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桃園市「飲食停看聽・你我都安心」食安繪畫比賽

108年度桃園市「飲食停看聽・你我都安心」食安繪畫比賽

 總獎金: 15000

最高獎金: 5000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9-09-20

壹、活動宗旨:

為使食品安全教育能擴大宣導及向下扎根,以舉辦繪圖比賽方式邀請本市國中、小學生發揮創意投入參與,提升國人對食品安全議題之關注並提升知能。

貳、辦理單位: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參、比賽主題:

為使食品安全教育自校園扎根,透過強化對本市學童之宣導,以降低食媒性疾病所造成之危害。因此,透過本繪圖比賽並配合本市2019年「食安嘉年華」,將比賽主題定為「飲食停看聽‧你我都安心」,希望藉由國中小學生的想像力,透過繪畫表達出日常運用「預防食品中毒之五要原則」,以及「平時購買食品時有哪些注意事項」等。

肆、執行作業時程:

作業階段 預計時程 備註
作品繳交 108年9月20日前 1.     作品郵寄後請於5日後與執行單位確認。

2.     作品背面請註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學校/年級」、「聯絡電話」、「電子信箱」

作品評選 108年9月下旬內部初選

108年10月上旬網路票選

網路票選名單及期程將公告於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
得獎名單公布 108年10月15日 公告於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
得獎者繳交

相關文件

108年10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繳交:

1.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2.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

逾期未繳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註:作業時間如有更動,以主辦單位通知為準,並於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官網公告。

伍、比賽辦法

1.參賽資格:本市國中或國小4-6年級在學學生(以108學年度計)。如冒用、偽造身份或不符參賽資格者,主辦單位有權逕行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

2.繳件方式:108年9月20日前,以郵寄方式繳交(以郵戳為憑)或親自送至本局。作品背面,請註明「作品名稱」、「作者姓名」、「學校/年級」、「聯絡電話」、「電子信箱」。

郵寄地址: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食品管理暨檢驗科「飲食停看聽‧你我都安心」繪畫比賽小組。

注意事項:(1)由於參賽作品不另歸還,請參賽者自行製作保存作品圖畫紙副本。

(2)作品郵件寄送後請於5日後聯絡執行單位(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葉小姐 03-3340935分機2413),以確認作品是否送達,才完成參賽程序。

(3)郵寄送件者請妥善包裹保護作品,如於郵寄運送途中毀損或遺失,由寄件人及運送單位自行負責。

3.作品規格:參賽作品統一繪於8開圖畫紙(38公分 × 27公分),不接受剪貼、立體作品。以平面設計為主,繪畫紙請自行準備,主辦單位不另提供畫紙。

4.競賽獎勵:

(1)國中組:參賽者為國中在學學生(以108學年度計)。

  • 第 1 名:價值新臺幣5,000元的禮卷,獎狀乙紙。
  • 第 2 名:價值新臺幣3,000元的禮卷,獎狀乙紙。
  • 第 3 名:價值新臺幣2,000元的禮卷,獎狀乙紙。
  • 佳作5名:價值新臺幣500元的禮卷,獎狀乙紙。

(2)國小組:參賽者為國小4-6年級在學學生(以108學年度計)。

  • 第 1 名:價值新臺幣5,000元的禮卷,獎狀乙紙。
  • 第 2 名:價值新臺幣3,000元的禮卷,獎狀乙紙。
  • 第 3 名:價值新臺幣2,000元的禮卷,獎狀乙紙。
  • 佳作5名:價值新臺幣500元的禮卷,獎狀乙紙。

5.評審辦法:

(1)評審方式:由主辦單位內部初選,依據公平、公正、公開原則進行評選。初選名單出爐後由網路票選。

(2)評審標準:主題性60%、創意性40%。

6.得獎公布:

得獎名單於108年10月15日於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頁公告,並擇期辦理頒獎儀式。請得獎者出席頒獎儀式,並領取禮卷、獎狀。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與禮卷(惟活動主辦單位擁有最終解釋權)

7.展覽:

本繪畫比賽得獎作品需配合於2019年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指定地點、活動等公開展出。緣此,得獎者應於108年10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繳交,「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同意書」,逾期未繳者,視同放棄得獎資格。

因參賽者未滿20歲須經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並簽署「作品著作權讓與同意書」。

陸. 活動洽詢

活動詳情可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頁查詢,或撥打以下電話查詢: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葉小姐03-3340935分機2413

柒、參賽注意事項:

  1. 每位參賽者以1幅作品為限,且不得為共同創作。
  2. 作品可以水彩、蠟筆、版畫、水墨、彩色筆等各種繪畫方式表現,勿用素描及剪貼方式參賽,不需裝裱切勿華麗,亦不接受立體作品。
  3. 建議勿於畫作內容中書寫文字,以繪畫方式呈現為主。
  4. 作品寄送過程如有損毀,恕不負責,請小心包裝。
  5. 參賽作品以未曾發表之原始創作為限,並嚴禁盜用他人作品參選,且不得違反智慧財產權法相關規定,違者一律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違者若被原著作者發覺並提出異議時,除依法追回獎勵外,並為違反著作權之法律責任自行負責,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6. 參賽者不得以翻拍、拷貝、合成、剽竊、盜用、抄襲他人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作品參賽,如有違反情事經查證屬實者,除取消其參賽與得獎資格外,並追回其所領之獎金及獎狀,獎項不予遞補。
  7. 參賽者不得以任何關係或理由,將參賽作品之著作權讓與、買賣以行冒名頂替參賽之實;違者經查證屬實將依法除名,追回獎金、獎狀和獎品,並公佈姓名,其觸犯法律應負之責自行承擔,與主辦單位無關。
  8. 參賽作品概不退件,經評選出之得獎作品,主辦單位擁有典藏、展覽、出版等之權利,並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或權利金,不得異議。
  9. 參賽作品一經公佈得獎之後,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10. 參賽者創作時可自行發揮,但勿過度偏離主題。
  11. 領取具有價值得獎者,屆時得獎人需攜帶含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及印章,填寫領據領取獎勵收據。委由他人代領者,請自行出具委託書、委託人身分證正反影本及受託人含照片的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憑發放。
  12. 獎狀上姓名等資料均採用繳送作品時,所提供之資訊,請以正楷仔細填寫,如有誤植,請立即與聯絡人反應。
  13. 主辦單位保有最終修改、變更、活動解釋及取消本活動之權利。
  14.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並接受本活動簡章之各項規定,本活動簡章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依需求以公告方式隨時修改、變更、中止本活動、本活動辦法或本活動獎金或獎品之權利,無需另行通知;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得隨時解釋、修正之。
  15. 報名參賽即表遵守評選規則及主辦單位最後評選結果,針對評選結果不得有異議。

捌、活動資訊推播方式

1.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網站

2.本市國中小學校

以下附件一及二,請得獎者,請於108年10月23日前郵寄(以郵戳為憑)至

3305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食品管理暨檢驗科 「飲食聽看聽‧你我都安心」繪畫比賽小組


相關連結:


聯絡資訊:

  • 主辦單位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主辦單位電話 : 03-3340935分機2413

相關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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