 3 名(共 70 萬)
- 第一名:新台幣 40 萬元
- 第二名:新台幣 20 萬元
- 第三名:新台幣 10 萬元
(三)傑出比重獎:共計 3 名(共 70 萬)
- 第一名:新台幣 40 萬元
- 第二名:新台幣 20 萬元
- 第三名:新台幣 10 萬元
(四)國際連結獎:共計 3 名(共 35 萬)
- 第一名:新台幣 20 萬元
- 第二名:新台幣 10 萬元
- 第三名:新台幣 5 萬元
(五)客戶開發獎:共計 3 名(共 35 萬)
- 第一名:新台幣 20 萬元
- 第二名:新台幣 10 萬元
- 第三名:新台幣 5 萬元
(六)步步高昇獎:每月 3 名,5 個月共計 15 名(共 90 萬)
- 第一名:新台幣 10 萬元
- 第二名:新台幣 5 萬元
- 第三名:新台幣 3 萬元
得獎公告日期
(一)步步高昇獎前 4 次競賽月份,於競賽結束日後第三營業日公布於證交所臉書粉絲專頁。
(二)其餘各獎項於頒獎典禮當日公布。
(三)每週及每月之第一營業日中午 12 時前,於證交所臉書粉絲專頁分別公布截至前週及前月份各獎項暫列前 10 名名單。
得獎特別規則
(一)如有參賽者同時獲得卓越貢獻獎、臺股揚升獎或傑出比重獎時,僅限領取其中金額較高之獎項,惟如得獎金額相同,則依卓越貢獻獎優先、臺股揚升獎其次之順序領獎,其餘獎項則由其他參賽者依名次序遞補領取。
(二)如有任一獎項之所有參賽隊伍均未達得獎條件情形,則該獎項得獎者從缺。
(三)若卓越貢獻獎最後競賽成績相同者,則再以競賽期間最後月份 ETF 交易金額高低比序決定名次,如經比序成績相同,則再往前推一個月份繼續比序,依此類推。
(四)若臺股揚升獎最後競賽成績相同者,則再以競賽期間最後月份臺股 ETF 交易金額高低比序決定名次,如經比序成績相同,則再往前推一個月份繼續比序,依此類推。
(五)若傑出比重獎最後競賽成績相同者,則再以競賽期間最後月份 ETF 交易金額占比高低比序決定名次,如經比序成績相同,則再往前推一個月份繼續比序,依此類推。
(六)若國際連結獎最後競賽成績相同者,則再以競賽期間最後月份日本、韓國 ETF 交易金額高低比序決定名次,如經比序成績相同,則再往前推一個月份繼續比序,依此類推。
(七)若客戶開發獎最後競賽成績相同者,則再以競賽期間 ETF 交易金額高低比序決定名次。
(八)若步步高昇最後競賽成績相同者,則再以該競賽月份最後營業日 ETF 交易金額高低比序決定名次,如經比序成績相同,則再往前推一營業日繼續比序,依此類推。
相關連結:
- 107 年度證券商 ETF 交易及造市競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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