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冬山鄉鄉長杯桌球錦標賽
一、 宗旨:
為響應政府提倡全民體育,推展桌球運動之普及發展,促進身心健康,提升桌球運動水準,並以球會友增進情誼交流,特舉辦本項活動。
二、 主辦單位:
宜蘭縣冬山鄉公所、宜蘭縣冬山鄉代表會
三、 協辦單位:
宜蘭縣冬山鄉體育會、順安國小
四、 比賽日期:
中華民國108年11月2日(星期六)上午08:00分報到,08:30 開始比賽。
五、 比賽地點:
順安國民小學
六、 比賽制度:
1. 【公開組雙打】組:
凡設藉宜蘭縣不限性別、年齡皆可組隊參加。
2. 【冬山鄉雙打】組:
限設藉宜蘭縣冬山鄉不限性別、年齡皆可組隊參加。
3. 【冬山鄉男子單打】組:
限設藉宜蘭縣冬山鄉限男性皆可組隊參加。
4. 【冬山鄉女子單打】組:
限設藉宜蘭縣冬山鄉限女性皆可組隊參加。
5. 【冬山鄉國小團體】組:(邀請縣內乙組學校參加)
6. 每人限報名一組,冬山鄉民,每人限報2組,並備齊證並備齊證件。
7.賽程視報名隊伍,由大會視報名人數調整。
七、 報名地點:
冬山鄉公所
八、 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108年10月15日止。
九、 報名手續:
請正確塡寫報名表並簽章。
十、 抽籤會議:
108年10月22日﹙星期二﹚10︰00,本所三樓會議室,由承辦單位代抽。
十一、 比賽獎勵各組優勝隊伍頒發獎金、獎品如下:
(一) 第一名獎牌、獎金2,000元,第二名獎牌、獎金1,500元,第三名獎牌、獎金1,000元。
(二) 國小團體組前三名頒發獎品。
十一、 比賽方式 :
1. 比賽制度視參賽隊伍多寡而定。每場採五戰三勝單局十一分制。
2. 比賽用球 : 新式塑料桌球-NITTAKU牌(40+mm白)桌球。
3. 比賽規則 : 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最新比賽規則。
十二、 申訴:
1.比賽中之爭議如規則上無明文規定,以裁判長判決為終決。
2.合法之申訴,應於該場比賽前30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向大會審判委員會提出。
3.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判決為終決。
十三、 附則 :
1. 球員出賽請攜帶國民身分證、在學證明,未攜帶者以棄權論。
2. 各隊球員名單以大會秩序冊登錄為準。
3. 球員資格之申訴須於每場出賽前向裁判提出,否則不予受理。
4. 出場比賽之選手應穿著符合規定之運動服出場。(請勿穿著白色運動服)
5. 比賽時間依秩序冊規定,各隊應提早三十分鐘到場。如比賽時間變動,以競賽組之報告為準,未到以棄權論。
6. 午餐由大會提供精緻便當並贈送礦泉水一瓶。
7. 比賽時選手如自覺身體不適者請自行停止比賽,如勉強參加比賽致發生任何事故,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8. 男、女單打前4名選手得優先錄取109年宜蘭縣運動會報名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