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大專院校創意推廣環保集點徵選活動
一、 活動目的
為鼓勵民眾於日常生活中落實綠色消費,以減少產品對生態環境的衝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下稱環保署)於 104 年推動「環保集點」制度,透過購買綠色商品、搭乘大眾運輸或參與環保行動,都能化為「環保綠點」,結合智慧化裝置以環保集點 App 蒐集「環保綠點」,並可於指定通路兌換環保標章及碳標籤等綠色商品,打造綠色消費循環模式。
為使綠色消費理念向下扎根,環保署辦理「大專院校創意推廣環保集點徵選活動」(下稱本徵選活動)鼓勵大專院校學生組隊參與徵選,以推廣「環保集點」為主軸,結合時下社群媒體或創新活動方式,進而推廣綠色消費,促進更多的人加入環保集點行列及認同綠色消費的作法。
二、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二)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
三、 參賽資格:
大專院校學生(每組隊人數需達5 位以上)。
四、 徵件說明及辦理時程
(一)提案主題:藉由推廣「環保集點」制度,鼓勵民眾加入環保集點會員,宣傳綠色消費理念,參賽隊伍可運用社群媒體(如 Facebook、Instagram 及 Youtube 等)、辦理活動方式(如快閃活動)及搭配既有活動(如迎新活動、社團擺攤、淨灘活動等),宣傳綠色消費與綠色生活。
(二)本徵選活動區分為兩階段辦理,說明如下(詳表 1 辦理時程):
1. 第一階段:
(1) 規劃推廣活動:請針對提案主題規劃創意作法,並撰寫規劃書;規劃書內容應包含活動名稱、預
計辦理時間、預計辦理地點、活動規劃與預期效益…等(請依附件一格式撰寫),並請逕至綠色生活資訊網下載規劃書格式檔案。
(2) 規劃書繳件方式:請於 108 年 7 月 31 日前,將報名表(附件二)及規劃書以電子郵件寄至承辦單位指定聯絡窗口 (柯若昕小姐,電話:02-7704-5295、E-MAIL:josie40311@ftis.org.tw);資料經審核後由承辦單位回覆報名成功確認信,即為報名成功。
(3) 資料檢核作業:承辦單位將針對規劃書內容進行檢核。
(4) 公布入選結果:承辦單位將於 108 年 8 月 12 日於綠色生活資訊網公布符合資格之參賽隊伍,並
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隊伍。
2. 第二階段:
(1) 辦理推廣活動:通過第一階段參賽隊伍,請依據規劃書內容,搭配環保集點 App 會員推薦碼功能,累積參賽隊伍之新加入會員數,作為成績計算依據,承辦單位將定期以電子郵件方式告知參賽隊伍最新加入新會員數量。
(2) 成果資料繳件方式:請於 108 年 11 月 5 日前提交「成果報告」與「紀錄影片」,其「成果報告」請依提供格式(附件三)撰寫,內容包含活動名稱、時間、地點、具體活動辦理內容與實際效益、「紀錄影片」可呈現活動辦理過程、成果或環保集點宣導短片,影片依 MP4 格式繳交,或影音媒體(如 Youtube)之連結網址,影片總長度以 10 分鐘為原則。請以電子郵件寄至前述指定聯絡窗口;資料經審核後由承辦單位回覆繳件成功確認信,即為繳件成功。
(3) 評選作業:由評審團依參賽隊伍所繳交資料,依據評選標準,選出前 3 名與佳作 5 名。
(4) 公布決選結果:承辦單位將於 108 年 11 月 26日於綠色生活資訊網公布決選結果,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隊伍。
表1 徵選活動辦理時程
活動項目 | 時程 | 說明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開始報名 | – |
第一階段
繳件截止日 |
108年7月31日
(星期三) |
將「報名表」及「規劃書」,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承辦單位聯繫窗口。 |
資料檢核 | 108年8月1日
至108年8月10日 |
承辦單位依報名團隊所繳交之規劃書進行資料檢核,參賽隊伍團隊收到確認報名信件後,即為報名成功。 |
公布入選
結果 |
108年8月12日
(星期一) |
於綠色生活資訊網公布符合資格之參賽隊伍。 |
參賽隊伍
辦理活動 |
108年8月13日至
108年10月30日 |
參賽隊伍依照規劃書內容,辦理環保集點宣傳活動及招募新會員人數。 |
第二階段
繳件截止日 |
108年11月5日
(星期二) |
將「成果報告」及「紀錄影片」,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承辦單位聯繫窗口,待收到參賽隊伍提交資料後,將以電子信件回覆已確認收到第二階段相關資料。 |
評選作業 | 108年11月6日至
108年11月20日 |
由評審團依參賽隊伍所繳交資料,依據評選標準,選出前3名與佳作5名。 |
公布
決選結果 |
108年11月26日
(星期二) |
於綠色生活資訊網公布決選結果,並以電子郵件通知參賽隊伍。 |
五、 評審作業與標準
(一)資料檢核:由承辦單位確認「報名表」及「規劃書」內容是否齊全,如有缺件且未於通知期限內補件完成,視同放棄參賽。
(二)評選審查:承辦單位將邀請相關領域專家與學者組成評選審查團,並依參賽隊伍所繳交之「成果報告」及「紀錄影片」,由評選審查團選出前 3 名及佳作 5 名,評選分數包括內容創新度、主題掌握度及加入環保集點新會員人數,總分為 100 分,說明如下:
1. 內容創新度(30%):由參賽團隊自行發想推廣方式,辦理地點及內容不限。
2. 主題掌握度(30%):宣導綠色消費之意涵與好處,搭配環保集點推廣,落實綠色消費。
3. 環保集點新加入會員數(40%):依承辦單位提供各參賽隊伍之專屬 QR code 計算新加入會員人數,並依加入人數之級距配分:
(1) 累積新會員數為 50 至 250 人:得 10 分。
(2) 每增加新會員數 150 人,則再增加 5 分。總分最高為 40 分。
六、 頒發獎項
名次 | 數量 | 獎勵 |
第一名 | 1 | 獎金新臺幣4萬元、10萬點綠點及獎狀 |
第二名 | 1 | 獎金新臺幣3萬元、10萬點綠點及獎狀 |
第三名 | 1 | 獎金新臺幣2萬元、10萬點綠點及獎狀 |
佳作 | 5 | 獎金新臺幣6千元、10萬點綠點及獎狀 |
七、 獎金核發
(一)得獎團隊需檢具領據及切結書(領據及切結書由承辦單位提供),承辦單位收到資料並確認無誤後,獎金將匯款至參賽隊伍所提供之銀行帳戶。
(二)獎金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競技競賽和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扣繳規定辦理扣繳。
八、 權利及責任
(一)所有參賽隊伍皆須遵守本徵選活動所有條文規定,並平等享有獲得獎項/獎金的權利。
(二)僅公布參賽、前 3 名及佳作 5 名之參賽隊伍名稱,且不公布評分細目。
(三)參賽隊伍同意遵守由承辦單位比賽規則並接受評審委員決定,同時不得直接或間接介入評選作業。
(四)參賽隊伍所繳交之參賽資料(包含規劃書、成果報告及紀錄影片)所有素材,可提供環保署及承辦單位自由使用。
(五)競賽期間衍生之相關費用,由參賽隊伍自行負擔。
(六)符合資格之參賽隊伍應於 108 年 8 月 13 日至 108 年 10 月30 日期間,根據規劃書辦理相關活動,且於 108 年 11 月5 日前繳交成果報告及紀錄影片,如未於期限內辦理並繳交成果報告及紀錄影片,視同放棄爭取獎項及獎金之資格。
(七)承辦單位如因參賽資料遭致任何第三人控訴侵害其著作權及其他相關權利時,將立即通知參賽隊伍,參賽隊伍應立即無償協助承辦單位處理解決相關爭議。參賽隊伍並應賠償承辦單位遭受之一切損害(包含訴訟費用及律師費等)。
(八)本活動內容環署署及承辦單位保有最後解釋權。
九、 聯繫窗口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承辦單位-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 柯若昕小姐,電話:02-7704-5295,E-mail:josie40311@ftis.org.tw。
十、 相關網址
(一) 本徵選活動相關表單,請逕至綠色生活資訊網-下載專區 (https://greenliving.epa.gov.tw/Public/Function/FileDownLoad)下載。
(二)環保集點會員推薦碼功能將於 108 年 7 月上線,詳細內容
請逕至環保集點官方網站 (https://www.greenpoint.org.tw/GpHome/)查詢。
(三)競技競賽和機會中獎的獎金或給與扣繳規定 (https://www.etax.nat.gov.tw/et…)
相關連結:
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 主辦單位電話 : 02-77045295
- 主辦單位 Email : josie40311@ftis.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