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坪林之美攝影比賽
一、 活動宗旨:
為推廣本區農業文化、茶產業風情,展現農村人文、田園景觀、生態、民俗風情之美,特舉辦本計畫,將坪林之美呈現出來。
二、 主辦單位:
新北市坪林區公所
三、 攝影題材:
以坪林區的茶景觀(包含風景、溪流等)、茶產業、人文、生態均可。
四、 參賽資格:
凡喜愛坪林區之人士均可參加。
五、 參賽作品規格及件數:
1、 參賽作品需以1000萬畫素以上數位相機拍攝。
2、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長邊12吋(短邊不限)之彩色相片,參賽作品允許微調但不得合成加工,不得留白邊,張數不限,但連作不收。
*未符合規定者不予以受理。
3、 參賽作品務必於背面浮貼報名表,並依規定詳細填寫表內各項資料。
4、 參賽作品於交件時同時附送電子檔案(請提供最大檔案供日後活動輸出使用,至少檔案需為1000萬畫素以上),電子檔光碟片上請書寫作者姓名、聯絡電話、光碟內共含幾張照片。
*照片電子檔需與沖洗照片相同。(燒錄後,請再次檢視)
六、 收件地點:
坪林區公所;郵寄地址:23241新北市坪林區坪林街101號;報名表應放入信封袋並於信封正面書寫「108年坪林之美攝影比賽」,另作品介紹務必浮貼於作品背面,參加作品請用硬紙板保護並以掛號郵件交寄,因郵寄或不可抗力之意外而造成損害時,主辦及相關單位恕不負責。
七、 收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108年11月1日截止(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及親自送達均不予受理。
八、 評審日期:
於108年11月中旬聘請攝影專業評審,於坪林區公所公開評審(評審詳細時間、地點另行公布於坪林區公所網站。
九、 評分標準:
攝影主題20%、照片故事30%、攝影技巧30%、創意與構思20%
十、 評審:
由主辦單位邀請相關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參賽者對評審委員之評審結果,不得有任何異議。
十一、 洽詢方式:
坪林區公所網站http://www.pinglin.ntpc.gov.tw/,或撥打電話
02-26657251#242薛小姐
十二、獎勵:
1. 金牌1名,獎金30,000元、新北好茶茶盒1份
2. 銀牌1名,獎金20,000元、新北好茶茶盒1份
3. 銅牌1名,獎金10,000元、新北好茶茶盒1份
4. 佳作10名,獎金2,000元、新北好茶茶盒1份
5. 入選10名,獎金1,000元、新北好茶茶盒1份
6. 入圍名額不定(視參加作品增列),新北好茶茶盒1份十三、得獎公佈與底片收件日期:得獎作品預計11月份公布於坪林區公所網站,並專函通知得獎者。
十四、 領獎日期:
另行通知,並公佈於坪林區公所網站。
十五、 注意事項:
〈一〉 參加作品除應符合比賽題材規定外,如經檢舉確定非在本區內所拍攝,將取消得獎資格,並以未曾公開發表為限,同時所送交之攝影作品皆不得裝裱、加色、翻拍、電腦合成、彩繪、疊片、護貝,違者取消參賽資格。
〈二〉 參加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違者經查證屬實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得獎者追回已獲獎金,其獎位不另遞補。其違反著作權法令部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三〉 作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進行必要之編輯、整理、印刷書面刊物,亦同意以電子形式儲存利用(例如以影像掃瞄、光碟形式,或電腦網路連結),並授予主辦單位以任何形式推廣(如數位化、上網、光碟、有聲出版、書報雜誌、展覽等形式)及轉載之權利。不另給酬,凡參賽作品及光碟(不論得獎與否)一律不予退件,且未得獎作品,由本所統一銷毀。
〈四〉 金牌、銀牌、銅牌得獎者不與重複,佳作獎則不在此限,獎勵名額可視參賽水準予以從缺;另視參加作品增加入圍獎。
〈五〉 入選獎金均需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規定申報所得稅及扣繳稅額,並依全民健康保險費扣繳補充保險費。
〈六〉 獲獎作品之獎金一律以「匯款」方式核發,屆時獲獎人須提供本人受款帳號等相關資料,以利獎金核發作業。
〈七〉 參賽者入選獲獎作品,其作品原稿數位檔、著作財產權同時讓與【新北市坪林區公所】,依著作權法有重製、公開展示及不限時間、次數、方式及授權第三者使用之權利,均不另予通知或致酬,惟保留其著作人格權,並同意不對主辦單位行使著作人格權。
〈八〉 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包含規格不符),主辦單位不負保管責任。
〈九〉 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由主辦單位隨時解釋、修正之,參賽者不得異議。
〈十〉 參賽者視同認可並接受本辦法之各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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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1年坪林之美攝影比賽111年坪林之美攝影比賽 收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1年9月30日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人文類、空拍類、創意類分別評選出金、銀、銅一名及優選各15名。 金牌共3名,價值達12000元之獎品、新北好茶茶盒各1份、獎狀1只。 參賽資格:凡喜愛坪林區之人士均可參加。 參加作品嚴禁盜用他人作品
- 110年坪林之美攝影比賽110年坪林之美攝影比賽 收件日期: 自即日起至110年10月31日截止(以限時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及親自送達均不予受理。 金牌共3名,獎金各 10,000 元、新北好茶茶盒各1份、陶瓷杯墊各2份。 參賽資格: 凡喜愛坪林區之人士均可參加。 參賽作品一律沖洗5*7之彩色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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